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某经济规划区地质灾害性工程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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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平西经济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青海九O六工程勘察设计院二O一一年七月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平西经济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 写 单 位:青海九O六工程勘察设计院主要 编写 人:马吉福 马文礼技术 负责 人:马吉福 总 工 程 师:许伟林单位 负责 人:吴国禄提交报告单位:青海九O六工程勘察设计院报告审批日期:二O一一年七月 目 录前 言1一、评估任务由来1二、评估工作依据1三、评估的主要目的、任务2第一章 评估工作概述4一、工程概况与征地范围4二、以往工作程度6三、工作方法及完成工作量7四、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10第二章 地质环境条件11一、气象与水文11二、地形地貌

2、13三、地层岩性15四、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17五、工程地质条件18六、水文地质条件20七、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21八、小结22第三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23一、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23二、主要地质灾害形成机制34三、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36四、小结40第四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42一、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的预测42二、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46三、小结53第五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57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原则57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57三、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评估63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64结论与建议66一、结论66二、建议

3、71附图1、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平西经济规划区地质灾害分布图 1:100002、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平西经济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1:10000附件:1、照片2、委托书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平西经济规划区地质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平西经济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院审意见为防治与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平西经济规划区工程建设有关的地质灾害,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7日委托青海九O六工程勘察设计院承担,该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院项目组接受任务后,收集了该地区区域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并对该工程的规划报告等技术文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研究,编制了拟建青海省海东工业园

4、区平西经济规划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大纲,并于2011年6月10日至15日对规划区进行野外地质灾害调查工作。野外工作结束后,院总工办对调查资料进行了检查验收,同意转入室内资料整理和报告编写,于2011年7月7日完成报告交院审查,形成的初步意见如下:一、野外工作期间投入了以地面调查和测绘为主的工作手段,查明了评估区内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形成条件等,调查内容齐全,评估基础扎实。二、拟建规划区为新建工业园区,本工程为重要建设项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综合判定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一级。综合判定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一级是正确的。评估区包括了与拟建规划区相关的地质

5、灾害的分布区域,评估范围确定合理。三、现状评估认为:(1)评估区仅发育有H11处滑坡,规模中型,稳定性差;有N1N1515条泥石流,其中N1N1414条为小型中易发泥石流,现状条件下对至哈拉直沟乡公路构成威胁,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2)发育有N1N1515条泥石流,其中N1N1414条为小型中易发泥石流,N15为中型中易发泥石流。其中N15现状条件下对堆积扇上农田、西弯村房屋及老国道G109构成威胁,其危害性大,危险性大;N1N1414条泥石流对堆积扇上耕地、小峡渠及南庄、下红庄村民房屋、村民安全构成威胁,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3)评估区湟水右岸低山丘陵区前缘、级阶地中后缘及各泥石

6、流堆积区,分布有硫酸盐渍土,属中过盐渍土,具盐胀,现状条件下大部分为荒地或部分耕地,局部建有12层民居,未造成危害,现状条件下其危害性小,危险性小;(4)评估区湟水两岸低山丘陵区前缘局部及级阶地上分布有较厚的黄土、黄土状土,具湿陷性,一般级自重湿陷,现状条件下大部分为耕地,沿灌溉渠、小冲沟源及两岸发育有湿陷坑,但造成的损失小,局部建有12层民居,未造成危害,其危害性小,危险性小;(5)发育有T1T66段河流塌岸,稳定性差较差。其中T3、T4、T53段塌岸局部离老国道G109及兰西高速公路较近,现状条件下对公路构成威胁,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兰西高速公路从T1河流塌岸上通过,公路通过处采用浆

7、砌石挡墙进行防护,现状条件下其危害性小,危险性小;T2、T62段塌岸现状条件下无承灾体,其危害性小,危险性小;(6)发育有Q1Q1414段潜在不稳定斜坡,其中Q1、Q2、Q8、Q10、Q145段潜在不稳定斜坡,现状条件下对砖厂取土人员、机械,国道G109、1户村民、小峡渠、采砂厂采砂人员、机械、老国道G109及村道、坡下灌渠安全构成威胁,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其余潜在不稳定斜坡现状条件下无承灾体或有承灾体,但造成的损失小,其危害性小,危险性小。现状评估结论符合实际。四、预测评估认为:(1)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保税物流园区部分建(构)筑物布设于湟水左岸级阶地及左岸哈拉直沟左岸级阶地后缘,工程建

8、设过程中引发基坑边坡局部失稳的可能性较大,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其余建(构)筑物,基础基坑开挖过程中基坑边坡变形破坏可能性小,其危害性小,危险性小。(2)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保税物流园区、新材料区及富硒产业及农副产品加工区部分建(构)筑物布设于湟水右岸及左岸哈拉直沟左岸低山丘陵区斜坡坡脚地带,拟建规划区场地整平时,在工程建设中引发局部边坡失稳的可能性较大,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3)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道路工程(跨湟水两岸桥梁工程除外)均布设于湟水两岸河谷平原区,工程建设中引发边坡失稳的可能性小,其危害性小,危险性小。(4)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保税物流园区工程建设及运营中加

