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征文原创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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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香征文原创12 篇篇一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 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任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 三毛无意间在一张图片中又再次看到三毛语录中的这句话语, 陡然间就思绪万千。 就像人这一生中总有一瞬间看到或听到某一景物, 某一片段话语般, 总是能回想起很多的过往经历。 不管是开心的令人难过的, 总会在那么一瞬间令人犹如电影片段般浮现出来。有时会让人流连于这一瞬间,有时也会让人瞬间可以的去忘却。人这一生就如本本书籍中的故事, 如同故事中的主人公在扮演着各自的角色, 书写着各自的历程。有完美的,也有

2、残缺的。故事就如人生,由自己导演,自己编排,所以都会有各式各样的故事, 各式各样的人生。 我们能做的也只有从书籍当中翻阅那坎坷或是不坎坷的故事, 领阅那完美或不完美的结局, 从而我们都在试着寻找着那属于自己的人生路途。小时候的老街,老街的木板高凳所搭的小摊位, 摊位上的杂货,杂货下的小身影,一本小人书能翻看很多遍。 这或许算得上是童年记忆中画面很清晰的回忆了。 或许是那时开始就对文字方面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有时一本书籍能重复翻看很多遍而不觉腻。就像学生时期, 基本上只要一发书籍, 最先翻看的总是语文课本那一篇篇短文,并且总是一遍遍的在翻看。 可能我就属于那种过目就忘类型的, 但就像三毛所说的,

3、 虽不复记忆, 但其实它已经融入精神海洋之中, 不断的在改变着你自身的气质, 容颜。或许就在某一个平凡的瞬间, 体现着那岁月知识沉淀而不平凡的价值。对书籍一直就没有什么抵抗力,从最初的小人书到识字时的故事会一类的书籍,再到初触社会时的励志学, 管理学等等。 从自我感觉来说, 是书籍一直在陪伴着我一直在成长, 悲伤时可以选择催人泪下的书籍而发泄, 也可以选择轻松欢笑的书籍而忘怀。欣喜时可以选择愉悦畅欢的书籍而庆祝, 也可以选择波折不平的书籍而平复。时常总是会把自己投入到故事中的角色, 扮演着那不同人物, 经历那不同场景,领悟那不同的感受。 然后再结合现实中的种种事物, 或平缓,或激励,书写着自己

4、的人生。 就像常说的自己书写的人生, 才是属于自己的故事。 自己一步步走出来的人生路途, 才是最有意义的旅途。 书籍只能教会我们怎么去面对人生道路,漫长岁月事物, 都得靠我们自己去实际体会, 体会那酸甜苦辣的人生百味,体会那万千莫测的人生万事万物, 才能谱写出属于自己的人生曲谱, 才能悟出属于自己的人生感悟。一直以来就喜欢书店的那种氛围, 一群不相识的人, 因为有着同一喜好, 或处于幽静的角落,或相伴于书桌围坐。安静的各自翻阅着各自所选书籍,虽无言,却尽显融洽。或许都在享受这喧嚣尘世那难得的安宁, 又或许为了逃脱那安宁已久的心境。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 都是为了能使自己能够迅速成长而在努力着,

5、不断的在提升着自己, 书籍有时候就是为了成为更好的自己而有其存在的意义。 就像余秋雨曾经说过的一段话, 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 早读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 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 人都不是甘于平庸而生存, 人生就该为活得精彩而生活。-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光阴给了我们经验, 书籍给了我们知识, 当我们用书籍陪伴光阴, 用知识充实经验,人生路上成长脚步也将越发轻快。篇二上学的时候, 我并不是一个认真学习的好学生, 听到读书二字, 曾经恨不得捂起耳朵,全世界都找不到我。可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竟渐渐开始觉得读书也是一件美妙的小事。从小学到高中, 成绩并不出众, 却三三两两交了不

