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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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仑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专项整改方案一、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还不够,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一 些领域还存在短板。有的地方和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 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对一些工作存在放松要求、工作不实、监 管不严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府办、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管 委办,各街道整改时限:立改立行,长期坚持整改目标:持续强化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识,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 推动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 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整改措施:1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 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牢

2、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定不移 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切 实把环境保护摆在重中之重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 究听取生态环保工作,制定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破解生态环保 突岀问题。依托各类领导干部教育阵地和平台,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相关教学计划,通过专题培训、实地调研、 实践锻炼,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思 维和工作方式,统筹好保护与发展关系。2深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国务 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年度环保目标任务, 纳入到每年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区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 案,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3、,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 价考核和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督查督导。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 化制度。严格执行宁波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 究实施细则(试行),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 求,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严守辖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安 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治理能力和 水平。3深化推进绿色发展战略。把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作为治本 之策,把创新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第一驱动力,持续深化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加速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产 业体系。以融入宁波市“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建设“中国 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以发展智能经济为主攻 方

4、向,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生态经济、 美丽经济、循环经济,下大力气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 推动智能技术、环保技术广泛渗透融入产业发展的全领域和各环节,加快推动产业结构变新、变轻、变绿、变优,从源头上 降低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4深化完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结合本区党政领导班 子绩效考核,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 大生态环保指标的考核权重。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推开领 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 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 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执纪问责。加快推动区、街道二级生态环 境状况报告制度

5、,2018年年底前,实现区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 制度全覆盖,2019年,实现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覆盖, 推动各级政府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 镇污水处理设施需在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长 三角区域提前一年完成。截至2016年底,全区有北仑小港污水 处理厂和北仑岩东污水处理厂未按国家要求达到一级A排放标 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整改目标:北仑岩东污水处理厂、北仑小港污水处理厂岀 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整改措施:1加快建设投运。高标准高质量推进2

6、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2017年底前,北仑小港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已基本 完成。2018年3月起,2座污水处理厂岀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 排放标准。2强化长效监管。加强对已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及纳管 工业企业等重点排放水户的监管,严厉查处影响污水处理厂运 行的违法行为,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稳定达标。3严格目标管理。全面落实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和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 设任务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强化督查通报制度。三、产业发达,各类特色行业企业多,工业污染监管难度 大、任务重,加之一些地方监管不到位,局部污染问题仍有发 生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经信局

7、,各街道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目标: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强化监管,解决好行业 性、区域性污染问题。整改措施:1切实加强环境准入关。强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推进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等规划环评工作,促进区域产业合理布局,加 快产业结构调整。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 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即“三挂钩”机制),落实“生态保 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即 “三线一单”)约束。配合全省开展大湾区区域环评工作,积极从 生态环保方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2持续深化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管。深入实施金属表面

8、处理、 砂洗、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等5个行业的整治提 升。严格落实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7-2020年),2018年12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挥发 性有机物“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顿。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建成覆盖危险废物从产生、运输到处置全过程的信息化监控平 台。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以“蓝天保卫、护水斩污、 清废净土”专项执法行动为主线,对违法排污者实施严惩重罚, 解决局部污染问题。强化环保执法与司法联动,实现区环保与 公安、检察院、法院联络机构的全覆盖,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 罪行为。3全面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深化“低小散”“脏乱 差”

9、“四无”企业(作坊)治理,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大力推动 落后产能淘汰退岀,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园、标准厂房和整合提 升小微企业集聚片区。2018年12月底前,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淘汰和整治“低小散”“脏乱差”“四无”问题企业(作坊),推动 中小微企业入园提升发展;2019年12月底前,全区“低小散”“脏 乱差”“四无”问题企业(作坊)得到有效整治,小微企业园区集 中度提高,发展质量明显上升。四、受自身陆源污染源和长江携带入海污染物影响,2016 年杭州湾、象山港海湾水质全部为劣四类,杭州湾是全国水质 最差的海域之一。水体富营养化严重,近岸海域已成为全国赤 潮发生最频繁的区域之一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

