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经典版(2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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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经典版第一条本协议期限自年月至年月。第二条工资协议1、工资制度: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动态结构工资制和岗位效益年薪制)等。2、工资标准:工资最低标准为元/月。3、工资分配形式(1)岗位工资制月收入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计件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2)承包单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据效益确定,但从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公司正职元/月;副职元/月;中层正职元/月;中层副职元/月;办事员1类元/月;办事员2类元/月。)4、工资目标公司上年工资总额万元,预计本年工资总额达到万元,比上年增长%。推行工资总额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相挂钩

2、。5、工资支付办法公司于每月日前以形式足额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6、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一条、劳部发_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国发_号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1)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的准天数:a、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晚婚假10天;b、丧假(只适用于直系亲属)3天;c、工伤假:按劳动法规定实际休假(2)假期工资计算: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按岗位工资发放;7、实行全员(含非全日制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具体标准按省市养老金缴纳控制线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权利和义务1、企业方的权利和义务(1)企

3、业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政策法规,有权制定公司薪酬方针及工资支付相关的办法与规章制度;(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评和奖惩;(3)科学合理制定或调整生产(工作)定额标准(必须是本岗位%以上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4)根据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员工薪资;(5)企业在发生经济效益严重滑坡时,在不减员的前提下,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降低员工薪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了正常劳动和定额的情况下,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员工方的权利和义务(1)员工代表有权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

4、制定和审议,充分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合理要求;(2)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3)员工应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4)员工应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第四条除本协议书以外,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经双方代表达成协议,可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第五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停产、转产、兼并、破产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须在协议变更或解除后五日内将协议变更的文本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县劳动行政部门和

5、上级工会。第六条违约责任1、由于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共同责任,可依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3、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5、若出现违反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条款时,经济责任不得转移或纳入(提高)定额。第七条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依照广东声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由双方指派代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企业方监督检查

6、检查小组成员为、,职工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和处理检查结果。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区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各一份。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以上条款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工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经典版(二)企业名称(盖章):_企业首席代表:_乙方_

7、职工首席代表: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第四条、单位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

8、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对方协商代表。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五条、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鉴证和社会保障登记等手续。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第六条、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_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_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

9、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_年,单位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职工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集体劳动合同_第八条、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_年以上不满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_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

10、超过6个月。第三章、劳动报酬第九条、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人水平。第十条、本单位于每月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第十一条、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

11、等,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第十三条、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_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四_条本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息_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_。因生产需要对_工种不能实施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第十五条、经劳动保障行政

12、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种、岗位的职工,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第十六条、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第十七条、本单位对连续工作_年以上的职工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视为其已提供正常劳动。第五章、保险与福利第十八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工会协助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

13、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第十九条、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单位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第二十条、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工会协助单位合理安排使用,工会应当协助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第二十一条、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第二十二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

14、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二十三条、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第二十四条、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第二十五条、单位对_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

15、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第二十六条、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第二十七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第二十八条、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_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_年组织全面的体检。第二十九条、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三十条、单位应与工会就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殊保护进行平等协商,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一条、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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