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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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读后感以下是精心整理的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读后感的相关资料,希望对 你有帮助!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读后感篇一一、黑格尔法哲学的理论基础 黑格尔法哲学的理论渊源来自资产阶级革命的启蒙思想,但黑格尔更 多的是从康德那里间接继承来的,他批判的继承了康德的哲学理论, 建立了最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将德国古典唯心主义推到了顶峰。在法学方面批判的继承了康德关于法的本质是自由的思想,也从 人的意志本性角度来阐发这一思想。康德法哲学体系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逻辑环节和有机构成,法学 是哲学的一个部门。要理解他的法哲学就必须了解其哲学体系的演进脉络和主要结构 他杜撰了一个至高无上的精神实体“绝对精神(理念

2、),这是他哲学 的核心。他把绝对精神看作是自然世界、精神世界和一切社会现象的基础。认为绝对精神是第一性的和永恒的,其他事物都是从中派生出来 的,都是对绝对精神发展过程的表现和结果。这就是客观唯心主义。他的哲学体系就是绝对精神的辩证发展过程。他认为这一过程经历了逻辑、自然和精神三个阶段。在逻辑阶段,绝对精神处于自在自卫的状态,他只是以纯粹概念 的形式存在,因而其发展表现为一系列的纯粹概念的逻辑推理;在经历 了一系列的概念推理之后,绝对精神外化为自然界的诸种事物,因而 进入自然阶段在这个阶段绝对精神通过物理运动、化学运动和有机运 动,从低级向高级不断的发展,最后出现了生命有机体,出现了人;人 是有

3、意识的,因此绝对精神又进入到发展的精神阶段,既开始了又回 到自身的过程。这一阶段又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个小阶段。 在第一个小阶段,绝对精神还只是表现为个人的各种意识,如灵 魂、意识和心灵;在第二个小阶段表现为社会精神、或客观精神,它是 个人精神中普遍的东西,个人行为中规律性的东西,因而也就是能使 所有人都自由的东西。其中又分为抽象法、道德和伦理三个环节。正是在这里黑格尔展开它的法哲学体系的全部内容的。 在第三小阶段,绝对精神经过艺术、宗教和哲学三种形式,最后 到达它自身。但不是简单的回复,而是充分展现了自身、认识了自身,是在更 高阶段的回复。二、法哲学与法的概念(一)法哲学与法从

4、以上的哲学体系的演进来 看,我们知道了他认为全部宇宙的运动都是绝对观念的自我运动。一切事物都是绝对观念的特定部分即该事物的概念的外化、现实 化或定在(事物外部表现形式)的产物,是他的概念和这个概念的定在之 间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就叫做理念。 他进一步讲,科学不是感性的东西,应当全面把握事物即理念。 理性就是对理念的认识。所以黑格尔的法哲学,就是研究客观精神运动的科学。 法以它所体现的客观精神为概念,以这种概念的外在或定在为现 实,以二者的统一为理念。具体说法哲学就是以法的理念为对象的科学,是以法的理念,即 法的概念及其现实化为对象。因此,法按其本质是精神之物,它确定的地位和出发点应该是人 的意

5、志。意志又是自由的,人人都有随自由而来的权利。 所以自由就是法的实体和规定性,法就是自由意志的实现。 但人的意志,有两种,一种是真正的意志或理性意志,另一种就 是任性,或称为“感性意志、外在意志、经验意志,只有经过理性思维 和达到自由的意志才是真正的意志。所以法就是这种合乎规律的具体自由的体现。(二)法哲学体系所以统帅一切的“绝对理性在客观精神阶段必然表 现为自由意志,人类社会由抽象法到道德再到伦理,就表现为自由意 志的发展。抽象法、道德和伦理分别是自由意志在不同阶段上的体现。 由此构成了他的法哲学体系:1.抽象法(所有权、契约、不法)这是 自由意志的最初阶段,表现为单个人的意志,它是指人人普