10、业局、区环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 局,区五水办、各街道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目标:2018年,全区入海河流全流域及入海口(溪闸) 实行总氮、总磷浓度控制。到2020年,主要入海河流(溪闸) 断面水质总氮浓度达到总量控制要求,重要海湾入海河流断面 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改善水体富营 养化状况,保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5年均值稳定向好态势。整改措施:1综合整治入海陆源污染。开展近岸海域新一轮污染综合 整治,重点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入海河流水质提升、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污水零

11、直排区”,重要海湾入海河流断面水质达 到国家考核要求。深化入海排污口整治提升工作,在全面清理 两类排污口的基础上,定期公布入海排污口信息以及直排海污 染源达标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直排海污染源执法 监管和监测,到2020年,实现直排海污染源在线监测全覆盖, 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强化陆海统筹,按照省市统一部 署,开展总氮总量控制。2持续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沿海城镇污水收 集和处理能力建设,引导园外企业向园内集聚,进一步削减入 海排污口。2018年6月底前,北仑岩东污水处理厂和北仑小港 污水处理厂2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岀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 放标准。3强化近岸海域水质监测。

12、2018年起,在近岸海域布设水 质监测站点,每季度开展监测。加强主要入海河流和重点入海 污染排污口的监督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4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有关地市开展长江流域污 染联动联治,切实减少近岸海域入海污染物。五、海洋生态保护不力,对海洋开发利用统筹不够,违法 围填海、违规养殖、入海排污等问题比较突出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环保局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目标:违法围填海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违规养殖 问题得以整改,入海排污口全面整治,达标排放,海洋生态保 护工作持续发力。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浙 江

13、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 统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严守海洋生态红线,根据省市统一部 署,推进实施湾(滩)长制,加强滩面巡查和污染源整治,启 动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围垦项目的用海审 批和确权制度。2加强执法监管。2018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开展违法围填 海活动大排查,依法查处违法用海行为;加强日常巡查,按照 属地负责原则,自2018年起对辖区内的海岸线每月组织巡查一 次,及时制止违法行为。3严格入海排污管控。严格落实浙江省近岸海域污染防 治实施方案宁波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坚持治 旧控新,突岀入海排污口环境监管,将全区入海排污口信息在 门户网站公示,接

14、受公众监督。加强协同监管,环保部门会同 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行动,依法查处非法排 污行为,定期通报直排海污染源达标情况,纳入各类考核督查。强化执法监管和监测,到2020年,实现直排海污染源在线监测 全覆盖,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现有排污口整合力 度,能纳管的一律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逐步消减入海排污口 数量。在上述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一打三整治”行动和海 水围塘养殖尾水的生态化治理以及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等 工作。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大量实施 围海造地工程,侵占沿海湿地。近年来,我市象山县、宁海县、 北仑区、杭州湾新区未经审批,实施7个重点填海围

15、垦项目, 违法围填海面积1.03万公顷。我区涉及一宗,梅山七姓涂项目。责任单位: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管委办、区海洋与渔 业局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整改目标:严格落实依法用海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通过可行的工程措施和手段,尽可能恢复海域自然属性、湿地 功能和原海域审批用途。整改措施:1对属于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北仑梅山七姓涂项目,2018 年9月底前完成排查、梳理;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岀台前和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到期前、符合要求的历 史已成陆区域的,严格按国家海洋局意见处理。2严格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围填海管控办法、海域使 用管理和海洋生

16、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海洋功能区 划(2011-2020年)和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等规定和要求, 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区级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对不符合围 填海管控规定和要求的围填海,坚决不予受理和办理。建立健 全并落实海域使用动态管理制度、海岸线巡查制度、湾(滩) 长制度,切实加强海域海岸线日常巡查和监视监测,严厉打击 违法用海行为。七、国家规定重点海湾和重点河口区域禁止围填海。但督 察发现,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7月以来在重点河口海湾 违规审批44宗围填海项目,共564公顷,涉及我市36宗,共 463公顷。北仑区涉及14宗项目。责任单位: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管委办、区海洋与渔 业局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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