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63818242 上传时间:2022-10-24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word可编辑公司受权委托书格式公司受权委托书格式1. 受权委托书的格式受权委托书并无固定的格式要求,要想完好地表达意思,尽量躲避风险,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局部。1.1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根本信息1.2 致送单位在受权委托书场合的致送单位详细就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与之发生代理行为关系的第三人。假如事先已经有明确第三人,就需要在受权委托书中加上致送单位,这样能固定受权委托书的使用范围,受托人再向其别人出具受权委托书,对委托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受托人毕竟不是委托人本人,只是委托人做事的工具,就存在可能不尽责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可能性,明确致送单位,就能尽量限制受托人不当行为的风险。1.3 委托事项委托

2、事项简单说就是委托人到底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干什么。委托事项一定要表达清楚,希望受托人干什么就在受权委托书中一项一项列清楚,这样才能预期受托人行为的范围,以便到达控制自己的风险。假如委托事项不明确,基于保护第三人对于法律文书的信赖,受权委托书会被认定为受权不明,从而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对第三人承当连带责任。因受权不明,受托人就可能超越委托人的本意做事,但委托人却要为此承当责任;受托人本是为别人做事,行为后果应当由委托人承当,但却因受权不明而承当了补充连带责任,所以说委托事项不明的,对第三人没什么风险,但对委托人和受托人风险较大。1.4 委托权限让受托人干什么事已经在委托事项中表达清楚了,下面就得说明

3、受托人可以在多大权限内干这件事,这就是委托权限。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可以分为“宽受权”和“窄受权”。宽受权顾名思义代理权限比拟广,受托人能干的事比拟多。宽受权便于受托人做事,对第三人比拟有利,代理人自己就能点头做事,不需要事事向委托人汇报,这样能进步做事效率。宽受权对委托人的风险就是较难防范受托人不当行为带来的风险。窄受权就是受权范围比拟窄,受托人可能只是个传声筒,事事需要向委托人汇报,等委托人点头。不管是宽受权还是窄受权都要把委托权限表达清楚,受托人有什么权限就一项一项列清楚,防止在列举委托权限后面加上“等”这样的字样,这会带来受权不明的法律风险。宽受权里值得说道说道的就是全权代理的问题。1.5

4、 全权代理的问题全权代理又称全权委托简单理解就是委托人能干的事受托人都能干。因为全权委托的受托人的权限过大,但受托人毕竟不是委托人本人,并不能向委托人那样保护自身的利益,所以法律对全权代理还是有所限制的。代理详细可分为民事代理和诉讼代理,前者指代理委托人施行民事行为,后者指代理委托人施行民事诉讼行为。在诉讼代理场合,法律对于“全权代理”是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意见第69条明确规定,受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详细受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成认、放弃、变更诉讼恳求,进展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也就是说诉讼代理人想施行上述处分当事人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亲密相关的诉讼权利,必需要有当事人明确的特别

5、受权,假如仅表述成“全权代理”,诉讼代理人是无权施行上述行为的。在民事代理场合,“全权代理”并没有像诉讼代理那样有明确的规定。在民事代理场合,假如受权委托书中写明“全权代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代理人可以为被代理人所为的一起行为,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当。在民事代理场合,“全权代理”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受权不明,从而由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向第三人承当连带责任。所以说在民事代理场合还是需要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写清楚,不要图省事就写全权代理。下面介绍一种在民事代理场合全权代理的范例。全权代理的范例: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作为特别受权的全权代表,有权代表委托人同意、放弃、变更本合同各条款,代为收取相关款项,并

6、代理委托人签署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凡受托人在上述权限内签署的书面文件,均视为已经获得委托人的全面受权。委托人成认该等书面文件的法律效力,主动配合履行相应义务,并承当相应法律责任。”1.6 转委托的问题转委托又称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享有的代理权转托给别人而产生的代理,是相对于本代理而言的。被代理人是基于对代理人的信任才委托其代理处理相关事宜,但与代理人选任的复代理人之间并没有信任根底,所以原那么上代理人并无转委托的权限。代理人只有在四种情形下才享有转委托的权限:被代理人事先明确受权;事先征得被代理人同意;事后得到被代理人追认;紧急情况下,为了被代理人利益的。委托人

7、根据自身的利益考虑决定是否有必要赋予受托人转委托的权限。假如想赋予受托人转委托的权限一定要在受权委托书中予以明确,否那么受托人一般不可以转委托别人。假如委托人希望受托人本人亲自办理委托事宜,而不能转委托别人,在受权委托书中可以写也可以不写“受托人无转委托的权利”的字样,因为即使不写明,法律规定受托人原那么上是无转委托的权利,但在办理受权委托书公证的场合,有些情况下公证机构要求必须写明受托人是否有转委托的权利。实务中,假如不想赋予受托人转委托权利,最好在受权委托书中表达清楚,断了受托人擅自转委托可能出现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念头。制止转委托的范例: “受托人需亲自完成委托事项,无转委托的权利。”1.7

