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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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总结 篇一:202X年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1 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X号)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委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了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有效遏制了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不断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不断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有效整治工程质量常

2、见问题,使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X2号)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印发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百建管02X32号,以下称实施方案),成立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同时,要求辖区内各县(区)住建局、各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企业)的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截止202X

3、年1月3日,辖区内2个县(区)住建局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市本级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也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检查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 措施。 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接到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委立即以(百建管2024号)向各县印发了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月4日,我市参加电视电话会议的除本委有关领导及主要业务科室外,有12个县(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建管股、质监站相关科室负责人,我X县区内二级以上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XX县区部门在建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

4、人等共计0余人参会。 (二)推行开工前质量安全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和保证施工安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主要通道或入户口等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主体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凡不按规定提交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的,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未设置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截止22X年月,全市共补签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项,新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的51个在建工程项目均已签署授权书、承诺书。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4个,设立永久性标牌的工程21项,建立质

5、量信用档案的工程项。 (三)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终身责任。根据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20X年9月-1月,组织辖区内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全国、全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要对照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查找、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处理和上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截止22X年12月,全市7个建工程大部分工程均已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四)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质量月”现场观摩会活动。20X年月。在全市统一组

6、织开展了针对渗漏、裂缝、空鼓、铝合金窗型材壁厚不足、混凝土表观质量差等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全市共抽取钢筋试验样品7组,检测不合格5组,不合格率5.3%;抽取水泥试样4组,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混凝土砌块试样7组,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抽检铝合金窗型材1组,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处理楼板裂缝漏水投诉4起,办结率00。对在抽样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原材料的工程项目,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对抽样检测过程中所有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一律要求退场处理,并对已使用的部位进行拆除重做。并于0月11日在X县区召开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贯暨“质量月”现场观摩会议,组织辖区内的施工、监理单位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XX县

7、区样板工地观摩会,各企业认真学习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先进经验,加强技术交流,促进我市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 (五)全面开展针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检查,严厉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及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从20X年12月开始,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个月对本辖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检查,督查检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消除质量隐患。我委每半年对各县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治理专项行动履职情况和各工程项目排查处理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抽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建

8、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照全区统一格式的专项检查记录表,在资料和人员比对中发现问题、现场记录、锁定证据,准确认定和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发包行为;二是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三是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四是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

9、位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严格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处理,除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格处理。 对于自查自纠不积极,或发现问题后拒不整改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厉处罚;在全面检查和督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且相关企业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以从轻处罚;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从重处罚。 截止20X年1月31日,全市范围内累计检查了项目 个

10、,涉及19家建设单位和29家施工单位,调查笔录1人/次,涉嫌存在违法行为4人,企业12家,处罚人,罚款1470元。 (六)积极开展建筑业企业诚信库信息系统的录入实行,诚信不良行为的通报情况 自20X年4月份起,我委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诚信制度,要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进行诚信卡的实施监管,并在日常的检查中严格按照诚信库系统的情况进行核对,督促人员的到位、履职,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 2月共核发2家施工企业,项目经理301张,专职安全员47张,专职投标员135张。总监理工程师累计7张,招标代理人员累计71张。 20X年1月至1月,根据自治区住

11、建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桂建管20219号),以及关于印发我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信息认定标准的通知(百建管202144号),我委对我市02X年1月份至12月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诚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我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试行办法(百建管0143号),将通报单位及个人均记入我市建筑市场诚信系统,共通报7家不良行为记录,5家良好行为记录。 (七)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培训体系。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建立建筑工人培训信息公开机制,完善现有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 篇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

12、汇报202X112 X县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 市住建局: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县情,积极组织,夯实举措,按步骤、分阶段推进,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了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有效遏制了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促使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两年治理行动组织架构。我局切实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X县区工程质量治理两

13、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成立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同时,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相应制定质量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检查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 (二)全面推行开工前质量安全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要求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和保证施工安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主要通道或入户口等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主体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凡不按规定提交质量安全责任承诺 书的,不

14、予办理施工许可;未设置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截止目前,全县共有5项工程补签了授权书、承诺书,新办理质量监督的1个在建工程项目均已签署了授权书、承诺书。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12项,设立永久性标牌的工程1项,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的工程12项。 (三)结合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行为。我局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在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自查自纠活动的基础上,定期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五方主体的履职意识。截止目前,先后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9次,累计检查项目5项,下达质量、安全整改通知

15、书7份。 (四)严厉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及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我局严格遵循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全面开展针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检查,对照全市统一格式的专项检查记录表,在资料和人员比对中发现问题、现场记录、锁定证据,准确认定和重点查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截至目前,我局对存在管理人员不在岗等突出问题的连云港德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苏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建都建设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给予了2万元罚款;对存在一人两证两注问题的赵同连给予了1万元罚款,对存在使用未取得检测报告安装窗户的沭阳金鹏门窗有限公司给予0.万元罚 款。 (五)开展住宅工程实体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根据市住建局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重点检查了住宅工程裂缝、渗漏、节能保温、给排水、电气等质量常见问题。8月底,我局组织全县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在福璟南湖郡工程施工现场召开全县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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