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医学实验室设备(仪器)公开采购招标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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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医学实验室设备采购编号:JXYCCG-2010-24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医学实验室设备(仪器)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受宜春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医学实验室设备(仪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JXYCCG-2010-242、招标项目名称:第二包:医学实验仪器;第三包:医学检验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

2、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参与二、三包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或实验设备(仪器)或教学仪器的销售”;(7)投标人(代理商)在开标前须提供国内生产厂家对此项目产品授权书原件或进口品牌由国内一级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第二包:8、12项,第三包:5、8项)。(8)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产品授权书原件(第二包:8、12项,第三

3、包:5、8项)。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未带原件的以招标人到银行核对到帐为准),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投标人将原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注:在公示期间内,若查实中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有虚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没收保证金。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6、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标书款,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购买标书,现场购买标书时间为:2010年4月8日至2010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

4、14:30-17:00(北京时间)。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安路15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8、招标文件售价:(免收报名费)。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每包5000元,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宜春市工行袁州支行,账号:1508202209024901359,(请在进账单中注明代码2191311002)。10、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安路15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1、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0年4 月15日下午3:00(北京时间)。12、开标时间:2010年4月15日下午3:30

5、(北京时间)。13、联系电话:0795-3216783 传真:0795-3216796 联系人: 万振 龙微娜 14、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4月8日第二部分 招标书一、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公开投标采购中所叙述的项目。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即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生产厂家或经其授权的经销商。2.3“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宜春职业技术学院。3、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4

6、、投标人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参与二、三包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或实验设备(仪器)或教学仪器的销售”;(7)投标人(代理商)在开标前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第二包:8、12项,第三包:5、8项)。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

7、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由目录中所列内容组成。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七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七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 招标文件的

8、修改8.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七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七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8.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8.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

9、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投标书的编制9.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单位9.1 投标人的投标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2 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公制。10. 投标书的组成(统一格式,投标书必须编制目录和页码)10.1 本项目投标书中,凡涉及投标总报价,必须单独密封,投标文件中不能出现投标总报价。10.2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以下文件:(1) 投标函(2)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必须单独密封,一式二份)(3) 技术规格响应表(4)

10、投标规范偏离表(5) 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6) 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7) 资格证明文件 1) 经过本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身份证原件)3) 投标人资格声明(8) 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9) 业绩表(必须附近两年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的复印件)(10)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修正总价。每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

11、.2 投标价应一次性报定。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应包括所有费用。12. 投标货币投标必须以人民币报价结算。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方的要求。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和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2 证明与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安装调试和服务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投标人应提供:货物主要技术和操作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检验

12、报告及鉴定证书;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所提供货物、服务和工程施工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响应表。15. 投标保证金15.1 所有投标人均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每包5000元;15.2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银行本票、银行汇票; 转帐支票 上述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证明单据原件,开标时应出示并递交招标人。15.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5.4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后无息退回。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15.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中标人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30天内。16.2 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因特殊情况,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方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标书。17. 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17.1 在招标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项目上,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投标人作为投标文件附件载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制。全套投标文件的幅面应一致,并统一编码。17.

14、2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17.3 投标书由投标人按规定填写和打印一式三份(1份正本、2 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4 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应有投标人或经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上。17.5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在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投标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章。(四)投标书的递交19. 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这些信封再封装在外信封中,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19.2 投标方应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字样,然后装入招标文件的正本密封袋中。19.3 装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9.4 如果外层密封袋未按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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