8、 委托人对受权行为的责任承当问题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自然得由委托人承当。需要在受权委托书中明确说明委托人对于受托人在受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予以认可,并承当行为的法律后果。委托人责任承当的范例: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代理委托人就委托事项所施行的法律行为,委托人均予以成认,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当。”1.8 委托期限实务中很多受权委托书非常简单,根本没有关于委托期限的表述。明确委托期限对各方都非常重要。对委托人来说,假如没有委托期限,就不可预期受托人不当行为带来的风险。一旦有明确委托期限,委托人知道其只对受托人在委托期限内的行为负责。对

9、受托人来说,只能在委托期限内行事,超过委托期限,必须获得委托人的受权,否那么行为的后果就需要自己来承当。对于第三人来说,只可在委托权限内与受托人进展法律行为,超过委托期限必须让受托人获得委托人的受权,否那么有委托人不承当受托人超过委托期限行为后果的风险。委托期限尽量表达明确,这能才有可预期性,也方便操作。委托期限一般有两种表达方式:1.知道委托事项完成时间的。假如事先就知道委托事项完成时间的,或者委托人希望限定时间的,委托期限可以表述成“委托期限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2.不知道委托事项完成时间的。假如事先不能确定或无法确定委托事项的完成时间,委托期限可以表述成“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受

10、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1.9 委托人的落款签名落款签名看似简单,其实大学问。受权委托书主文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不管是打印稿还是手写的,只有落款处是委托人本人签收的才生效,所以要确保落款处委托人的签章有效。1.9.1 假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理论上讲受权委托书只要自然人签字就生效,但其实并不保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虽然字是本人签的,但是他签的字并不是正常时候书写的字体,导致笔迹鉴定产生错误。所以自然人签署受权委托书保险的做法是,不但委托人本人要签字,而且要摁手印。摁手印管用的是因为人的指纹是唯一的。摁手印也是有讲究的,一定要摁清楚了,让指纹明晰可见,千万不要印泥使用过多,导致摁出

11、来就是一团红,这样是无法指纹鉴定的。1.9.2 假如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假如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最优的署名方式是盖法人公章,再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其次是只盖法人公章,而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最不可取的是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而没有加盖法人公章。前两种方式没有什么问题,可以表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受权,但第三种方式理论上也是没有问题的,但容易出现法人或其他组织否认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效力的情形。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代表关系,与法人是一个民事主体,不发生效力归属的问题。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进展民事活动,无需特别受权,这种权利是法律直接授予的。理论上说,法定代表人个人

12、签名和法人盖公章是详细同等法律效力的,但法定代表人是双重人格,其行为既可能是职务行为,也可能是个人行为,假如受权委托书没有盖法人公章,法人就可能以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是个人行为,而不是职务行为来否认受权委托书的效力。1.10 签署日期落款处委托人的签署日期看是很小的事情,所以委托人处理起来就很随意,甚至随意到只是签名不写签署日期。随意之处就是风险之所在,就是将来吃苦果的地方。这里以诉讼代理为例来说明签署日期的重要性。当事人受权委托书中的签署日期是确认律师对某一案件承当责任的期限起点。诉讼程序的每一个程序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时间节点,逾期那么无权启动这一程序。如,超过举证期限再举证就可能导致证据失权

13、,超过举证期限就无权再提出增加、变更诉讼恳求或提出反诉等后果,假如律师在承受委托时,举证期限已经届满,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没有在受权委托书中注明签署日期,恰逢委托人比拟搞,那律师就等着被投诉,甚至被起诉吧。公司受权委托书一注册于 江苏省徐州新区路号 的 徐州 的在下面签字的 总经理代表我公司受权 徐州公司 的在下面签字的 业务经理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江苏省徐州医院楼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工程 的合同报价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我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受权书于 *年九月二十五日 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受权代表签字盖章:代理人被受权人签字盖章:见证人签字盖章:职 务:单位名称: 徐州地 址: 江苏省徐州新区路号公司受权委托书二某某企业法定代表人 特受权 同志代表我公司办理 工程工程的投标等详细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工程合同。代理权限:根据该工程工程。无权转委。有效期限:根据该项工程工程投标和合同书签约的时间为准。我公司对被受权人的签约负全部责任。在撤消受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受权书一直有效。被受权人签约的所有文件及合同在受权书有效期内签约的不因受权的撤消而失效。受权人盖章: 性别:男身份证号:被受权人: 性别:身份证号:职务: 工程经理受权单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第 页 共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