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市政策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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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城市政策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科技大会和市委八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步伐,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若干政策指导意见(冀政0X5号)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唐山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指导意见。 一、提高全社会科技投入水平 (一)努力增加科技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支撑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力争到202X年全市平均达到

2、.5%,到2年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强化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十一五”期间,大中型企业研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5以上,拥有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大中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以上。各类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规定比例,若低于规定比例,应将低于部分进行计提,并单独列支,作为下年度技术开发费用滚动使用。企业在申请市级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励、申报税费减免、申请政府其他拨款、信用担保时须如实提供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作为技术开发费提取比例的证明,未按要

3、求足额提取技术开发费用的企业不能享受激励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不能申请和获得科技经费对其科研项目的支持、不能获得政府的其它拨款和信用担保。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相应资质及优惠政策。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列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用足用好国家税收激励政策,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在年内结转抵扣。由企业自行申报抵扣,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统计表,作为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管理台账,装入纳税人档案进行管理。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由企业自行申报在所得

4、税前扣除。年末汇算清缴时填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明细表,税务机关进行审核,装入纳税人档案进行管理。 (三)加强金融和资本市场对自主创新的支持。政策性金融对国家、省及市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融资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给予重点支持。支持政策性银行探索向投资机构提供软贷款的方式,由投资机构以股权形式直接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商业银行应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及信贷政策规定,对市级以上立项的高新技术和自主创新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各级政府要利用专项资金补助、贴息、担保等方式,鼓励商业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整合、扩大担保资本金,鼓励社会资金

5、参与信用担保机构建设,建立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和多元风险分担机制。政府出资的信用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发生的代偿损失,经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可给予一定补偿。各类担保机构在本市担保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担保额累计超过该机构担保总额70的,可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建立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境内外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加强培育中小企业上市后备资源,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上市创造条件。扶持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拓宽创业风险投资退出渠道。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推进企业产权交易的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四)

6、增强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保障财政科技投入法定增长,各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科技投入增幅,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市级一般预算安排的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当年经常性财力增长幅度2个百分点以上;从02X年起,市本级和在全省综合实力排名前3位的县(市)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市财政预算支出要达到2以上,其他县(市)区达到1%以上。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达到%以上。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要从享受“定额分享、超收全返和超分成增长率全返”政策增加的本级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科技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科技专项经费按本指导意见要求及时足额到位,在科技进步考核和党政领导政绩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财政科技投入

7、在确保应用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科普经费稳定增长的同时,重点支持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及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能力建设及研发项目,切实保障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激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五)促进研究开发与生产应用紧密结合。深入推进科研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鼓励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制定实施激励性政策,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联盟等技术创新组织,大力

8、推进产学研相结合。 (六)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引导资金投入,扶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在最接近技术源头的地方建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区域技术合作,吸引国内外大集团、大企业来唐设立研发机构。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用品,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研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新购进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万元以下的,可一

9、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允许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具体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投入,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为承担国家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匹配。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可按协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缴纳,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在3至年内分期缴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科技型中小

10、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其他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基金的捐赠,捐赠单位和个人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附送受捐赠机构出具的捐赠证明和接收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可在缴纳所得税时按一定比例扣除。 (八)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内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在若干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选择有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由市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具体政策,给予重点支持,促其做大做强。按照国家要求,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转型改革,实行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税收政策,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计税工资所得税前扣

11、除政策。支持保险公司推广工程保险和企业财产保险,探索发展适合企业自主创新特点的险种。简化贸易进口、服务贸易付汇审核凭证等用汇手续,对因经营需要确需全额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实际外汇收入的100%核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逐步实现意愿结汇。 (九)推动产学研联合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市科技部门、综合经济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提升传统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技术和产品研制,市级科技计划和政府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攻关,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企业在技术装备改造、工艺改进创新、产品水平提高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重点产业

12、中由产学研合作组建的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对重大装备的引进,用户单位应吸收制造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参与,跟踪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共同开展自主创新。支持高等院校同企业、科研机构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紧密型合作关系,共同培养创新人才,联合开展创新活动。 (十)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应用的投入。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和验收将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重要指标。鼓励企业购买、引进国内外发明专利,对纳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计划的重大项目给予支持。对已经取得重大专利并开发出高新技术产品的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办法。依法落实“一奖两酬”制度,即职务发明创造奖,专利实施和转让报酬。加

13、大对企业专利项目申请和实施的扶持,重点对发明专利、有出口能力和出口商品目的地企业的国外专利申请进行资助。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强化企业品牌意识和商标意识,争创名牌产品。对企业开发的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产品获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国家、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可向市科技部门或市工业经济促进部门提出科研或技改立项申请,并附送有关证书复印件,经审核批准后,优先列入科研开发或技术改造计划,给予研发经费支持。对新创国家驰名商标和国家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由市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促进标准制定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及专业实验室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引导

14、企业采用国际标准,鼓励专利技术成为技术标准。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对我市企业技术标准批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国内行业标准的,可由企业向市科技部门申请,并附送组织编标单位出具的企业参加编标及其承担编标任务的有效证明和相关技术标准,经市科技部门审核批准后,列入年度科技计划予以适当资金资助。 (十一)支持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质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平台和预警、快速反应体系,对影响我市产品出口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研究评议和风险评估,提出前瞻性解决议案,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防范和破解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提升企业应对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 (十二)建立企业

15、科技进步评价激励机制。将对企业科技进步的奖励纳入唐山市科技进步奖励范畴,由市科技主管部门按照企业科技进步投入、科技产出、科技效果、环境安全等状况建立企业科技进步评价体系,委托专业机构每年对全市企业的科技进步情况进行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优秀领军人物,经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出据相关证明材料后,报市总工会批准,可授予唐山市劳动模范称号。 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十三)加大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链向产业链延伸的中心环节。要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强化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支持引导。市科技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科技成

16、果转化项目的认定工作,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公示制度。对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各有关部门给予重点支持。 (十四)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市科技部门会同综合经济部门按照公开、公正的程序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定,并向全社会公告。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获得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必须优先购买列入目录的产品。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将承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作为申报立项条件。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价值的60%。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以价格为主和以综合评标为主的招标项目,要合理增加自主创新评分因素。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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