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之乡镇街道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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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职责之乡镇街道职责2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乡镇街道职责【篇一:乡镇街道安全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职责职权摘录 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 187号)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一)领导责任。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适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责任。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市、区)及

2、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监察队伍,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预防事故为中心,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奖惩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范围。 (三)规划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同时总结。 (四)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理安全生产隐患;负责组织治理公共设施及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不明确的生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经费保障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

3、作的正常经费支出;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建设,以及应当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等。 (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责任。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区域性应急救援和物资储备基地,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七)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职责、程序和原则,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并向社会公布事

4、故处理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责任。 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三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执行和督促落实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出的安全生产决定;(三)协助上级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排查安全隐患、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第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具有下列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二)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调查取证; (三)制止违

5、法、违规、违章行为; (四)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被调查人的个人隐私。【篇二: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为确保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工作特点,现对中心各岗位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 一、主任职责 1、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对中心的各项工作负总责。 2、协调内部外部关系,化解工作矛盾,确保中心工作正常、有序、规范运行。 3、定期检查中心各岗位职责落实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4、抓好中心工作人员的政

6、治思想、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引导中心工作人员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5、组织落实市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中心主任抓好分管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对中心主任授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工作。 4、负责跟踪掌握即办事项及限时办结事项的办理情况,及时督办和催办,重大事项须及时向中心主任汇报。 5、协调中心内部各部(室)的业务关系,保证有关联办业务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 6、定期研究、分析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及时提出改

7、进和完善中心工作的具体措施。 7、承办中心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咨询受理人员职责 1、负责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是受理事项办理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对服务对象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出具补交材料清单,待申请人补全材料后,再予登记受理,并移交承接办理人员;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3、对承接办理人员承办的事项及时催办,催办无结果的,以及超过承办时限未办结的,及时向中心分管负责人报告。 4、接到承接办理人员交回的办结材料后,立即告知申请人并办理移交手续。 5、登记整理群众来信、来电、来人来访提出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给予答复或移交承接办理人员办理

8、,对影响大、涉及面广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中心分管负责人汇报。 6、负责咨询受理情况统计、汇总、分析和报告,定期整理、及时归档。 四、承接办理人员职责 1、负责承接办理本窗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对承接办理事项负直接责任。 2、承接办理人员接到咨询受理人员移交的材料后,凡能直接办理的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承诺办理时限,并负责全过程代理,及时将材料转报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确定具体经办人员。 3、与相关单位具体经办人员及时联系,督促其按承诺时限办理,对不能按期办理的,了解原因并作记录,并向中心分管负责人报告。 4、及时办理咨询受理人员移交的来信、来电、来人来访事项,不能及时办理的,

9、向中心分管负责人报告。 5、承接办理事项办结后,向咨询受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6、负责承接办理事项统计、汇总、分析和报告,定期分类整理、及时归档。 五、村级代理员职责 1、宣传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服务项目、办事程序。 2、根据乡镇、街道中心确定的代理服务范围,接受群众咨询和申请,收集和管理各种资料,并按规定的程序向中心提交受托的相关资料,办理代理事项,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向申请人移交办结的相关资料、证照等。 3、向中心报告群众对行政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施细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0、: 为加快推进我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根据中央、省、滁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明光市农村综合改革要求,现就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提出以下实施细则。 一、中心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四部一室,即:咨询受理服务部、政务服务部、社会事务服务部、经济发展服务部和中心办公室。 咨询受理服务部:主要职能是受理群众办事申请,为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咨询,接待群众来访。负责乡镇党政办服务项目。 政务服务部:主要职责是承办或全程代办群众提出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负责建设、国土、林业、卫生、农委、文化、水务、农机等部门的服务项目。 社会事务服务部:主要职责是承办或全程代办群众提出的

11、相关社会事务服务事项。负责民政、残联、计生等部门的服务项目。 经济发展服务部:主要职责是承办或全程代办群众提出的相关经济发展服务事项。负责财政、劳动、工商、地税、国税等部门的服务项目。 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文秘工作,做好中心的档案资料管理,考勤、学习、值周、卫生保洁的督促检查工作。 为方便村民办事,在村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村级为民服务代理点是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代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帮助群众代办申请事项,确定专人负责代理点代理工作。 二、人员配备 中心配备人员不少于6名,中心主任一律由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并明确一名政府副职担任中心常务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由乡镇

12、街道从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中抽调,工资关系及福利待遇不变。 村为民服务代理点由村文书担任村为民服务代理员。三、办公场所及设备 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并做到四个统一: 一是统一配备必要的电脑等设备。 四是统一工作制度并上墙。 四、进乡镇、街道中心项目及要求 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尽可能地将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下放到乡镇街道中心办理或全程代理。有关部门要将下放项目的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七公开”内容以部门文件的形式印发到乡镇、街道,同时做好指导等业务衔接工作。 五、办理程序及办理办法 受理。中心咨询受理服务部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属于

13、中心受理范围内的事项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出具补充材料清单,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再行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应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咨询受理服务部受理申请后,告知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受理登记,填写承办单,并相应转交政务服务部、社会事务服务部和经济发展服务部。 办理。政务服务部、社会事务服务部、经济发展服务部接到有关材料后,确定该事项的全程承办人,能直接办理的,即时办理;不能直接办理的,由全程承办人负责办理,并承诺办理期限,对不能办理的,要在承办单上注明原因并签名。对群众来访提出的问题由咨询受理服务部先行登记,能即时解决的,即时解决;不能即时解决的,报中心主任,并提出办理意

14、见。 回复。承办事项办结后,全程承办人签字交回咨询受理服务部,并做好承办单的交接手续,由咨询受理服务部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办理办法。按明政 10号文件明光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暂行规定办理。 六、全程代办制度 咨询受理服务部受理的服务事项,在乡镇街道不能及时办理的,由政务服务部、社会事务服务部或经济发展服务部指定全程承办人,实行全程代办。全程承办人应及时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或未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有关单位沟通,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服务事项。 七、相关制度 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树立“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制定办件制度等十项制度。详见附件3。 八、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

15、月15日至3月30日 主要做好人员配备、办公场所装修、软硬件采购、安装、调试等。 (二)人员培训:4月1日至4月6日 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办公软件、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操作流程等内容培训。 (三)试运行:4月7日至4月30日 各乡镇街道中心试运行,纠正出现的问题。 (四)正式运行:5月初 各乡镇街道正式启用中心服务大厅。 二八年三月十五日【篇三:镇(街道)规土所主要工作职责】 局属镇(街道)规土所主要工作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的政策和法规。 2、 协助镇域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相关管理工作,参与 镇域内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前期现状资料及数据的采集工作。 3、 协助做好规划批后管理工作。 4、 配合镇街道做好土地整理复垦的立项和上报工作,并及时做好 竣工项目的资料上报。 5、 配合镇(街道)对辖区内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签订、标 识牌的设置、档案的建立健全等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工作。 6、 协助配合征地管理部门落实行政告知、征地公告、征地补偿方 案公告和对地上的附着物及财产进行清点登记、分类、估价。及时收集和反馈被征地农民各类情况,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和矛盾。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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