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群体视角下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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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群体视角下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问题分析摘要: 网络订餐已成为众多大学生常见的用餐选择, 但 随着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问题的频频曝光 , 网络订餐的食 品安全现状着实令人担忧。根据笔者的实地调研 , 发现大学 生面临网络订餐频率高但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较低、遭遇 食品安全问题难维权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 笔者从大学生、 网络订餐平台和法律法规三个方面解决网络订餐平台食品 安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关键词: 网络订餐平台; 食品安全; 大学生群体; 食品 安全法; 对策建议;1 大学生群体网络订餐消费现状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 2016 年国民经济和调查公布数 据显示, 2015 年全国在校

2、大学生达 2625.3 万人, 每所高校大 约有 88.6%的学生有网络订餐的消费习惯。根据笔者的调查 可发现, 大学生订外卖已经成了一种普遍现象 , 且每周订外 卖的频率普遍集中在每周 5 次以上, 更有部分学生外卖终餐 频率在每周 10次以上, 总体而言, 大学生网上订餐频率较为 正常, 但部分同学网上订餐频率偏高。无论从大学生下载注册外卖订餐 APP 的情况来看, 还是 从大学生群体实际订外卖的频率来看 , 大学生群体都是外卖 消费群体中的“主力军”。根据实地调查 , 大学生选择定外卖 主要是因为其方便快捷, 其次是因为网上订餐种类多样 , 可 满足更多人的不同口味 , 认为网络订餐卫生

3、安全而选择网上 订餐的最少, 可见大学生在订外卖时极少考虑网络订餐平台 的食品安全问题。所以 , 从问卷调查结果和实地调研情况的 综合分析来看, 大学生网上订餐消费群体的网上订餐频率普 遍偏高, 但对于网络订餐平台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却普遍 偏低。2 网络订餐平台现存的食品安全问题2.1 无证经营、一证多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 定明确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入驻商家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 经营许可证。但是,从2016年从央视“315晚会揭露的网络 订餐企业的“黑幕”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的有关调查中可 以发现, 无证照经营是目前网络订餐平台中最突出的问题 , 许多与网络订餐平台合

4、作的商家并不具备经营执照与卫生许可证等, 网络订餐平台为迅速扩大市场占据份额 , 大大降 低入驻商家相关证照的审查力度。而与商家无证经营刚好相反 , 某些商家一证多用或多店 一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安全 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作出了相关规定 , 明确禁止网络订餐平 台入驻商家“一证多用”。但现实生活中 , 多家店铺共用同一 个证照或是无资质商家借证上线外卖平台的现象屡见不鲜 , 商家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进行经营的现象也大量存在 , 甚至还出现某些商家在查出无证经营后借用附近其他有资 质的店铺的有关证照继续上线经营。这种一证多用或多店一 证的做法, 不仅给食品行业的秩序带来严重

5、扰乱 , 而且无法 保障网络外卖食品的安全。2.2“幽灵餐厅”、“隐身”店铺网络订餐借助于互联网这一平台具有网络的虚拟特性 , 游走于现实与虚幻之间。根据笔者现实生活中暗访调查 , 有 些外卖商家在现实中根本没有实体店面 , 或者已经关门倒闭, 但依然从事经营活动, 甚至在热销榜里“榜上有名”;有的虽有 实体店, 但实际地址与登记地址并不一致。这种有名无实或 不在登记地址经营的商家 , 通常被称为“幽灵餐厅”。在现实 生活中, “幽灵餐厅”的“真身”往往是家庭私厨, 它们一般只送 外卖, 而不提供实体的餐饮服务。在实际调查中 , 按照网上 订餐平台所公开的地址信息去寻找此类商家较为困难 , 因

6、为 这种商家往往租用一间小房间作为厨房 , 隐藏在某个偏僻之 处里暗中经营, 其地址信息仅是写到在某某社区或某菜市场 内, 没有具体的门牌号 , 有的甚至连店铺招牌都没有。这些 “幽灵餐厅”、“隐身”店铺隐匿性强, 既不利于食品安全部门的 执法监管, 也不利于消费者的售后维权。2.3 经营环境恶劣、卫生隐患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严格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的相关标准和卫生条件。 但是,从央视“315”晚会所曝光的“外卖黑幕”中可清楚看到 众多外卖商家的经营环境堪忧、卫生条件恶劣, 严重不达标。 根据多家媒体对众多网络订餐平台入驻商家的调查以及笔 者线下对于外卖商家的

7、走访可发现, 当前许多外卖商家要么 露天经营, 要么后厨垃圾成堆、苍蝇乱飞 , 甚至还有老鼠出 没。但这些商家不但没有被查处 , 反而成了网上订餐平台上 的热销商家。网络构成的无形屏障给某些经营条件不达标的 商家以“遮羞布”, 消费者难以凭借网上订餐平台所发布的部 分图片判断这些商家到底是 “秀外慧中”还是“败絮其中”, 但 是这些卫生问题给消费者群体的生命安全带来的巨大威胁 却不可否认。3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3.1 准入门槛低, 商家鱼龙混杂根据多家媒体对网上订餐商家的调查及曝光 , 网络订餐 平台中大部分经营者都属于无证经营 , 更有数据显示外卖商 家中持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服

