《内蒙古关于加强推进基层统计工作的通知(2022年)000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蒙古关于加强推进基层统计工作的通知(2022年)0001.docx(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推进基层统计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字202217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 局:为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 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20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 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33号)有关要求, 及时、准确、全面、真实掌握基本单位和调查单位名录库情况,经自治区 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推进基层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工作目标将“四上”(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
2、 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 务业)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入退库工作延伸至苏木 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延伸至嘎 查村(社区),作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八有八化”工作任务 的延伸。通过将名录库维护更新和入退库工作向下延伸,进一步提高统计 源头数据质量,做到应统尽统,真实反映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二、工作标准各地区、各工业园区要在自治区统计局的统一组织指导下,严格按照 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国统字2021 134号)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细化具体方案,规范工作流程,制定质量
3、控制 办法,提高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的电子化程度。三、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工业园区、苏木乡 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统计基层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谁 来做、怎么做、如何做好”,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专岗专人负责机 制,有效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加大经费支持。各地区要将工业园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 嘎查村(社区)统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经费予以保障,确保统计工作 有序开展。(三)保障数据安全。各级统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安 全保密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信息安全责任,确保名录库信息在存储、传输、 处理、发布和应用等各环节的安全。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