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计算题答案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64380163 上传时间:2024-01-24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3.7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费税计算题答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消费税计算题答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消费税计算题答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消费税计算题答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消费税计算题答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消费税计算题答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费税计算题答案(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一题甲轮胎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生产汽车、摩托车轮胎,又生产收割 机专用轮胎,201 1年 3月发生下列业务:(1) 外购一批生产材料,支付不含增值税金额80万元,将其送到乙轮胎 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小汽车内胎,提货时向乙企业支付含增值 税款项 2925万元(含加工费234万元和辅助材料费 585 万元)。(2)当月按照合同向某汽车厂预收20000套轮胎款 819万元(含税),月 末发货 90,其余在下月初发货。(3)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轮胎 30000 套,合同约定含税总价12285 万元, 当月末应结款60,但是对方单位因资金周转问题未能按期结款。(4) 当月生产销售摩托车轮胎,取

2、得不含增值税金额20万元。(5) 当月生产销售收割机专用轮胎,取得不含增值税金额10万元。 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为3,要求计算:(1) 第一笔业务应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 第二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3) 第三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4) 第四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5) 第五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6) 该企业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第一笔业务应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80+29 . 25三(1+17%)三(1 3%) x3% = 3 . 25(万元)第二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819三(1+17%) x90%x3% = 1 89(万元)第三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122.85三(1 + 17%) x6

3、0%x3%=189(万元)第四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20x3%=0 . 6(万元) 摩托车轮胎作为机动车轮胎也要按照汽车轮胎税目缴纳消费税。(5) 第五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为0。农用收割机专用轮胎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6) 该企业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1.89+1.89+0.6=4.38 第二题 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 下:(1) 从油漆厂购进钢琴漆 200 吨,每吨不含税单价 1 万元,取得油漆厂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2) 向农业生产者收购木材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 元,另支付运输费用

4、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木材验收 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甲厂 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3) 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连续生产高级实木地 板,当月生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销 售额 450 万元。(4) 当月将自产实木地板 100 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 (提示: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所有应认 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要求:(1) 计算甲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 计算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

5、) 计算甲厂当月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1)应纳增值税 外购油漆和委托加工业务的进项税额=34+1.36=35 . 36(万元)外购木材进项税额=42 x 13% + 3 x7% = 5 . 67(万元)这里考点是收购免税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的13规定扣除率和运输 费计算抵扣进项税的7%的规定扣除率。 当期进项税合计=35 . 36+5 . 67=41.03(万元) 销售和视同销售实木地板销项税额=450 x17%+450/1500 x100 x 17%=765+51=816(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81. 641.03=40.57(万元)(2) 詖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收回加工实木地板组成计税价格=4

6、2 x (1一13%) +3 x (17%) +8三(1 5%)= (36 . 54+2 . 79+8)三(15%) =49.82(万元) 加工收回实木地板应纳消费税=49.82 x5%=2.49(万元) 因为没有同类价格,只能组价计税。在组价时注意收购木材的42万元 收购款中计算扣除了13%的进项税,剩余(113%)的部分计入了采 购成本;支付3 万元运费中计算扣除了7的进项税,剩余(17)的 部分计入了采购成本。(3) 当月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 销售和视同销售实木地板应纳消费税=(450+450/1500 x100) x 5%=480 x5%=24(万元) 生产领用已税实木地板应抵扣消费税=

7、2.49x50% = 1. 25(万元) 应缴纳消贽税=241. 25=22.75(万元)第三题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生产粮食、薯类酒精为原料的白酒,同 时也生产啤酒。2010 年 2 月该厂的生产销售情况如下:(1) 外购薯类酒精1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单价每吨1500元; 外购粮食酒精2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单价每吨2100元;(2) 外购生产白酒的各种辅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共计12000 元;(3) 外购生产啤酒的各种原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共计 250000 元;(4) 当月用 8吨薯类酒精及辅料生产薯类白酒22吨,销售了20吨,每 吨不含增值税12

8、000元:用15吨粮食酒精及辅料生产粮食白酒32 吨, 销售了 30 吨,每吨不含增值税价格 18000元:(5) 当月用剩余的酒精和辅料生产粮食白酒10 吨,每吨的实际生产成本 为8500元,将这部分白酒用于抵偿债务,已知该粮食白酒的每吨销售价格分别为(不含增值税)9000 元、10000 元、11000 元;(6) 当月销售乙类啤酒10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出厂单价每吨 为2800元,另按照惯例开具收据收取每吨200元的包装物押金,限期 3个月;(7) 当月销售果啤14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出厂单价每吨为2900 元。另按照惯例开具收据收取每吨200元的包装物押金,限期3个月;