6、遍的、一般的、自在的具有的意志、自由、权利和人格。所以它是抽象的、形式的。也就是说人人都能意识到自己是主体性的人格,而还没有任何其 他现实的、具体的权利。因此它只能以禁令为基础,就是说,你不能否定他人的人格,要承认别人具有与自己相同的人格。其表现在 3 个环节上。由于人的自由活动是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一一财产的,所以这种法的定在或领域的第一个环节就是对物的占有或所有权。而财物不仅可以占有而且可以转移和交换,这就产生了第二个环 节契约。又由于在实际上存在对所有权和契约的不尊重和侵犯,由此产生 了第三个环节不法。他还进一步把不法分为无犯意的不法、欺诈(以法的名义从事不法 活动)和犯罪(公然与法对抗

7、,即严重的违法)三种。由不法又引出刑罚。他认为不法是对法的否定,刑罚是对不法的否定,从而是否定的 否定,即法的恢复。刑罚的目的在于实现正义,因为法只有通过对具体违法犯罪行为 的处理才能真正显示其存在,也才能显示法的正义性。到此,黑格尔完成了他在抽象阶段的推演:由法到犯罪,由犯罪到刑罚,正义在更高层次上得以伸张和回复。于是,自由意志由抽象法过渡到道德阶段。2.道德道德是通过在意志发展过程中对抽象法的扬弃而成的真理, 亦即法的一个较高的阶段。道德是存在于人内心的法、主观意志的法,是自由意志在内心中 的实现。在道德领域,意志表现为“自为的无限性,意志在能动的、积极的 作用于自己,意志在向着自身的内部

8、实现,使主体自己评价自己的意 志是否符合意志本身(客观意志)的规定性或概念。这个模式是:道德的概念一一单一意志(主观的法)一一普遍意志即 道德的现实。只有在道德领域中,才真正表现出单一人格的能动性,表现出人 格能够进行自我评价,从而才能使人格成为主体。道德包括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故意和责任;第二个环节是意图 和福利;第三个阶段,道德不再是一种手段,自身就是目的,他所追求 的不是眼前的福利,而是善。善是衡量抽象法和道德的绝对尺度,是彻底实现了的自由和人类 世界的最终目的。3.伦理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知道抽象法是绝对的意志;而道德仅仅具有主观性,是主观法,所以二者都缺乏现实性。而主客观的统一则产

9、生了一种更高级的法伦理。伦理就是自由意志即通过外物,又通过内心,得到充分的现实性, 是主观的善和客观的、自在自为的存在着的善的统一,是法和道德的 现实基础。他认为伦理的发展环节有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三个环节。他们分别是伦理精神从低到高自我认识、自我实现过程的三个阶 段。(1)家庭。其中家庭是直接的或自然的伦理精神;家庭的发展过程也有三个环 节,第一个是婚姻,这是家庭的基础,它是以爱为内容的伦理关系;第 二个是家庭财富,家庭是一个人格,财富就是家庭的人格的定在,只 有在财产中,家庭才有外部的实在性。第三个是子女教育和家庭解体。家庭的生命是有时间性的,父母的死亡,特别是子女长大成为独 立的人格者,

10、家庭的使命完成,进而过渡到市民社会。(2)市民社会。它是现代及资本主义的产物,是为每个人满足自己的需要和由这些需要的整体所构成的混合体,也就是任性和普遍性的混合体。这是个个人主义的世界,在其中每个人都是以个人的面目出现, 他们带着自己的目的投身于社会之中,别人对自己来说都只是手段, 但又离不开这个社会,所以又依赖普遍性、受普遍性的控制。(特殊目的通过同他人的关系就取得了普遍性的形式,并且在满足 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在相互制约中建立起一切方面的相互依赖 的制度)。(3)国家。 黑格尔认为,国家是伦理精神发展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高环 节,是伦理(客观)精神达到了自我满足。首先,它是伦理观念的

11、现实,是伦理精神的完成。 伦理精神在国家中才客观的和现实的成为一个有机体。 他是借助最高组织和权力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法,是对家庭和市 民社会的扬弃。其次,它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是独立的、永恒的,是最 高的和最后的目的。国际的基础不是契约的,因为契约是单个人的任性、意见、和随 意表达同一为基础的。再次,国家是维护自由的最高权利,而充当一名国家成员,是单 个人的义务;个人只有在国家中,才具有客观性、真理性和伦理性。最后,国家是现实的神,是神在地上的行进,人们必须崇敬国家。 他对国家的极度推崇,对国家的极度神秘化,最终回到国家主义, 国家崇拜,忘掉了国家的现实基础,也为某些人用所谓国家利益来压