8、务证明的大约只有 50%。网 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网 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 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但是, 网络订餐平台为了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 , 往往会降低准入门 槛, 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 “征途”上, 对入驻商家的审查仅仅 是流于形式。网上订餐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 , 导致经营商家 泥沙俱下、网络食品经营陷入混乱 , 致使食品安全难以得到 保障。3.2 监管力度小, 缺乏惩治机制对网络订餐平台的监管可分为自我监管及外部监管。首 先, 平台的自我监管意识淡薄 , 缺乏常态化的监管巡查方式 和完善规范化的食品安全

9、监管制度。其次, 社会监督不到位。 从近年曝光的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事件来看 , 其中绝大部 分问题的曝光皆依靠新闻媒体的暗中访查 , 消费者揭露的外 卖安全事件少之又少。最后 , 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不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 具有食品安 全监管职能的政府部门大致包括卫生部、农业部、质量监督 部门、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在法律中 , 这些部门职能 交错、权责不清, 难以真正形成合力;在实践中, 各部门一般 各自为政, 日常执法信息缺乏交流 , 监管时易出现或一哄而 上多头管理, 或相互推诿零头管理的局面。网络订餐平台除了缺少有力监管 , 还缺少相应惩治。据 有关报道

10、, 部分“黑作坊”在被曝光后虽然随即被相应所在的 网络订餐平台要求下线 , 但转身就又“投奔”其他的网络订餐 平台。于是, “悲剧”又再一次上演, 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而这 种“治而不止”的局面与惩治机制的缺失有着重大关系 , 不良 商家只要有路可退往往就不会反省自身不足并加以改正。所 以, 必须建立相应的惩治机制 , 设置外卖商家不可触碰的食 品安全高压线, 从而有效遏止外卖食品安全问题的蔓延和重 演。3.3 法律法规执行度低甚至“缺席”由于新版食品安全法对于网络食品安全的规定不够 详细、执行性不强, 且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于该法的解读 不同, 导致各执法水平参差不齐。而与新食品安全法配套的

11、实施条例至今仍未出台 , 各执法部门只能 “摸着石头过河 ”, 执法方案各不相同, 在执法时对于网络外卖这一新兴经济形 态的具体监管该严还是该宽难以把握 , 从而出现执法力度不 足的尴尬局面。目前, 各地为及时应对网络食品交易过程中所暴露的问 题, 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 例如北京市网络 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暂行) 、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 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河南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试 行) 等等。虽然这种积极应对问题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但 国家层面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与新版食品 安全法配套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应该尽快出台 , 完 善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

12、体系。4 网络订餐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4.1 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增强大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职能部门通过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惩处网络食品安全违 法行为、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等手段 , 虽可以立 竿见影, 但仍难以从源头上理想地减少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 全问题。因为, 政府部门为大学生消费群体所提供的保障终 究有限, 更加需要大学生消费群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为增强大学生消费群体的食品安全意识 , 应加大网络订 餐平台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 营造“网络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 良好社会氛围。对此 , 有关部门可设立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宣 传专栏、网络食品交易维权专栏 , 发布维权信息链接等等 , 向

13、大学生群体及社会群众及时传递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动 态、警示案例等。为此可以借鉴美国的优秀经验。在美国, 政 府主动充当食品安全“气象预报员”, 2010 年美国卫生和公众 服务部联合农业部、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检验局等 政府部门共同开设了一个“政府食品安全信息门户网站 , ”为 消费者提供大量食品安全信息 , 也使得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 心。4.2 完善经营者准入机制, 健全商家信用评价体系目前, 网络订餐市场缺乏严格体系的准入机制 , 使得一 些无证经营、无实体店铺、食品卫生质量不合格等无资质的 经营者“浑水摸鱼”。根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 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我们可以

14、明确两点:入 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取得许可证 , 且网络订餐平台有先验义务 和审查义务。为此, 完善网络外卖订餐市场经营者准入机制 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 对网络食品交易前置行政 许可并严格执行。把网络食品经营划入经行政许可后方可实 施的范围内并进行严格把关 , 从源头上遏止网络食品安全问 题。第二, 对入驻商家进行资质审查 , 审查其食品生产经营 许可证, 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 同时建立入驻商家的经营档 案, 将商家的资质证明资料在其网上经营主页面醒目位置公 布。实质审查则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将入驻商家的电子数据交 至工商和食药监管局等部门的网络系统进行核对 , 审查合格 后方可允许入驻

15、商家入网营业。此外, 健全商家信用评价体系为消费者提供真实、信赖 的订餐环境也是必不可少的。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可从以下三 个方面入手:首先, 开展信用等级评定。网络订餐平台可以为 商家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信用评估服务 , 并鼓励消费者 参与信用评价。其次 , 健全信用反馈制度。网络订餐平台应 及时公示经营商家的信用评级 , 并在网上经营的主页面对违 法违规的商家的详细信息进行披露。最后 , 建立信用奖惩机 制。网络订餐平台可对信用评价优良的商家在订餐平台重点 推荐, 对于信用评价不良的商家采取短期屏蔽甚至加入 “黑 名单”等惩罚措施。参考文献1刘子睿.“探析当下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与出路 ”J.法制与社会,2017 (03) :199.2李雨桐, 杜海玲.“我国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对外经贸,2017 (03) :923 蔡元正“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与出路”J.法制博览, 2017 (03) :33.4 龙松熊.网络订餐平台民事责任制度的困境、反思与重 构研究生法学J.研究生法学,2016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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