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石滩中学工程白蚁防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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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城市石滩中学工程白蚁防治服务招标文件招 标 人: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5年1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3第二章 招标说明7第三章 投标报价的方式11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12第五章 开标与评标、定标16第六章 白蚁防治合同格式27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28投标邀请书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增城市石滩中学工程白蚁防治服务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5年 月 日上午 时。请注意:1. 招标文件每标段(人民币)500.0

2、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贰仟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单位: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增滩镇解城市石放南38号 联 系 人: 姚工 联系电话: 020-8292622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3

3、7871723-806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 32821156 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服务项目名称增城市石滩中学工程白蚁防治服务2建设地点增城市石滩镇麻车村太平冚、企岗山和坭塘(土名)3建设规模增城市石滩中学工程白蚁防治总建筑面积约96103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4服务要求1、进度控制目标:配合建筑承建单位工程进度进行白蚁防治并提交白蚁防治进度安排,包治期为10年;2、质量控制目标:必须符合如下规定:(1)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1999)第72号令);(2)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广东省标准DBJ/

4、T15-26-2000);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是为增城市石滩中学工程建设全过程提供白蚁防治服务。6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安排。7投标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8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9白蚊防治报价方式按照关于新建房屋白蚁防治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房字2003326号)及(粤价2002370号)文规定执行,在基准价基础上不超过20%下浮率幅度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基准价约为人民币 28.8309万元。10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投标担保 0.2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

5、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12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勘察。13招标答疑疑问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月 日下午 时 分;传真电话:,并同时电子文件发到邮箱:疑问的提交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迟到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解答。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答疑会,招标人将通过书面方式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1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文件光盘一张。15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地点:增城市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 02 月 05日

6、09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4年 02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16开标开标开始时间:2014年 02月 05日10 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室增城市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1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18评标委员会人数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投标须知增城市石滩中学工程白蚁防治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一、 工程概况1、招标人: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 2、负责本次招标组织工作

7、的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广州市氺荫路52号大院9号楼12楼 传真:020-38377376 3、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增城市石滩中学工程白蚁防治服务; 建设地点:增城市石滩镇麻车村太平冚、企岗山和坭塘(土名);建设规模:增城市石滩中学工程白蚁防治总建筑面积约96103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白蚁防治费用:预发包价28.8309万元;工期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核准之日起10年。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如下规定:1、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1999)第72号令);2、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广东省标准DBJ/T15-26-2000)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安排;招标内

8、容:本次招标内容是为增城市石滩中学工程建设全过程提供白蚁防治服务。第二章 招标说明一、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考察,以获取投标人自己所需要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2、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因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破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3、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伤亡事故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

9、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领取招标资料,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所列的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组成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说明第五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说明第六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招标说明第三章 投标报价的方式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第五章 开标与评标、定标第六章 白蚁防治合同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10、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五、招标答疑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

11、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5、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

12、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七、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金额、时间和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

13、收投标担保: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2.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2.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不计算利息),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不计算利息)。八中标通知书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三天。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

14、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九.合同协议书的签订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等额发票。十履约担保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担保金额为合同价10%的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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