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享网服务的非营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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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善享网服务的非营利组织 关于中西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管理的比较研究 摘要。志愿者是非营利组织区别于政府组织及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志愿者的加入,可以有效的降低非营利组织的运营成本,减轻资金压力,使得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产生巨大的效力和活力。随着环境的发展和竞争的日益加剧,如何建立一支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灵活性、专业基础的志愿者队伍,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是非营利组织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据统计,目前我国的志愿者约占总人口的7%,而西方发达国家的这个数字一般都在40%以上,我国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管理工作刚起步,在这一方面与西方有一段距离。本文通过对中西方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者管理进行比较

2、研究,发现双方在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管理的问题,然后取长补短,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和办法加以解决,特别是对于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中西方 非营利组织 志愿者管理 问题与解决 一、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者管理 谈到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者管理,那么就有两个概念需要解释清楚,这两个概念分别是非营利组织和志愿者。谈到非营利组织的英文原文是nonprofirganizain,缩写为n。这里,将它定义为: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从这里可以看出,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公益性和或互益性等特点,它的活动范围遍及当今社会的各行各业,是现

3、代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志愿者,又被称为义工,一般是指那些具有志愿精神,能够不计报酬,主动帮助他人,承担社会责任的人。 志愿者是非营利组织重要的社会资源,志愿者管理是非营利组织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说人力资源管理体现的是非营利组织和企业、政府在人的管理上的共性的话,志愿者管理则鲜明地体现了非营利组织的个性,它是非营利组织所特有的人力资源管理。 非营利组织的运作与一般政府和企业不同。政府和企业有大量的员工,所以需要特定的人员和制度来处理人事问题,但是非营利组织只有少数员工,其他的人员只有负责制定政策的理事和没有薪金的志愿者,非营利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不能完全照搬一般的企业或政府的人事

4、管理。志愿者是非营利组织重要的、独特的社会资源。志愿者管理是非营利组织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stnzl&eey于198年指出志愿者五种不同的基本理念:志愿者并不是一个职业工作者,志愿服务是无酬劳的,可以自由决定对组织提供多少的服务时间;志愿者所提供的服务是不支薪的,仅可以申请交通费、餐费或参加研讨费与训练的费用;志愿者与机构内的专职人员,具有不同的责任;志愿者对于志愿服务有不同的使命与背景,不像专职人员需要有专业的背景与学习经历;志愿者对于组织的认同程度不同,此差异呈现出志愿者的人力运用,是一特殊现象,并将走向“专业化的管理”。志愿者管理鲜明地体现了非营利组织的个性,它是非营利组织所特有的人力资

5、源管理。在非营利组织中,志愿者是组织最大的动力来源。没有志愿者的投入,许多非营利组织恐怕将举步维艰;但也有的组织招募了许多志愿者,却对组织毫无帮助,反而造成了新的问题。因此有效地进行志愿者管理是极为重要的。 二、西方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者管理 、人员选择范围小 在国外,参加志愿者活动的人中,中年人比例较高。354岁的人所占比例为55%,243岁的为50.%,8岁的年轻人为38.4%,5岁的老年人参与比例为3%。然而近几年,社会发展了,人们的生活节奏也随之加快。繁重的工作使得人们闲暇时间减少,工作的负担也让更多人选择和家人在一起。这使得正处于事业发展期的广大中年人在志愿服务和休息之间左右为难。这也导

6、致了目前志愿者可选择的范围相对有限。 2、人员流动性大 志愿者工作的特殊性可能导致大量人才的流失。由于志愿者多数是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来为社会提供这种志愿性服务的。工作的性质以兼职为主。当本职工作变化或工作的时间、地点发生变化时就有可能退出该组织。同时志愿组织的主力军大量的退休人员和学生本身也是不稳定的。年长的志愿者很有可能由于身体的原因无法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而学生群体也面临升学和就业的压力。以上这些原因都可能导致志愿组织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的特点。 3、人员培训的缺乏志愿组织对人员培训方面的重视还远不及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既能给企业为了带来更多的利润,也符合员工的需要,成为一种员工的福利。

7、而在有些志愿组织中,工作的专业性相对较弱,对人员的培训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样既不利于志愿者知识的积累和更新,也不利于志愿者对工作产生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弱化。 、难以留住志愿者,造成人才流失 使用过志愿者的非营利组织也存在留住现有志愿者的问题。在99年美国的一项民意调查中发现,40%的非志愿者曾经当过志愿者,但他们最终退出了志愿者行列。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志愿者管理人员不清楚怎样留住他们。研究发现,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有如下方面: 1)志愿活动的项目设计和志愿者们所期待的活动相左。2)缺乏对志愿者必要的回报,3)缺乏适当的培训与管理。 )相对于全职工来说,志愿者感觉到差别对待。5)对工作时间的要求不

8、合适6)缺乏个人成就感。 三、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者管理 中国非营利组织与志愿者血肉相联。他们大多是依靠朴素的热情和情感从事公益事业,管理志愿者。近年来,随着志愿服务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志愿者人数与日俱增,志愿者管理却缺乏相应的发展。事实上,非营利组织对志愿者的态度相当复杂:一方面,志愿者的参与,大大降低了非营利组织的人力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参与志愿服务的动机多元化,如果缺乏使命认同与训练,志愿者往往成为领导或管理上的阻力,而不是助力,甚至可能影响非营利组织的公益形象。因此,与志愿者管理相关的主题就成为非营利组织关注的焦点之一。志愿活动在中国面临着宏观与微观的巨大挑战。 1、缺乏政策支持与法律保