12、 制市民社会的发展制造了唯心主义的论据。三、对其法哲学理论的评价他是从哲学角度提出了独特的法律思 想,是近代古典自然法学的继承者,他还受法国18 世纪启蒙思想如天 赋人权、社会契约、自由、平等及宪政主义等观念的影响。反对专制主义,但是只主张局部的改良,而不涉及整个制度。他们对法的精深的理论分析,极大地丰富了世界法学的宝库。 (一)特点总结第一,把法学同哲学、伦理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宣 扬国家和法是抽象的自由意志或道德观念、伦理理性的体现和实现。强调国家和法的理性主义性质。第二,推崇君主立宪政体。 黑格尔是君主立宪制的狂热推崇者。在保留君主的同时,实行法治,是公众权力不再具有私人性质而 体现出普

13、遍意志,认为其是最高最完善的政体。但强调法治建立的重要性,实现依法治国的思想,值得我们借鉴。第三,黑格尔认为战争可以使得一个民族保持活力,强调个人必 须无条件服从国家的观念都埋下了一些危险的种子。这可能与他的御用官方哲学家的身份有关,必须为德国的统一扩 张提供理论根据。其中的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种族主义被后来的黑格尔主义者继 承和修改后,为法西斯主义提供了理论依据,为他们所利用。第四,对于国际关系,特别是国际法,提出了尊重国家独立和主 权、不干涉他国内政、遵守国际条约和惯例等原则,奠定了现代国际 法的基石。特别是强调战争中的人道主义,对今天处理国际事务仍然具有重 要的现实意义。最后,他系统地阐

14、述哲学的方法即辩证的历史的方法,不仅体现 了他个人独特的思想贡献,而且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二)对法学发展的影响马克思主义及其法哲学在对黑格尔法哲学 的批判中诞生,由此引起了人类历史进程的巨大变化。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以复兴康德、黑格尔思想为特点的新康德主 义法学、新黑格尔主义法学兴起,他们强调用社会理想或国家主义代 替古典哲理法学派的个人自由,并引进了社会学的研究,被庞德等法 学家称为社会治理法学派。新康德主义批判了康德哲学中的唯物主义成分,否认自在之物的 存在,宣扬法的理想之类的东西决定着社会的发展,主张法是来自人 的自觉意识的应当的规范或争议的规范,纯属独立的东西。一战后,让

15、位于新黑格尔主义,他们从主观唯心主义批判了黑格 尔的客观唯心主义,抛弃了辩证法中的合理内核及发展的观念,变成 了主观的辩证法。他们强调民族、国家是永恒的整体,鼓吹个人要完全服从国家, 并为国家牺牲一切的国家至上论、元首至上论,为法西斯所利用,客 观上起到了为法西斯主义辩护的作用,二战后新黑格尔主义法学销声 匿迹。下一页分享更优秀的 但在杨先生翻译的精神哲学中,我 们既看不到“废话,也听不到“黑话,有的只是流畅、严谨而思辨的哲学 话语。康德之被载入史册,因其创立了“批判哲学,费希特之被载入史册, 因其创立了先验“知识学,谢林之被载入史册,因其创立了“自然哲学, 而黑格尔之被载入史册,就是因其创立了“精神哲学!一黑格尔的精神 哲学这本书,对于学过西方哲学史的人而言,应该是不会陌生的。但是,大多数人恐怕会像我一样,以前并没有认真地读过它。1986 年张世英先生出版了论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上海人民出版 社)一书,并给我们五位研究德国哲学的硕士生每人一本。对于张先生的这份宝贵礼物,我们都不敢怠慢、抓紧学习,记了 许多笔记并进行了几次热烈的争论。但是,那时我们有的研究叔本华和尼采、有的研究海德格尔,而 我则主要研究刚刚被介绍进来的伽达默尔,所以,当时并没有认真阅 读黑格尔的精神哲学原著。后来我考入杨祖陶先生门下,研究德国古典哲学,博士论文做的 是谢林,依然没有专门研究黑格尔,好在无论谢林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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