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侵犯的隐私权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64034809 上传时间:2023-03-12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35.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不可侵犯的隐私权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不可侵犯的隐私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不可侵犯的隐私权(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学生自主学习方案八年级 班姓名 科目课题设计人授课时间序号思品不可侵犯的隐私权张敏2011.1216学习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隐私权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掌握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隐私权的本领.学习重难点: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特殊保护.自主学习:资料链接6岁的强强因爸爸被捕入狱而性格偏异,为了让幼儿园配合教育好强强,强强妈妈将此事告诉了强强的带班老师李某。谁料,李某对经常打人的强强十分讨厌,不仅不配合强强妈妈教育强强,反而经常对强强冷嘲热讽,并将强强爸爸入狱的事情告诉全班幼儿,致使全班幼儿疏远强强,常说强强是个大坏蛋。强强性格由此变得更加偏异,患了严重的心理疾病。

2、在此案中,李某是否侵犯了强强的合法权利?侵犯了什么权?自主学习:1.隐私:2.隐私权:3.隐私权包括范围: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干扰他人夫妻性

3、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4. 讨论:如何使个人隐私的到更好的保护?自我检测:【2010年山东省济宁市中考真题】7.2010年1月27日,警方将带着装有400多个楼盘业主信息的U盘,准备以1.8万元的价格将这些业主信息出售的廖某抓获。廖某之类“二道贩子”的行为A对提高我国的经济实力具有关键作用B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人尽其才”的局面C既违背了道德的要求,又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D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2010年山东省潍坊市中考真题】62010年1月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此举有利于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A人身自由权 B隐私权 C生命健康权 D名誉权【2010年山东省滨州市中考真题】17人肉搜索实质上是网民利用网络这一平台,通过其他网民的参与,将某一特定对象的个人信息资料、数据搜索出来的一种现象。最近几年,人肉搜索在互联网上频频出现,一系列事件的当事人被网友纷纷揪出来亮相。下列有关这一现象的认识,正确的有A“人肉搜索”抨击假恶丑现象,营造了良好社会的风尚B“人肉搜索”不断引导人们明辨是非善恶,伸张社会正义C“人肉搜索”有助于引导更多的网民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D“人肉搜索”是一种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小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