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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11环境质量状况16评价适用标准2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5环境影响分析36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42结论及建议43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大气、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 2- 1 项目振动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 2-2 项目地表水监测断面布置图I附图 3 附图 4 附图 5附件:附件 1 附件 2 附件 3 附件 4附件 5厂区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平面布置、产污节点及分区防渗图现场照片立项文件环评委托书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II附件 6 附件 7 附件 8 附
2、件 9 附件 10附件 11环境执行标准现状监测报告振动现状监测报告危废协议专家审查意见总量审核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 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 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
3、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 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 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III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LED 产品、钣金件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四川宾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621099建设地点/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 及代码C3311 金属结构制造占地面积(亩)50绿化面积 (平方米)5734.58总投资(万
4、元)5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8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0.56%评价经费 (万元)/投产日期已于 2009 年 10 月建成投产,本次评价为 补评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数字电视机顶盒是一种将数字电视信号转换成模拟信号的交换设备, 它对经过数 字化压缩的图像和声音信号进行解码还原,产生模拟的视频和声音信号,通过电视显 示器和音响设备给观众提供高质量的电视节目。四川省宾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公司地处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科创园区宾康大道 1-6 号,公司购买绵阳市科 创园区兴隆社区宾康大道 1-6 号工业用地 50 亩,于 2008 年在新购空地上新建 1-7#厂 房,
5、建筑面积共 27976m2 ,于 2009 年 10 月建成。项目利用已建好的5#生产车间布置 LED 产品、钣金件生产线。现目前,厂区只设置钣金件生产线, 项目已于 2009 年 10 月建成投产,年生产机顶盒外壳 20 万件(套) /年,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热处理及 表面处理。项目已建成 1-7#生产厂房,本项目利用 5#生产厂房布置该项目生产线, 其他厂房 为项目预留厂房, 现目前其余厂房均已出租。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为四川宾利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1-7#厂房建设, 以及 5#厂房钣金件生产线补办环评的项目,不包含厂内其他租户公司的环评工作。其他厂房里面的具体内容由入驻企业自行办理环境
6、影响评1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 等有关规定, 本项属于(C3311)金 属结构制造,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 四川省宾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委 托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 本项目于 2009 年 10 月已建成投产,至今未办理环评手续。 本次评价属于补评。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 规要求,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进行现状调查,并在对项目相关资料进一步整理和 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LED 产品、 钣金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7、并呈报主管部门审批。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 ,本项目属于 (C3311) 金属 结构制造。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1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 本) (2013年修正)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产品、生产 设备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12 年 4 月 6 日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淘 汰目录(第二批) 公告(工节 2012 14 号) 中淘汰的产品和设备之列。根据国务 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 2005 40 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8、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 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同时,经中国 (绵阳) 科技城管理 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审批,同意本项目备案,备案号: 科技城经发局 2008 65 号。(详 见附件 1)因此,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3.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3.1 与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的产业规划符合性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是中共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 于建设绵阳科技城的决定而建立的创新创业基地,是绵阳科技城建设的重要载体。 园区规划面积为 8. 1km2 ,界限范围:北至九洲大道台地,西至九洲软件园边界、南至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教创业园区边
9、界、东至绵阳城区剑南路西段边界。2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为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科技创新及职业教 育基地,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和高水准职业教育产业。根据四川绵阳工业园区(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 书,园区性质为以电子、新材料和生物工程为主的创业园区。功能定位为:园区用 地条件及自然生态环境条件较好,绵阳市已经将其纳入了未来绵阳市中心区的组成 部分,园区的功能定位为以电子信息为支柱的产业结构体系和绵阳职业教育园区。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拟引入企业的行业类型为对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 一、二类工业企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及其配套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园 区于 200
10、8 年 2 月开展了环评工作,2008 年 11 月 12 日四川省环保局以川环建函 2008 940 号文对该园区环评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为金属结构制造,不在园区负面清单同时项目对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 符合园区规划。因此, 本项目符合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3.2 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社区宾康大道 1-6 号, 占地 50 亩。绵阳市城乡规 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审核后, 项目于 2012 年 5 月取得绵阳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2012) 081 号) 同意作为一类工业
11、地使用, 在取得土地证使用手续后方可实施建设。 项目于 2012 年 9 月 4 日取得土地使用证, 编号为绵城国用(2012) 第 14285 号, 地类 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规划。3.3 选址可行性分析根据现场踏勘, 厂区周边情况如下: 项目东北侧隔路 40m 为八角居民区;项目东 南侧为绵阳二环路, 隔路 84m 为居民小区;西南侧 80m 为科创园区企业加速器; 西北 侧 40m 为新建工厂。项目周围无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区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 无医院、学校等环境要求高的敏感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3响。综上, 项目选址符合绵阳市总
12、体规划,项目与外环境相容, 选址合理。4.项目与川办发 2015 90 号的符合性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 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 号) ,项目可进行补办环评手续。项目与川办发201590 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 1:表 1-1 项目与川办发201590 号符合性分析序号川办发201590 号本项目概况符合性1清理范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 已经 建成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 批, 正在建设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 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措施 发生重大变动, 未履行环评手续的
13、建设项目; 未落实环 保“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项目属于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未经审批, 已经建成的建设 项目。符合2清理处置原则: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产生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应严格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进行处理。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仍在建设或建成未投产的环保违 法违规建设项目,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予以规范。 经论证不具备环境可行性的建设项目,予以关停,并可 责令修复场地。2015 年 1 月 1 日以前已正式投产的环保违法建设项目 作为已有项目, 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和环境 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理, 按着“规范一批、 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
14、总体要求分类提出处理意见。项目利用已建生 产厂房进行项目 建设, 于 2009 年 10 月建成投产。 项目属于“2015 年 1 月 1 日以前 已正式投产的环 保 违 法 建 设 项 目 ”。符合2- 1规范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污染物达标排 放、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且环境风险可控 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现行审批权限限期补办环 评手续;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环境风险可控的, 但因符合 产业政策及规划而不符合补办环评条件的环保违法违 规建设项目,各市(州) 人民政府组织评估后可实施临 时环保备案管理,纳入日常环境监管,防止超标排污或 引发环境风险。项目符合产业政 策,符合绵阳市 总体规划,项目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重点污染物 排放符合总量控 制要求且环境风 险可控,故项目 进行补办环评手 续。符合2-2整改一批:对治污设施不配套、污染物排放超标或主要 污染物超总量排放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地方人民 政府应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经停产或限期/4治理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 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各市(州) 人民政府组织评估后 可实施临时环保备案管理,其中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