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中一点感悟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563822491 上传时间:2023-08-24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中一点感悟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中一点感悟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中一点感悟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中一点感悟》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中一点感悟(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中一点感悟 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原则 1、临时征用土地及补偿问题。临时用地一般由施工单位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报批,并上报兰州枢纽征地拆迁组,补偿按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由施工单位交纳。 2、临时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为;临时用地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补偿按三年平均产值的二倍支付。后三年按一倍补偿。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临时用地有青苗的按公布的当地补偿标准只补偿一季。 4、临时征用耕地无法复垦的,由施工单位书面上报枢纽工程指挥部组织设计、监理、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等,现场复核认定后按永久征地补偿。 5、临时征用土地的协议由施工单位与当地政府土地部门签订并报枢纽指挥部征拆

2、组。 、边角地、夹心地的处理。面积大的边角地、夹心地,施工单位应保证通路、通水。无法耕种的边角地、夹心地的补偿一般控制在01亩以下。 、农村道路、水渠的改移问题,一般由施工单位与当地乡、村协商处理并签订相关协议。 8、按照施工图现场核对完善的规定,参建施工单位取弃土、桥梁预制场用地使用前必须进行现场核对完善,并填写铁路用地界桩表(地验交5)。 9、取弃土场用地尽量避免占用良田好土,禁止在有地质隐患的区域和主要行、洪、沟、槽弃碴(土),取弃土用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进行建筑物、管线设施拆迁和道路等工程改移。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平整恢复,经地方环保、水保、征地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共同验收后

3、,办理移交手续。 以上所有的用地面积都要单独统计,不得计入枢纽用地红线图内 永久征地数量。 1、使用农村道路问题,由施工单位与当地乡、村协商处理并签订相关协议。 11、放线失误问题,如设计无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如设计变更未及时告知造成的施工单位不负责。 12、施工爆破等造成农民损失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损失。 、施工车辆扬尘造成农作物减产的问题。由施工单位邀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现场核实、评估或与当事人协商处理赔付。 14、“三抢”问题,施工单位进场后要严格看护所辖征地范围,严防抢载、抢种、抢盖,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指挥部及时处理。 、“三线”迁改涉及用地问题,施工单位负责将用地面积、地类汇总

4、上报枢纽指挥部和省国土厅统征办。(该项土地要向有关产权单位移交) 1、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与行政村和村民单独商谈征地、拆迁方面的事宜,临时用地也要尽可能的依靠当地政府共同解决,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土地纠纷。 17、各种需签字的征拆表册由各拆迁组组长、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拆迁工作负责人签字,所有参加征拆工作的人员不得擅自在指挥部下发的征拆表册以外做任何签字。政府部门需要在有关表册签字的,都必须由指挥部授权指定人员签字。 18、建立征地拆迁工作情况反馈和汇报制度,指挥部征拆组和施工单位征拆组应建立征拆工作情况汇报和反馈登记簿,施工单位征拆组每天将征拆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向指挥部分片区征拆组汇报并做好登记,同时向政府拆迁组互通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指挥部片区征拆组将分管片区征拆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汇总后,用电子版报到指挥部征拆组宋占民的邮箱,整理汇总后报指挥部领导。 第 1 页 共 1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