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docx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63823157 上传时间:2023-01-09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7.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析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浅析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浅析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析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docx(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浅析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非法证据排除的基本理论 (一)非法证据的界定。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进行的。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在任何一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证据具有三大属性,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合法性作为证据的基本属性之一,则说明如果一个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只具备客观性和关联性,该证据能否作为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存疑的。对证据合法性的认定必然会使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范围缩小,进而就出现了非法证据排除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非法

2、证据的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观点。广义的非法证据是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取得的程序违法而不具有可采性的证据材料,即证据的合法性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证据必须具有合法形式。2、证据必须是由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运用。3、证据必须有合法的来源。4、证据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狭义的非法证据仅指取得证据的程序违法而不具有可采性的证据材料。 (二)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起源于英美法,当今世界各个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大多都制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目前我国理论界对于该规则的理解是: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就是指非法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被法官采纳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的规则。对此我国很

3、多学者有不同的理解。有些学者认为,民事诉讼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不具备证据能力,因此不能进入诉讼当中。这种观点将一切不符合证据合法性条件的证据材料一概排除适用。笔者认为,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以证据收集的程序和方法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为前提,有些证据材料虽然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但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且对于认定案件事实有重大的影响,则不能一概排除运用。 二、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立法现状 在我国的整个法律体系当中,对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较少,立法还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之处,但一些法律条文中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了原则性的指引。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

4、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来源于民事证据规定第六十八条,排除情形有调整和增加:(1)原规定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新的司法解释将该种情形限定为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2)新增排除情形,以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获取的证据应予排除。除此之外,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直接做出规定,可见立法在这个方面还有不完善之处。 三、完

5、善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议 (一)明确非法证据的排除标准。 在我国,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够明确具体,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很难操作。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民诉法司法解释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判断标准为: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从字面来理解三种通过非法的方式形成或获取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第一,通过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取得的证据,第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第三,通过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取得的证据。新的司法解释相对于民事证据规定已经有了进步之处,对原来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做出了进一步的限

6、定,即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但总体而言这三种情形依然比较抽象,在具体的案件中需要法官发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才可以做出判断。为了司法实践的便利,需要更进一步的将该规则的标准具体界定。 除了明确排除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也需要做出一些例外的规定,以保证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平衡。例如取得证据的当事人主观上是善意的,对法律的规定不明确,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除此以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果不及时采取一定的手段将会使证据灭失,虽然取证主体可能不符合取证条件,但法官也应当考虑当时的特殊情况。 (二)完善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任何案件的审理都需要

7、通过一定的程序,证据的合法性也应该有一个具体严格的程序来进行审查,只有通过严格的证据审查的非法证据才可以予以排除。当有人提出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时,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才可以启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由此可见,无论当事人是否提出异议,审查证据合法性都是法院的职责。但很多情况下当事人自己出示的证据通过何种方式取得法院并不知道,这就给法院审查证据合法性造成了很大困难,进而影响民事诉讼的效率。笔者认为,证据的合法性审查的启动应该以当事人提出为主,当取证主体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取得证据时,法院也可以主动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规定较少,给司法实践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此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笔者学术能力有限,只能给出一些简单见解,希望更多的研究者能够提出更好的建议,使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陈汀.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赵静.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基于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比较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7. 张卫平.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法理J证据论坛,2000. 作者简介:程雪琳(1992-),女,汉族,山东临沂人,现为西北政法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财经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