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学管理章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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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草滩小学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全民素质,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学校的最高行为准则。第二条 学校法定名称为:漳县大草滩小学学校注册地址:漳县大草滩乡大草滩村二社。第三条 本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育人为根本,努力提高办学声誉,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和谐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五条 学校以“文明团结求实奋进”为校风,以“奉献严谨踏实创新”为教风,以“勤学善思刻苦进取”为学风。

2、第六条 学校奋斗目标: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保证,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科研为先导,注重学生个性发展教育,创建艺术教育特色,把学校办成有内涵、有特色的现代化名校。第七条 学校的校歌是大草滩我们的家第八条 学校建校纪念日为9月10日。第二章 行政管理第九条 学校隶属于溧阳市教育局,校长由溧阳市教育局聘任,下设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各处室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第十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第十一条 校长的主要职权:(一)在教育法确定的教育方针指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教

3、育、教学、科研、行政等管理工作,决定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一切重大问题,统一领导和指挥学校教育、教学、体卫、心理、美育、生产劳动以及一切行政事项。(二)拟订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方针、目标、计划、基本管理制度、学校具体规章以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合理安排与使用学校经费和各科资源。(三)制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任免和调配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副校长由校长提名)及教职员工,并对教职员工进行考核、评价,决定对学校教职员工的聘任或解聘、奖惩、升降级、工资等。(五)在学校章程规定范围内,决定具体的教育、教学、科研、财务、人事、行政和经营管理的方向与方式,提出对外开展公共关系,塑造学校美好形象的

4、方案。(六)制定学校教职员工的继续教育方案,经校务委员会决定后,全面组织实施。(七)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 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目标任务、重大内改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第十三条 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对学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及各项制度。民主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第十四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

5、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第十五条 学校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合理化意见、建议。第十六条 设立由校长主持的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长对校务委员会研究的事项具有最后决定权,校务委员会所作的决定由校长及各职能部门执行。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的、有措施、有实效。(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二)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大草滩小学一日常规、大草滩小学学生100个好习惯。学校主动

6、争取社会、家庭配合,办好家长学校。第十九条 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会,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第二十条 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年级设立年级组,作为该年级师生的管理组织。年级组设年级组长,年级组长在本年级范围内,在行政、教育、教学方面对校长全面负责,对学生的德、智、体诸方面发展全面负责。年级组长接受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学校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立组长1-3名

7、,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学科教研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长以学科教学质量和教研成果对校长负责,接受教导处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第二十二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面向每个学生,使每个学生全面发展,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不得擅自调课停课。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实际开展兴趣小组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结合举办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等汇报办学成果。第二十五条 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每位教师必须自觉执行常州市小学学科教学常规

8、和完成教学研究任务。第二十六条 学校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第二十七条 改革考试制度,所有科目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第二十八条 依照体卫工作条件,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学生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第二十九条 学校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不得搞有偿家教。第三十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纪律制度。第三十一条 认真管理和组织教师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做好各类教

9、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总务后勤管理第三十二条 总务处工作必须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原则,严格工作规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第三十三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实行民主管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查监督。第三十四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财政拔款为主,自行筹措为辅。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费,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第三十五条 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前提下,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学校固定资产的租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收取租赁费,

10、计入学校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职工福利。第三十六条 建立校舍、校产管理制度。学校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第三十七条 制订校园建设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第三十八条 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教职工管理第三十九条 学校教职工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权利,同时履行规定的义务。第四十条 学校教职工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热爱学生、服从领导、严肃工作纪律,遵守校规校纪。第四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11、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岗位聘任制,逐步实施评聘公开,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第四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规范,履行岗位职责。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其结果作为聘任、评优、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第四十三条 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有辞职的自由,但要在一个学期终了时,按学校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并办理必要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学期中途辞职,否则,辞职者必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第四十五条 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奖金、医疗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学校按国家规定

12、在各项规章制度中加以明确,以满足教职工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第四十六条 教职工的档案、职称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学历进修和业务进修。第四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应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不发生教育事故。第四十九条 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有权给予经济、行政的处罚和处分,情节严重者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如有不服,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学生管理第五十条 根据小学管理规程,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初步具有爱祖国

13、、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习惯,自我管理,分辩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心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爱好和审美情趣。第五十一条 学生享有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班队干部实行定期轮换,使每个学生都得到积极主动的发展。第五十二条 对取得优异成绩和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以完成学业。第五十四条 享有以下权利: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教师工作。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向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

14、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十五条 学生履行以下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涂乱画,不损坏公物,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不在校内骑车,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第七章 学校家庭和社会第五十六条 学校协同家庭社会组成教育网络,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活动。第五十七条 办好家长学

15、校,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培育子女方法。第五十八条 享受家长权益,履行家长义务,每个家庭应担负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务,配合学校做好孩子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完成学习任务。附 则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溧阳市教委批准后实施,修改学校章程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学校章程送溧阳市教委备案。第六十条 根据本章程制定的学校内部细则,各项管理制度与本章程具有同等约束力。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属校长室。党支部书记职责学校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是学校政治核心。其主要职责是: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三、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教师师德规范建设,抓好学生的主要德育工作。四、对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予决策,支持校长充分行使权利。五、加强对学校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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