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各类公共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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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各类公共卫生制度幼儿园各类公共卫生制度 为了进步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惹事件的才能和程度,指导和 标准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 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安康与生命平安,维护学校正常的 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惹事 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的1. 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惹事件的防治知识,进步广阔师生员工的平 安意识。2、完善突发公共卫惹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 告、早隔离、早治疗。3、建立快速反响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 惹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二、工作原那么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

2、共卫惹事件防治知识,进步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 识和校园公共卫生程度,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 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2、依法、统一指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惹事件的预防、疫情报 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 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惹事件防治指 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惹事件的 防治工作。3、快速反响、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响机制,强化、物力、财力储藏,增强 应急处理才能。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 等环节严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

3、事件,快速反响,及时准确处置。三、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工作指导小组,详细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惹事件防治应急 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催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 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3、广泛深化地开展突发公共卫惹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 件防治知识,进步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才能。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 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惹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催促其 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5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根底设施建立,努 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 生。6、确保学生喝上平安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 的突发公共卫惹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 和亲密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四、突发事件预防(一)高度重视,实在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展自查,尽早发现问 题,及时消除平安隐患。(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实在改善学校卫生根底设施和条件。(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标准化管理。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

5、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 源。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 提供一个平安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4、学校要实在履行职责,做好方案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 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进步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 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 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 件。(四)加强安康教育,进步师生的防疫抗病才能。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安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 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

6、,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播 送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 识,进步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才能。3、进展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 -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才能,教育学生不买街头 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4、催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 营养,不断增强体质。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惹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 (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 重异常反响,以及其

7、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安康危害事件。(一)突发事件监测1、建立突发公共卫惹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监测制度,指定 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展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安 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展登记汇总并进展追踪观察,分析其开展趋 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2、重视信息的。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络,本地及周围 地区的公共卫惹事件的情报,亲密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 工作。(二)突发事件报告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惹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 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 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 络。2、

8、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惹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爆发、流行 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 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 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惹事件时,医务室及 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惹事件指导小组报告,并以 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 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 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别人隐瞒、缓 报、谎报突发事件。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 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 急处理规

9、定的职责的情况。幼儿园各类公共卫生制度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控制疾病传播和群 体性安康危害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安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 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公共场所分为甲类场所和乙类场所。甲类场所包括:(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乙类场所包

10、括:(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医疗机构候诊室外的室内区域、学 校教学生活场所、写字楼、营业厅及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效劳的办事 场所等;(二)网吧、幼儿园、青少年宫等。第三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适用本方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视管理工 作的指导,保障公共场所卫生监视、监测工作所需经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卫 生监视管理工作。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立、交通、文化、商务、工 商、体育、食品药品监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 视管理工作。第五条 公共场所及相关效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卫生管理,落实卫 生管理

11、责任。第六条 甲类场所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卫生容 许,乙类场所按照本方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章 卫生管理第七条 公共场所单位应当制定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和安康危害事 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用品用具卫生平安管理 等制度。公共场所单位应当装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从业人 员安康检查、卫生知识及制度,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第八条 甲类和从事经营效劳的乙类场所单位直接为顾客效劳的人 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展安康检查,获得安康合格证前方可 从事直接为顾客效劳的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 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

12、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以及其他有碍公众安康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效 劳的工作。第九条 公共场所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学习掌握卫生法律、 法规和有关知识,承受卫生行政部门业务指导。甲类场所和从事经营效劳的乙类场所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展卫 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培训要求和考核标准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公共场所应当具备专门清洗消毒场地,装备相应的清洗消 毒设施、设备和保洁贮存设施,并分类使用。公共场所应当装备有效的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 设施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公共场所应当配置相应盥洗设施、设备,卫生间应设置独立通排风 装置。公共场所单位

13、应当保证各项卫生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撤 除或者挪作他用。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单位提供的公共用品、用具应当卫生、平安、 无害。制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室内微小气候、饮用水、采光、照 明、噪声等各项卫生指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卫 生标准和标准要求。甲类场所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对有关卫生指标进展检 测,乙类场所单位应当按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检测频次进展卫生 指标检测。第十三条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卫 生标准或标准。第十四条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口应当设置于室外, 远离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14、。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供 风管系统清洗和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送回风口防鼠装置、空气净 化消毒装置、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装置等卫生设施。第十五条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要求 定期进展检查、清洗和维护,并有完好记录:(一)清洗开放式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 器、冷凝水盘等每年不少于1 次;(二)检查或更换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6 个月不少于 1 次;(三)清洗风管系统每两年不少于1 次。 使用分体式空调的公共场所单位应定期进展清洗消毒和检查维护。 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单位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不合格时, 应当及时

15、关闭其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进展清洗消毒 处理,经检测合格前方可重新启用。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爆发、流行时,公共场所单位应当启动应 急预案,并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空气 处理机组及部件进展清洗、消毒或者更换。第十七条 从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的效劳机构应当具备以 下条件:(一)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二)具备清洗消毒效劳所需仪器、设备;(三)人员专业构成、技能培训等能满足清洗消毒效劳工作;(四)具有质量管理体系;(五)装备相应的平安保护和个人防护用品。第十八条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效劳机构应当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清洗消毒工作。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效劳机构应当向委托清洗单位 出具清洗消毒效果检测报告。第十九条 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技术人 员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效劳机构的效劳才能和效 劳质量进展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告。第二十条 公共场所内发生公众安康危害事件时,公共场所单位应 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依法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预防控制措 施,防止危害扩大。第三章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烟工作的 组织、协调、指导,监视各部门、各行业的控烟工作。第二十二条 相关行政部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那么,负责以 下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监视管理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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