9、剧或遭受H1滑坡失稳的可能性小,其危害性小,危险性小。(5)拟建规划区各工程建设中加剧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小,其危害性小,危险性小。(6)拟建规划区新能源区布设于T2河流塌岸边缘,工程建设及运营中加剧塌岸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 (7)拟建规划区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及运营中加剧T1、T4、T53段河流塌岸局部失稳的可能性较大,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8)拟建平西经济区保税物流园区仓储区南侧部分建(构)筑物,园区道路桥台布设于其边缘,工程建设及运营中加剧T3河流塌岸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9)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保税物流园区部分建(构)筑物均分布于湟水河左岸

10、(北岸)级阶地及左岸哈拉直沟左岸级阶地后缘,在工程运营中加剧或遭受黄土湿陷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10)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新材料区、富硒产业及农副产品加工区部分建(构)筑物布设于湟水右岸(南岸)级阶地中后缘,在工程建设及运营中加剧或遭受盐渍土盐胀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11)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富硒产业及农副产品加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新能源区、新材料区部分若布设在Q1、Q4、Q53段潜在不稳定斜坡边缘,工程建设及运营中加剧Q1、Q4、Q53段潜在不稳定斜坡失稳的可能性较大,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12)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保税物流园区部分若布设在Q

11、8、Q10-Q124段潜在不稳定斜坡边缘,工程建设及运营中加剧或遭受4段潜在不稳定斜坡失稳的可能性较大,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13)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园区道路桥台布设于Q13、Q142段潜在不稳定斜坡边缘,工程建设及运营中加剧或遭受2段潜在不稳定斜坡失稳的可能性较大,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14)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富硒产业及农副产品加工区布设于Q2潜在不稳定斜坡坡前,工程建设中加剧或遭受斜坡失稳的可能性较大,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15)Q6、Q7、Q93段潜在不稳定斜坡位于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保税物流园区以北、以东,距离较远, Q3潜在不稳定斜坡发育处为公共绿地,工程建设及运营中

12、开挖Q3、Q6、Q7、Q94段潜在不稳定斜坡的可能性小,其危害性小,危险性小。(16)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仓储园区部分建(构)筑物布设于N15泥石流堆积扇上,工程建设及运营中遭受N15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大,其危害性大,危险性大。(17)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新能源区、新材料区及富硒产业及农副产品加工区部分建(构)筑物布设于N1、N3N1413条泥石流堆积扇及堆积扇前缘,在工程建设及运营中遭受N1、N3N1413条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18)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新能源区布设于N2泥石流堆积区前缘,工程建设及运营中遭受N2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小,其危害性小,危险性小。(19)拟

13、建平西经济规划区河道整治工程从T1、T22段河流塌岸上切坡通过,因开挖规模较大,工程建设中及运营中遭受T1、T22段河流塌岸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20)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新能源区部分、仓储园区及园区道路桥台、公共绿地、河道整治工程,工程建设及运营中遭受T2 、T3 、T43段塌岸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其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21)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居民区及河整治工程布设于T6塌岸上部、坡体前,距坡体最近距离约90m,距离较远,工程建设及运营中遭受T6塌岸的可能性小,其危害性小,危险性小。(22)拟建平西经济规划区保税物流园区距Q6、Q7、Q93段潜在不稳定斜坡危险区较远

14、,工程建设及运营中遭受Q6、Q7、Q93段潜在不稳定斜坡失稳灾害的可能性小,其危害性小,危险性小。其结论可靠。五、综合评估将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及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三个区。其中湟水两岸河谷平原区,地形相对平缓,地质灾害一般不发育,工程建设引发、加剧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综合评估该区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建设场地适宜性为适宜;湟水右岸低山丘陵区及斜坡坡脚地带、湟水左岸至哈拉直沟右岸之间低山丘陵及河谷平原区及湟水左岸至哈拉直沟左岸低山丘陵、河谷平原区,工程建设中加剧或遭受泥石流、河流塌岸及潜在不稳定斜坡灾害的可能性较大,综合评估该区为地质灾害危险性

15、中等区()。建设场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湟水左岸马圈沟及沟口泥石流堆积区,拟建工程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大,综合评估该区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区()。建设场地适宜性为适宜性差。综上所述,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级别和评估范围确定合理,野外调查工作手段适宜,评估基础扎实,现状评估结论符合实际,预测评估结论可信,满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的有关规定,院审予以通过,按院审意见修改后报国土资源厅主管部门审查。青海九0六工程勘察设计院二O一一年七月七日前 言一、评估任务由来为防治或减轻地质灾害对拟建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平西经济规划区建设和运营的危害,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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