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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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诊负责制度1、患者就诊时第一位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第一个接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 第一个接诊的医院为首诊医院,首诊医院首诊科室的首诊医师对所接诊患者, 特别是对急、危重患者的急救、检查、诊断、治疗、入院、会诊、转科和转院 等工作负责到底。2、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做好必要的体格检查,按照病历书写规范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记录好门(急)诊病历。3、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 首诊医师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有 详细记录),诊断明确后即转科、转院治疗。4、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

2、 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5、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 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各科室医务人员严格执行 危重患者先行抢救,后补办相关手续规定。6、对已接诊的患者,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 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患者特别是危重患者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 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7、医务科对全院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 理。凡不认真执行制度造成医疗差错、事故、医疗纠纷或医院经济损失,由当 事人承担责任。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为了确保各级临床医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

3、医疗服务, 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主任 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为三级医师,对住院患者 按照三级查房要求进行查房。2、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每周l2次,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随同参加。查房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 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手术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 查医嘱、 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 必要的教学工作。对所查患者,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 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3、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 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

4、容包括: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了解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 全面体格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患者在48 小时内进行 查房,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治疗 方案,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以纠 正,决定出院、转科、会诊,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征求对饮食、生活 的意见。4、住院医师每日至少二次查房,上、下午各1 次。了解所管患者的全面情 况。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患者,对危重患者随时视 察处理;根据病情变化,更改医嘱,对诊断不明、疗效不佳患者要重点研究, 提请上级医

5、师诊查或会诊,对各项辅助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或 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开具次日晨特殊检 查医嘱,认真做好病程记录。了解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5、查房前医护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 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 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6、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患者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 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

6、录上级医师查 房记录。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1、规范医师值班交接班管理,更好地保证医疗服务的及时性、连续性,保证患者安全。各科室应设有值班医师,并保证24 小时值班医师在院病房值班, 值班人数可根据科室大小和床位多少而定。2、值班医师在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危重患者做好床前交接,全面详细了 解急、危重患者和新入院患者的情况。3、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新入院、危重、手术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做好 病程记录,并简明扼要记入交接班记录本,做好床边交班工作。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 患者负责及时采集病史和体格检查并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

7、,应向总值班或科主任汇报。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若患者病情有变化应立即诊查患者,如到其它科室会诊必须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7、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1)新入院患者、急诊患者、手术患者及会诊情况。(2)手术患者需汇报术后诊断、术式及术中、术后等情况。(3)需交待病房术前或术后患者以及危重患者诊疗情况。8、交接班应有书面记录,由交接班医师双签名。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规范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及时果断处理危重患者,确保急危重症患者抢 救,提高抢救成功率。2、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组 织并主持,上述人员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

8、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 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特殊患者或需协同抢救的患者应及时报请总值班、 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3、对危重患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 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 有关部门。4、参加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无 条件服从主持抢救人员的医嘱,但对抢救患者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 员认定后用于抢救患者,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5、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人员的医嘱, 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

9、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 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 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 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 消毒。7、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8、需跨科抢救的重危患者,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 主持抢救工作人员。参加跨科抢救患者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患者 的抢救工作。9、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 作。1

10、0、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 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物资设备、后勤保障科室应保 证水、电、气等供应。11、危重患者,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分别 交患者家属和医务科,一份贴在病历上。12、做好危重患者抢救工作中的病历记录,抢救工作结束后 6 小时内及时 据实补记。并进行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危重病例讨论记录。13、危重患者抢救结果,应电话报告医务科和科主任。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1、对疑难、危重病例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培养各级医师不断提高诊疗水平。2、以下病例为疑难、

11、危重病例:入院5-7 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 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病情危重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病例;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 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3、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患者的诊断、治疗难题和以临床教 学为主要目的病例讨论,采取定期和临时两种形式。定期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 持,每月至少 1 次;临时病例讨论则根据病区的患者情况,危重患者可随时进 行讨论。4、病例选择,入院一周以上诊断不明确者、诊断明确但临床少见或在诊治 过程中有较重

12、要的教学意义者、危重患者紧急抢救后疗效不佳者。有完整病理 资料者可举行病理讨论会。5、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1)由经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先由经治医师 详细介绍病史及各种检查结果,主治医师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进行较全 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其他有关人员按年资由低到高顺序 可就病例的某些方面,作较深入的分析讨论,最后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2)多学科讨论或邀请外院专家参加的病例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 出,医务科负责安排、组织,由分管院长或医务科科长主持,讨论前应作好较 充分的资料准备,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必要时可提前将病历 摘要印发到有关

13、医师手中。(3)各科临床病例讨论资料应记入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记 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及职称、病历摘要、目前 诊断及治疗方案、讨论目的和内容。讨论结果由主持人签字核实,经治医师记 入病程记录并落实讨论意见。术前病例讨论制度1、二级以上手术、病情较重或复杂或难度较大的手术、新开展的手术、探 查性手术或对年老体弱、合并其它重要疾病及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手术均要进行 术前病例讨论。2、每月定期不定期全科进行术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 师主持。3、病例选择:对本周拟进行的大、中型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新开 展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4、参加人员:全科主

14、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手术医师、护理及 有关人员,必要时麻醉医师参加。5、经治医生应准备必要、充足的资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地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6、各级医师按职称由低到高顺序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科主 任最后总结,完善制定出手术方案、术中、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确定手 术人员及时间。7、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术前病例讨论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 录于术前病例讨论记录本及病历中存档。8、确定进行术前谈话者应有术者或本院高年资医师参加,医师应当将患者 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

15、避免对 患者产生不利的后果。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死亡病例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审查诊断是否正确及治疗护理过程 是否及时适当、存在哪些有待改进的问题与不足,以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提高治疗抢救成功率,降低临床死亡率。2、凡医院死亡病例讨论,应在死后1 周内进行;特殊及意外死亡、有医疗 纠纷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24 小时内完成),并报 医务科和院领导。3、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主要讨论的内容包括: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处理是否适当和 及时;死亡原因和性质;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4、讨论情况应按时用专页记录,

16、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讨论 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讨论总结意见等。5、讨论情况应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中详细记录,并随病历归档。6、各科室设有“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应与病案记录相一致,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支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参 与讨论人员均应签全名。会诊制度1、规范会诊管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确保医疗质量和 安全。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请院外会诊和 赴外院会诊。2、科内会诊:(1)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 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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