6、少朋友, 也曾对于读书学习甚是不以为意,觉得不读书也能干大事。后来上了大学,渐渐发现,偌大的图书馆蔚为壮观,从古至今,究竟是什么吸引人们阅读呢?“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中自有黄金屋”是从何而来的结论呢?在一阵阵的思索中,我加入了读书大军。书于我,渐渐鲜活起来,治好了我的求学后遗症,才发现,书原来是如此美妙。不知不觉,大学三年,在图书馆的借阅量竟上了排行榜,还因此得了一个“阅读之星”的荣誉称号。我开始思考,读书对我的意义。也许是某一天,一个许久不用的成语出现在脑海,让我突然觉得,读书是有用的,也许是有一天,身旁一个人看着肆意绽放的杏花,欢呼雀跃,我脑海里出现的却是“春日游, 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少

7、年,足风流”。当书籍可以帮助我解决许多问题的时候, 我才意识到, 读书这件小事, 对于我生活的改变竟是如此之大。生活多变,常常需要答疑解惑,读书可以帮助我,倒不是因为书里有现成的答案, 而是读书能够让我安静以及平静地度过时间, 既不会打扰他人也不会伤害自己。 生活中很多问题, 其实不过是情绪本身, 看看书就忘在脑后了。读金庸、古龙,可以在仙侠的世界里遨游;读大冰,知道了世界上,总有人过着你想要的生活;读东野圭吾,就像身临其境,与作者一同推理。借书,买书,已经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 工作闲暇时, 我会拿起一两本手边的书籍, 工作忙碌时,我也会利用碎片时间阅读手机上的电子书籍。 最近有一个十分热

8、门的话题,外卖小哥雷海为夺得了第三届诗词大会的冠军, 这位外卖小哥最让人敬佩的就是他身上不卑不亢的浩然之气, 不得不说, 这一定是长年累月阅读诗词的积累。 他不是单纯的死记硬背,而是一种阅尽世事,将古人的意境“浩然于胸”的情怀。从他的身上,我学到的是,诗词从来不是曲高和寡的阳春白雪,也让我们知道,英雄不问出处。读书也是如此,生活中遇到难题,可以通过读书来解决,读的书多了,也自然明白了世事洞明皆学问, 人情练达即文章。 习总书记在同优秀青年的座谈中引用袁枚续诗品中“学如弓弩,才如箭镞”,更让我明白读书的重要。倘若现在问我,对于读书这件小事的感受,我的回答是“一直都爱”。篇三说来实在惭愧, 虽然自

9、诩是爱阅读爱写作的人, 但是自参加工作以来, 却是很久没捧起书本了。 这大半年基本淹没在图纸的海洋里, 阅读专业书籍远比阅读名著多。当收到公司调令准备前往华强大道项目部时,我的行囊里就带上了艾丽丝门罗女士的逃离还有余华老师的活着 ,但一直让它们安静地躺在我的办公桌上。今天趁着下雨拜读了一下余华大师 活着,洗涤一下自己的心灵。大师不愧是大师,打开书本就无法自拔,一口气看完了整部小说。活着这部小说是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创作的。 “我”是一个收集民间歌谣的人,终日晃荡在乡间的小路与乡亲们攀谈。 一日, “我”遇到一个叫做徐福贵的老人,听老人讲起他坎坷的一生: 福贵年轻时候是地主家的小少爷, 可他嗜赌成

10、-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性,最终输光了所有家业。 他风烛残年的父亲被他给活活气死了,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母亲要学着去挖野菜, 做农活。母亲生病了, 福贵在前往县城求医的路上被抓了壮丁, 参加了国民党的部队, 后被解放军俘获。 九死一生的福贵回到家乡后才发现母亲早已去世, 而女儿由于高烧不幸烧成了哑巴, 然而福贵的不幸这才刚刚开始:妻子家珍患上了软骨病,丧失了劳动能力;儿子有庆,因为给生孩子大出血的春生(县长)夫人抽血活活抽死;女儿凤霞因为生孩子大出血死去;女婿二喜打工时被两排水泥预制板活活夹死; 在那个吃饱饭都困难的年月, 外孙苦根吃豆子活活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跟一头将死的老黄