9、障 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还没有就如何开展和完善志愿者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法规,尽管它已经在具有法规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规划和202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倡导志愿者活动。中国政府已经就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颁布了法规,志愿者活动是通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类载体进行活动的。从目前来看,中国政府对于志愿者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定可以分为四个部分:法规、部门政策、团体章程和国家领导人和部门领导人的支持。这也是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和法制化国家过渡时期的特色之一。 中国政府也没有对志愿者的活动和志愿者的管理提出一个系统的综合

10、性的政策,尤其是在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招募方面,更是没有详细的规定。只是在各具体部门的文件和法规中分别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对于开展志愿者活动作了一些要求。 2、志愿者认知和公众参与意识不足 我国志愿服务资源不足、志愿者缺乏的主要原因在于: 公众习惯于依赖政府,尚无积极“参与自己的生活”的意愿。公众对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认知非常有限; 一些政府部门对发掘志愿者资源重视不够,还没有认识到动员志愿者资源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在传统理念下,还缺乏培育和发展志愿者组织的完善法律、法规。由于民间志愿者组织不发达,公众缺乏参与社会生活的渠道和多样化参与的选择; 在政策层面还缺乏积极的制度激励鼓励公众参与

11、志愿活动。在国家层面还没有形成广泛的志愿精神与志愿文化;最后,一些政府部门在推动志愿服务时仍然习惯于借助行政力量,这也制约了民间志愿者组织的发展,影响了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的活力。 3、靠个人信念、魅力和热情来吸引和管理志愿者中国的非营利组织,很多都是由一些志同道合者发起成立的,成立之初基本不受过去体制内单位框架的制约,也没有固定系统的管理制度,更多的是凭着志愿者的信念、热情来工作。其基本管理理念是以组织作为一个大家庭,发起人像是家长,大家都因为认同组织的一些理想与目标而投身进来。或者因为发起人的个人魅力赢得了志愿者的拥护,使组织周围聚集着一些志愿者,而这个大家庭自然也要照顾和保护每一个成员。这也

12、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营利组织凝聚力表现之一。 4、缺少志愿者管理理论与机制 中国非营利组织志愿活动的专业管理人员和专职工作者极度缺乏。从事志愿活动的管理人员大多是兼职人士,又缺乏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日常的管理工作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和限制;而缺乏专业人员又使志愿者的总体素质长期得不到提高,兼职的志愿者流动频繁,志愿者和机构之间相互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这些因素都大大制约了志愿活动事业的发展,甚至给事业带来负面影响。 志愿者组织的工作进展随着社会的大环境变化而变化,所以工作计划不完善,导致志愿者工作计划不细致,从而成果见效慢,志愿者工作热情很难持久,流失率高。志愿者管理中的很多环节,比如招募、使

13、用、培训、管理、评估和激励等,都亟待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 综上所述,在中国,民间志愿者组织尚未能得到政府有力的政策、经济、技术和资金支持,开展活动的经费主要依靠自身努力筹集,使得志愿活动的发展受到相当大的限制。 四、改善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管理的可行性建议 1.加大向社会宣传公益事业的力度 为了号召和动员公民发扬中华民族助人的优良传统,唤起全民的公益意识,非营利组织应该积极与新闻机构、传播媒体合作,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介大力宣传公共服务领域的社会需求,为组织的健康发展营造优良的外部环境。 2.建立、完善与志愿者相关的法律法规 从立法的法律依据来看,宪法第4条规定 “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

14、动”,从而为志愿服务立法提供了直接依据,从立法实践来看,我国已经尝试规范志愿者组织,比如红十字会法中有一项原则就是自愿服务的原则,这也是对整个志愿服务组织的规定。而且,我国许多专项法律中倡导对特殊群体实行志愿服务,如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但根据目前我国志愿者队伍发展蓬勃之势来看,出台一部志愿服务法来明确志愿服务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志愿者、被服务单位和个人及志愿组织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纠纷解决机制等问题迫在眉睫。目前,共青团中央正在为推进全国青年志愿服务立法进行不懈努力。由于立法程序极为严格,涉及的问题较多,这样一部层次较高的法律的出台之路肯定是漫长而艰辛,但通过相关法律来规范志愿者

15、管理是今后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此外,为了保证志愿者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还要完善与非营利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各类非营利组织及其相关公益事业的发展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3、政府应加大对志愿服务的扶持力度 20X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 “建立社会志愿服务体系”,202X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202X年由中央文明委牵头,团中央、民政部配合,共同建立了志愿服务的新机制,并逐渐取得了成效。所有这些都说明,国家决策层对志愿服务越来越重视,已把志愿服务当作促进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根据莱斯特萨拉蒙教授的研究结果,195年全球22个国家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平均40%来自于政府。我国也不例外,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非营利组织、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发展的主要经费还是来源于政府,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购买公共服务这一重要的政策工具,健全完善购买非营利组织公共服务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为非营利组织提供财政支持的同时对其进行引导,加快其专业化步伐。政府还要运用税收法律体系作为政策工具,使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获得和免税程序简单易行。此外,政府要为志愿服务大开方便之门、与志愿者开展合作,对志愿活动进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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