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火〔2016〕32号)高企认定条件的详细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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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企认定条件的详细解读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016年管理办法的高企认定必要条件由2008年管理办法的6个变为8个,并将2008年管理办法在总则里要求的“注册一年以上”,作为必要认定条件之一明确列出。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根据2016正式版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知识产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二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获得;三是知识产权权属人必须是申请企业,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

2、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将划分为类、类进行分类评价:类评价: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专家解读第一,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的知识产权在高企认定中不予承认;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同时注册的只算一项;第二,如果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是个人的(如发明人、工

3、程师或者企业法人企业老板等),不能用于高新企业的申请,必须要把专利转让、授权给申请企业;第三,知识产权要对申请企业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在技术上起到核心支撑作用,完全不相关的在高企认定中将不予认可;第四,按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2016年管理办法对于主要产品(服务)给出了明确的定义:第十一条第(二)、(三)款中主要产品(服务)是指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专家解读2016年管理办法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服务)本身是否“高大上”不再关注,评

4、审的重点由产品(服务)改为起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重点关注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是否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将八个主要领域及下属的多个技术模块做了张表,可以直观的看一下: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比值。科技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全年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职工总数: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在职、兼职、

5、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统计方法: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计算方法: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注: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专家解读2016年正式版管理办法中取消了对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区分,同时取消了对科技人员学历和工作时间的限制,更加贴合研发实际情况。根据新规定明确的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的统计范围,有利于采取雇佣兼职和临时聘用员工的中小企业申报。统计方法不再按企业上一年末的在职员工数计算,而采取全年月平均数的方法来计算,虽然增加了统计信息汇总难度,但反映了

6、企业人员的流动性,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性。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范围: 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 折旧费用及长期待摊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设计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其他费用,如会议费

7、,专家咨询费等2016年正式版的指引将直接投入费用中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及维护费等归属到其他费用中,并将其他费用占研究开发总费用的比例由不超过10%提升到不超过20%。专家解读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对于年收入5000万以下的企业,研发费用占比由6%调整为5%,其他两个层级保持不变。这无疑是对中小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门槛的降低,尤其有利于

8、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大科研资金投入,加强成果转化等其他工作,也使得包括“新三板”在内,成立时间较短的中小企业申请高新资格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获得的产品性、服务性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其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技术领域规定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技术方案、数

9、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总收入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专家解读2016年正式版指引中明确:总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一直以来,申报过程中对“总收入”都没有明确的界定,税局、科委各执一词。明确指出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无疑扩大了总收入的范围,对于一些大型企业来说,增加了高新收入占比达标的难度。 2016年正式版指引中

10、删除了意见征求稿中的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同时还明确提出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四项指标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专家解读在“知识产权”评价上更加强调自主研发、技术先进性、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类专利的申请。不同类别和数量的知识产权对应不

11、同的分值,类数量是1项及以上对应最高7-8分,类每项得1分,但最高累计不超过6分。对于“企业成长性”评价指标,2016年正式指引将2008年的指引中的“总资产增长率”修订为“净资产增长率”,计算方法如下: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净资产 =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由财务专家对企业净资产增长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两个指标进行评价计算出企业成长性综合得分。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这一条在之前的高新企业认定实践中一直贯彻实行,2016年管理办法作为必要认定条件之一明确列出加以规范。建 议综上所述,2016年新版高企认定管理办法和正式版的指引更加符合企业研发实际,充分考虑了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但对企业高新申请合规性的要求也大大提高。小锐结合大咖们的讨论,针对2016年后高新认定,建议企业深入理解认定条件,重点关注和加强以下方面:(一)加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重视知识产权的多样性,进一步增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与主要产品(服务)的相关性。(二)重视研发活动的持续性,完善企业内部创新研发机制,提高研发组织管理水平。(三)规范财务管理,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四)强化信息备案和税务备案的规范性、完备性、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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