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同时适用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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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同时适用吗? 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两部法律适用的主体不一样,调整的范围不一样,所以两部法规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军人优抚优待条例适用于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役军人。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普通企业劳动者,适用人群不同。两部法律适用的主体不一样,调整的范围不一样,所以两部法规不具备同时适用的条件。 一、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同时适用吗?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两部法律适用的主体不一样,调整的范围不一样,所以两部法规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军人优抚优待条例适用于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役军人。(依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战

2、因公负伤致残,按照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及评残办法予以评残。其伤残性质的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伤残抚恤金标准、补办评残手续和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等,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普通企业劳动者,适用人群不同。两部法律适用的主体不一样,调整的范围不一样,所以两部法规不具备“比较”或者“冲突”的条件。二、法律依据军人优抚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释义 本条规定了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生活福利待遇等问题。这一规定,从保

3、障残疾军人利益出发,明确了其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与单位工伤人员相同。以防止只重视工伤职工待遇、不重视残疾军人福利待遇的问题出现。原(条例)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工(公)伤残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本条修改时,增加了残疾军人享受单位工伤待遇的内容、即医疗待遇,同时扩大了享受单位工伤待遇的残疾军人的范围,即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从性质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本质上是不同的两种类型,军人抚恤的发放主体是国家,是由当地民政部门根据国家的政策进行发放的,而工伤待遇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经济赔偿关系。另外赔偿的政策依据和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军人优抚的时间也领取标准较工伤待遇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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