9、 (8)当月有以往发出到期包装物押金5000元(生啤)和 3000元(果啤)到期 未退。(已知: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都经过了认证;本月销售果啤参照 甲类啤酒的税率计算消费税。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 用于抵偿债务的白酒应纳的消费税;(2) 用于抵偿债务的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 当月应纳的消费税合计数;(4) 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合计数。(1) 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 价格作为计算消费税的依据,所以用于抵偿债务的白酒应纳消费税为10 X11000 X 20% + 10x 2000 X 0.5=22000+10000=32

10、000(元) 抵债白酒的销项税额=(9000+10000+11000)三3 x 10 x 17% =17000(元)(3)应纳消费税的计算:销售粮食、薯类白酒应纳消费税=(12000 X20+18000 X 30) X 20%+(20+30) X2000 X05=156000+50000=206000(元) 抵债白酒应纳消费税32000元乙类啤酒应纳消费税=100 X22O=22OOO(元)果啤应纳消费税=140 x250=35000(元) 当月应纳的消费税=205000+32000+22000+35000=295000(元)(4)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0 x 1500+2

11、0 x2100+12000+250000) x 17=54230(元)粮食、薯类白酒的销项税额=(20 x 12000+30x18000) x17 =132600(元)抵债白酒的销项税额17000元乙类啤酒、果啤销项税额=100x2800+140x 2900+ (5000+3000) /(1+17%) x17% = 117782.39(元) 销项税额合计=132600+17000+11778239=26738239(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2673823954230=21315239(元)。第四题 某化妆品厂甲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发生下列业务:外购化工材料A,税控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

12、值税1700元; 外购化工材料B,税控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3)将AB材料验收后交运输公司运送到乙化妆品制造厂(一般纳税人), 委托其加工成香水精,支付运输公司运费 300 元,取得运费发票;(4)乙公司为加工该产品从小规模企业购入辅料,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5000元,税款 150元,乙公司收取甲化妆品厂 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 甲化妆品厂将香水精收回后将 70Q6 投人生产,进一步加工成香水。 并分装出厂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0000元,支付销售运费 800元,取 得合法的运输发票。假定上述取得发票都

13、符合税法抵扣条件要求,请按顺序计算:(1) 甲公司提货时应缴纳的消费税;(2) 甲公司销售香水应缴纳的增值税:(3) 甲公司销售香水应缴纳的消费税;(4) 乙公司受托加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1)甲公司提货时,应组价计算消费税并由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材料成本=10000+20000+300 x(17%) =30279(元) 加工及辅料费为8000元提货时应被代收代缴消费税=(30279+8000)(130%) x30% =1640529(元)(2) 甲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700+3400+300 x7%+8000 x 17%+800 x7%=6537(元)甲公司当期的销项税=100000三

14、(1 + 17%) x17%=1452991(元)应缴纳的增值税=14529916537=799291(元)(3) 甲公司销售香水应缴纳的消费税= 100000三(1 + 17%) x 30%16405.29 x70%=25641.03 114837=1415733(元)(4) 乙公司应代收代缴甲公司消费税,乙公司受托加工劳务取得的收入应缴纳增值税:乙公司应纳增值税=8000 x 17%150=1210(元)。第五题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云雾牌卷烟,该品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每标准条55元,最高不含税售价每标准条 58元。2010年 10月发生如下几笔业务:(1) 从甲卷烟厂购入一

15、批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从某供销社购进烟丝,取得 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税额17 万元,上述货物均已经验收入库。(2) 进口一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100万元,关税额5万元。海关征收 进口环节税后放行。(3) 与某商场签订赊销合同,按照调拨价将本厂生产的20标准箱交由商场销售,合同约定当月结款50,但是商场因资金周转问题,实际只 给结了 40的款项。(4) 将国内采购和进口的烟丝均领用了40,用于生产云雾牌卷烟,当 月对某批发站按照调拨价销售100标准箱(每标准箱250条)云雾牌卷 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1375万元。(5) 按最高出厂价向某事业单位销售云雾牌卷烟10标准箱。(6) 以10标准箱云雾牌卷烟抵偿欠外单位的货款。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单位:万元)(1) 该企业本月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2) 该企业与商场赊销业务应纳的消费税税额;(3) 该企业对批发站销售卷烟应纳的消费税税额;(4) 该企业向某事业单位销售卷烟应纳的消费税税额;(5) 该企业抵债卷烟应纳的消费税税额;(6) 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