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管与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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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中管与理、知与行关系的思考 孙根年(陕西师范大学教授) 字面上讲,管理就是“管”得有“理”。这包括了2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管”的问题,另一个是“理”的问题;就“管”的内涵来说,包括了“管”什么和由谁去“管”;就“理”的问题来说,包含着管理的依据、管理的方式方法及管理的效果如何等。其实,任何管理不仅有其认识论的问题,更重要的还是其实践论问题,即如何制定管理的措施和方案,并将这些付诸于实践并取得实际效果,这又涉及到管理中“知”与“行”的问题。如果在这些基本概念上还不能达成共识,任何管理不仅“管”不好,形成所谓的无“理”管理;而且还会出现只有“管”的设想,缺乏“管”的实践和执行力,形成无实际

2、效果的“口头”管理。一、管理之中的“管” 所谓“管”,涉及到管理的“对象”和执行的“主体”,即“管”什么和由谁去“管”。是管人、管物、还是管事,孙根年在事、物、人三理和谐与复杂问题研究中说,大千世界纷繁复杂,追根溯源抽象概括,不外乎是由“事、物、人”三要素组成;物有物理,人有人理,事有事理,只有掌握了事、物、人各自的规律和道理,才能实施科学的管理。然而,事、物、人是相互联系的,“事”由“人”做,“物”由人“理”,人处于现代社会的中心,“理”物、“做”事、“待”人是人的基本职能。由此看来,管理的中心是管人,管“人”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管“人”如何与资源、环境、生态打交道,管“人”如何组织起

3、来,进行工业生产、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商业贸易、旅游开发等;管“人”如何组织起来,遵守法纪、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科学技术、繁荣社会文化,团结协作生产、促进经济发展。即通过管“人”,达到管“物”、做“事”、理“财”;通过管“人”,达到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管人,达到发现市场、寻找机遇、发展经济;通过管人,达到遵守纪律、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的高效运行与和谐发展。 其实,现代社会中的“人”并不是孤立的,而是被组织起来划分为若干的组织,并与事、物联系起来组成各种系统。前者如家庭、企业、单位、社区、省市、国家、全球,后者如农业、工业、交通、商业、旅游等,因此,管理中“管”的对象

4、,不外乎就是各种组织和系统,由此生产了众多的管理学分支,以组成管理“丛林”。前者有家政管理、企业管理、区域管理、国家管理、全球管理,后者有工业管理、农业管理、交通管理、商业管理、旅游管理等,这是以管理的对象为依据进行划分的。至于由谁去“管”,自然就是各组织和各系统内,手中握有大权的“管理者”,而组织(或系统)内的其他“群众”,自然是被管理的对象;至于,组织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既不属于该组织,手中更没有发号司令的“权力”,自然就无权“管理”了。因此,管理学是研究“ 管理者”如何“管理”的科学,然而,存在的问题是:研究“管理”的人并不一定有权“管理”,执行“管理”人并不一定懂得“管理”,于是,就出现

5、了“管理学”与“管理者”的分离,前者被称为管理学家(者),后者被称为管理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管理的范式也发生的相应的改变,在家庭、企业和组织内部,是维系集权独裁式的管理,还是分权互动式的管理,那种方式更高效更合理正在发生着变化,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成为社会管理的主流。 由于“管理学”与“管理者”的分离,不同国家、社会、企业的管理模式和效果差异很大。西方社会早期的某些企业,“管理学”与“管理者”合而为一,管理的理论产生于管理的实践,管理的理论应用于管理的实践,促进了管理科学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在现代中国社会的经济生活之中,“管理学”和“管理者”往往处于分离状态,系统运行的“失误”就在所难免了