11、牛相依为命。活着给我们展现了无边无际的苦难, 短小的篇幅在大时代背景下, 伴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福贵凄惨的一生在作者笔下渲染开来。活着这本书朴实的文字让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小时候的乡村生活, 仿佛看到外婆带着我在田间忙碌的身影。 尤其是福贵给外孙苦根煮豆子的时候, 我瞬间想到去世的外婆, 小时候外婆也是这样带着我摘豆子, 我不免泪水盈满眼眶。 小说里的人物一次又一次的遭受命运的捉弄,更体现了余华老师所想要表达的思想“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 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最让我感动的是春生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吊起来抽打, 饱受皮肉之苦, 后来终于忍不

12、住逃出来了。 春生晚上偷偷跑到福贵家, 透露出轻生的念头, 饱受丧子之痛的家珍和福贵,忍住内心的悲痛,只说了声:“其实有庆的死也不能怪春生。”这是何等的高尚才能说出这样的话,余华老师确实写下的是一部“高尚的作品”。小说中处处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长根,福贵家的长工, 最后也没怪福贵让他老无所依,仍然心心念念担心福贵过得不好; 福贵最后用积攒两年的积蓄去买牛的时候,从理智的角度出发那是一头步入暮年已经没有什么劳动能力的老牛, 但福贵看着老牛泛着泪花的眸子, 义无反顾地用两年的积蓄买下了老牛, 尽管别人都笑他:“你们现在是两个老东西了”, 福贵仍然乐呵呵的自得其乐, 每天跟老牛说说话,日出而作,日落

13、而息。这是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就像余华老师所说: “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 不是控诉或者揭露, 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 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活着这本小说教会了我如何积极地看待生活。 前些日子一个朋友在朋友圈问,他的一个朋友无奈之下放弃了专升本的机会, 选择在深圳某航工作, 却在加完通宵班后还继续看高数等书籍, 两年后如愿以偿考上重庆大学研究生, 他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就像东野圭吾在 解忧杂货店 一书中发自灵魂的拷问: “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人究竟应该怎么做”?是甘于现状, 还是为自己的前途拼一把?

14、有人评论了一句: “是把把都要拼”。 这句话着实说到我的心坎里去了, 映照余华老师的作品,可以说无边的苦难告诉我们正是因为活着如此艰难, 活着才更具有深刻的意义,没有比活着更有意义的事情。 我不想成为那种“看不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对自己的经历缺乏热情,仿佛是道听途说般地只记得零星的几点”。海明威先生写的老人与海里面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一点是和活着的主题产生共鸣的。我是个消极又乐观着的人, 消极的是我并不相信人的一生可以顺风顺水, 人总是要经历“生死疲劳”,乐观的是我相信没有什么克服不了的东西, 逃避毫无作用,风雨之后必现彩虹, 能打倒自己的

15、敌人, 只有自己!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在 我与地坛中就写到:“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苦的活着!”我总是想要灿烂地活着, 总是想要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一个能照顾好自己和家庭、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或许不能生如夏花之绚烂, 但当我雪鬓霜鬟之时, 一定是不枉走过这么一遭。直到步履蹒跚,走不动路,静坐在老榆树下面,总是会有好故事可以回忆。篇四我出身在农村, 九十年代末, 我还在上小学, 印象中除了偶尔走亲能去一两趟县城,平常生活中我能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我们镇子上, 镇子离我家十几里路的样子,在镇子街道尽头有一家小书店, 那是我每次去镇子最向往的地方。 书店老板个子很矮,是一个爱书的人,带着一副那个年代里显得有点稀奇古怪的大框眼镜,每次去都能看见他手里拿着书,然后偶尔盯一下顾客,我算是他店里的熟人了,基本上每个月去镇子赶集都会到他的书店一趟, 先在店里看上几个小时, 然后选了又选,掏出个平时积累的零花钱买两本小书带回家去。 在那个年代里, 我们院子里的小孩都得割草放牛, 放牛的时候大都比较闲, 所以我通常会把书带到山上去,找一个有草的地方把牛往旁边树上一绑, 然后一群小伙伴们就围过来抢书看。虽然已经过了好多年, 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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