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多孔砖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DB34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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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J12313-2012DB34/ 178-2012烧结多孔砖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Acceptance s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firedperforated brick masonry2013-XX-XX 发布2013-XX-XX 实施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安徽省地方标准烧结多孔砖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Acceptance s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firedperforated brick masonryDB34/ 17

2、82012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3年X月X日2013 年 合肥、几前本规程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1 年度安徽省工程建设 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1739 号)的要求,由安徽省建 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多孔砖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DB34/1781999 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本规程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 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程修订后共分 6 章和 1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原材 料质量要求、砌筑砂浆和混凝土、砌体施工、

3、砌体工程验收。修订的主要内容:1 将原“规程”更名为烧结多孔砖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2 规定“烧结多孔砖”产品是指以煤矸石、页岩等非粘土材料为原料,经 焙烧而成的墙体材料;3 增加“砌体工程验收”章节中的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内容;4 增加烧结多孔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5 调整并修改相关条款。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安徽省 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 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送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环城南路 2

4、8 号;邮编:230001)。本规程主编单位: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本规程参编单位: 合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本规程主要审查人章茂木 廖绍锋章家海 冯兰芳李善志 李长青丁昌杰 帅 兵 丁翰文 宣亚云 董燕囡 邱立龙吴亚俊孙云飞丰建国 詹煜坤目次1 总则 42 术语 53 原材料质量要求 64 砌筑砂浆 75 砌体施工 85.1 施工准备 85.2 施工技术要求 85.3 构造柱 115.4 安全措施 125.5 冬期施工126 砌体工程验收 146.1 主控项目 146.2 一般项目 156.3 工程验收 16附录A烧结多孔砖砌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本规程用

5、词说明 18附:条文说明 191 总则1.0.1 为使烧结多孔砖砌体工程施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 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境内抗震设防烈度在7 度及以下的地区,以烧结多孔砖作为墙 体材料进行砌体工程施工、验收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1.0.3 在烧结多孔砖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时,除遵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0.1 烧结多孔砖 fired perforated brick 以煤矸石、页岩等非粘土材料为原料,经焙烧而成,孔洞率不小于 25%,孔形为圆孔 或非圆孔。孔的尺寸小而数量多,主要适用于承重部位的砖,

6、简称烧结多孔砖(P型),砖 主规格为 240 mmxil5 mmX90 mm;配砖有半砖 120 mmxil5 mmX90 mm、七分砖 180 mmxil5 mmX90 mm。2.0.2 砌体结构 masonry structure 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 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2.0.3 一丁一顺 a vertical a horizontal 一皮砌丁砖,一皮砌顺砖2.0.4 梅花丁 plum flower masonry同在一皮中,一块砌顺砖,一块砌丁砖2.0.5 “四砌筑法 “four one” masonry method 一铲灰

7、、一块砖、一挤揉、添一刀头缝灰2.0.6 交接处 junction纵墙与横墙相交处2.0.7 预拌砂浆 ready-mixed mortar 由胶凝材料、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及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混合,由专业厂生产的湿 拌砂浆或干混砂浆。2.0.8 相对含水率 percentage of moisture content 含水率与吸水率的比值。2.0.9 见证取样检测 evidential testing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 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2.0.10 实体检测 inspection at original space 由有检测

8、资质的检测单位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工程实体上进行原位检测或抽取试样 在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3 原材料质量要求3.0.1 烧结多孔砖的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烧结多孔砖GB13544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0.2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凝 结时间、安定性、强度、安定性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验批按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等 级、同批号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 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砌筑水泥G

9、BT 3183 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 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3.0.3 钢筋的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应 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施工前,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0.4 砂浆用砂宜采用过筛中砂,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 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2 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硫酸盐,及氯 盐含量(配筋砌体砌筑用砂)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 方法

10、JGJ 52 的规定;3 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3.0.5 构造柱混凝土中的粗骨料的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 法标准 JGJ52 标准规定要求,不得含有污物、杂物。3.0.6石灰膏使用前应充分熟化,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用孔径不大于3mmX3mm的 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天。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和消石灰粉。3.0.7施工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3.0.8 制作砂浆或混凝土所采用的粉煤灰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 煤灰 GB1596 的有关规定。3.0.9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

11、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试配和检验,符合要 求后,方可计量使用。有机塑化剂的产品,应具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砌体强度型式检验报 告。配有构造筋的砌体,砂浆中严禁使用氯盐。4 砌筑砂浆4.0.1 砌筑砂浆的品种和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4.0.2 砌筑砂浆应满足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标准的规定要求,并应具有良 好的工作性(包括稠度、流动度、和易性、分层度等),砂浆稠度宜控制在 50mm70mm, 分层度不大于 30mm。4.0.3 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4.0.4 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提高一个强度等级使用。4.

12、0.5 砌筑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确保误差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配料精度控制:水泥及外加剂2%,其他3%。4.0.6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自投料完起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 120s;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180s;3 掺增塑剂的砂浆,其搅拌方式、搅拌时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砌筑砂浆增塑剂 JGT 164 的规定;4 预拌砂浆的搅拌时间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或按产品说明书采用。4.0.7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后3h和4h内使用完毕,如 施工期间最高温度超过30C,必须分别在拌后2h和3h内使用

13、完毕。4.0.8 当采用预拌砂浆时,其砂浆的运输、储存、使用和见证取样检验等应符合现行国家行 业标准预拌砂浆 JG/T230 标准的规定要求。4.0.9 砌筑砂浆试块取样应取自搅拌机出料口。同盘砂浆应制作一组试块。4.0.10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的评定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 28d 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并应 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JGJ/T 70的规定执行。4.0.11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或砌体强度进行实体检 测,并判定其强度:1 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2 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3 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4 发生工程事故,需要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5 砌体施工5.1 施工准备5.1.1 建筑物的标高,应依据标准水准点或设计指定的水准点。5.1.2 砌体工程应在地基或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应采用烧结多孔砖。5.1.3 基础施工前,应用钢尺校核房屋的放线尺寸,其允许偏差不超过表5.1.3 规定。表 5.1.3 房屋放线允许偏差长度L、宽度B的尺寸(m)允许偏差(mm)L (B)W30530 L (B)W601060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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