6、,这样的案例常是俯首可掂。明明是正确的政策和方案,或不被“管理者”认识,或有违“管理者”的意愿和利益,往往在实践中被“管理者”否定,不能顺利付诸实践;明明是错误的政策方案,遭到“科学”的否定和“民主”的反对,往往却能被管理者“集中”,成为企业和组织运行的方案,结果使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近年来“中国式管理”多有讨论,强调“以人为本”和“人性化”管理,强调“人与人”和谐和“人与地”的和谐,这本来是十分正确的。但在某些“管理者”的认识中却出现了偏差,其中的“人”变成了管理者“个人”。中国封建社会历史悠久,传统劣根性的习俗难以短期消除,“朕即天下”、“制度是狗”、“万人臣服”,便是这类问题产生的直接根

7、源。因此,“管理者”董管理,“管理学”为“管理者”出谋划策,是社会高效运行的基本要求。二、管理之中的“理” 对于管理之中的“理”,得从两个方面说起:一则是学理上的“理”,二则是实践中的“ 理”。当掌握了管理之“理”,在实践中促使两者统一,成为有“理”管理;反之,在实践中两者对立,形成所谓无“理” 管理。在学科定位上,管理之“理”至少包括了如下四个方面:一是管理的依据。事、物、人各不相同,运动变化所遵循的规律也大相径庭,家庭、企业、社会组织层次有别,其组织目标和职责各异;农业、工业、商业、交通、旅游生产方式各异,利用的资源和生产的产品各异,管理的理论依据自然会有较大的差异;二是管理的方法。管理方

8、法涉及到许多问题,如何组织企业的资源,怎样形成企业的能力,如何发现市场机会,规划企业的战略目标,组织企业的内部流程等。西方管理科学,在这方面开发了许多技术方法,如SWOT模型、BBC模型、平衡计分卡、战略地图等,有的抽象上升了管理理论;有的是借鉴运筹学的模型与方法,如线性规划、目标规划、动态规划、层次分析、冲突分析、决策论、博弈论、对策论等,成为管理工程的主要内容。相比较而言,西方管理科学多强调理性和定量,中国管理科学多强调人性和定性。三是管理的方式。这里涉及到体制问题、组织问题、规模问题、布局问题。就体制问题而言,有国有制、集体制、股份制和个体经营,既需要从外部环境分析入手,更需要从企业的内

9、部分析,组合各类资源以形成合力。四是管理的效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管理效果的好坏要通过科学的评价去认识,企业发展要在分析优势、认清劣势,发现机遇、迎接挑战中前进,如何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要从多个维度出发进行分析与评价。 然而,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对于管的“理”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诠释,这正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种“理”有时是开诚布公的,既能说又能做;有时是背后“暗箱”操作,这个“理”只能做不能说;有时又言行不一,只说不做;有的时候不说不做,但心中有数,待机而发。这样看来,学理上的“理”似乎都是有意识理性思考的结果,但实际上更多地受到人们内心深处某种不由自主的潜意

10、识影响。每人有自己的道“理”,这本不是一件坏事,只要广开言路,就可以活跃思想。但要防止的是由此产生的“无理管理”,即为个人目的刻意编造出某种不成“理”的理由,如布什为发动伊拉克战争,编造出“萨达姆拥有大规模杀伤武器,并与基地组织有联系”的“理由”。正如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其自传中所说:“做一个有理性的生物是这样的方便,他自己想干什么事,总会找出或制造理由去干的。”就组织的运作而言,这里的关键在于“公理”,即最后的决策要达成“共识”,实际行动必须步调一致,否则各拉各的车,各行各的道,很难形成合力! 对于管理中“理”的认识,往往会因人而异,是否意味着管理就是无“理”可依?答案既是肯定的又是否定的。我们

11、说“管”无常法,是指并不存在普遍性的规则和通用性结论,这主要是由于管理所涉及的人、事、物都是有其个性和特色,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方法,难有普适的做法。说“管” 理有法,是由于任何组织和系统管理的切入点是人,都是通过对“人”的管理而达到对系统的管理,通过“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把握住人性也就把握住了本质。依此而论,有“理”可依的管理是符合人性的管理,无“理”可依的管理是违背人性的管理,管理的逻辑起点应是人性的假设。然而,人性的本质是什么,这在中国和西方有很大的争议,黎红雷先生在人性假设与人类社会的管理之道中,先后探讨了“政治人”假设、“经济人”假设、“文化人”假设与社会管理的方法。因此,在不

12、同时期和不同的国家,自然就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形成不同的管理学派。三、管理中的“事-物-人”三理和谐 管理之“理”涉及待人、接物、处事三个方面。一般情况下,“待人”之“理”涉及到心理学和社会学,需要考虑“人情”、“人性”和“人文关怀”,应该说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如果在共事中能够相互理解并使身心愉悦,既能享受工作成果,也能享受工作过程,就达到了“安人”的境界;所以,待人之“理”以人为本,符合世俗的道德规范,可作为“安人”的伦理和价值准则。接物之“理”涉及到科学技术,需考虑“客观性”和“可能性”,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违背自然之“理”,才能提高做事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任情返道,明知不可

13、为而为之,或违背自然规律,必将遭致严重的失败。文革十年、四害横行、人妖颠倒,骡子生马,亩产上万,毁林开荒、毁草开荒,干了不少违反自然规律的事情。处事之“理”涉及到经济学和运筹学,需要权衡“利弊得失”,力争“多快好省”。常言道:人是理性的经济动物,“两利相较取其大,两害相较取其小,利弊相较、趋利避弊”,权衡利弊得失,才能取得较好的效益;又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凡是预则立、不预则毁”,“运筹惟屋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准确的预测评价,科学的规划决策,才能使企业经营立于不败之地。 如果说科学、人文、理事三者,分别强调的是求真、求善、求美的精神,分别关注的是客观自然、主观感受和主客关系。那么,可

14、以认为,管理之“理”在于真、善、美的统一,将科学所揭示的客观规律和“可能性”,人文所揭示的发展需求和“必要性”结合起来,在“理事”过程加以“运筹惟屋、统筹规划”,力争实现多快好省的多重目标。如果说,科学“求真”是“由知,而信、而行”,人文“求善”是“由信,而知、而行”,则理事“求美”则是“由行,而知,而信”或者“由行,而信、而知”。那么,可以认为管理之“理”在于“知、信、行”的协同。本文提出的这种观点,不同于刘玉奇先生提出的“情-理-法”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其分析的思路更为广阔、境界更为高远。现代社会的发展,已进入“求全责备”的时代,企业的发展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必须考虑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5、以天然气基汽油的开发来说,不仅要求其有较高的燃烧值和能源效率,还需要具有生产成本低和市场竞争力强,同时,还必须在保护生态环境上具有超过现有汽油产品的优势,这就是所谓天然气基汽油产品的“能源-经济-环境(3E)评价”。如何促进企业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实现人类共同进化和可持续发展,成为运筹惟屋、权衡利弊得失的基本要求,任何工程项目的管理亦应如此。 从动态发展过程来看,管理之“理”是在人际、企业、组织、社会甚至国家之间,通过长期冲突碰撞、妥协谦让、协调合作中逐渐形成并发展演化。显然,一个只认自己的“理”为理,而不承认他人之“理”的人,在短期一时一事上也许可以依靠强权、金钱、暴力、聪明等凌驾于他人

16、之上,但最终还是会被他人看破,看成是认“死理”或“私理”而无法交往的人,在长期的实践中得不到他人的支持。所以,在管理实践中持久的“理”,必须是能够得到公众认可的“公理”,而绝不是代表某些专制者个人的“私理”。以此而论,任何企业的经营管理,必须树立三个基本观念:一是生存的社会观,即企业依靠社会生存和为社会而生存,无论是赢利企业还是非赢利组织,归根到底都是属于社会的组织,如果不能为社会创造财富或价值,这个企业将被社会所抛弃;二是市场价值观,即价值需要在市场中创造,如果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是市场需要的,便不能实现商品交换,也不能实现其价值创造;三是品牌信誉观,即品牌是信誉的载体,信誉是品牌的基础,没有品牌就没有竞争力,没有信誉这个道德底线,已建立的品牌也可能毁于信誉危机之中,无法获得持续的市场地位和优势。四、管理中“知”与“行”关系 管理不仅是理论研究的学理问题,更是众多实践的具体操作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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