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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新科技大學電子計算機中心上機管理辦法 94年10月4日電算中心發展委員會修正通過第一條 上機前前:一、班級上上課:老老師應向向中心管管理人員員領取教教室鑰匙匙,班代代表領取取電腦教教室使用用記錄表表。二、自由上上機:應應向管理理人員辦辦理登記記,憑本本人之學學生證,換換發上機機證。三、進入教教室前:將鞋子子放置鞋鞋架上,書書包放置置於置物物架上,排排列整齊齊。第二條 上機時時:一、應先檢檢查有關關設備,如如有異常常,應即即通知上上課老師師或中心心管理人人員。二、班級上上課應照照座號入入坐,自自由上機機則按上上機證的的號碼入入坐,不不得隨意意更換。三、上課耗耗材用品品,如有有需要,請請任課老
2、老師填寫寫領取單單,並派派代表領領取。四、小白板板上標示示的故障障訊息請請勿擦拭拭,以免免造成維維修或下下一班級級使用之之不便。五、不可在在教室或或走廊吃吃東西、大大聲喧嘩嘩、抽煙煙、嚼檳檳榔或拍拍球。六、不可任任意更動動教室內內的電源源線路、插插頭及儀儀器設備備。七、夜間自自由上機機,服裝裝應整齊齊且必須須穿著襪襪子。八、嚴禁在在教室安安裝使用用非上課課所需之之軟體或或電玩遊遊戲。第三條 上機結結束後:一、請老師師督促同同學整理理教室環環境,關關閉所有有電源和和門窗。二、請老師師將教室室鑰匙歸歸還中心心。三、班代表表將使用用記錄表表填畢請請老師簽簽名後繳繳回中心心。第四條 調課、補補課調借借教室請請於二天天前提出出申請,並並附課務務組同意意單。第五條 利用中中心網路路教室上上學術網網路, 必須遵遵守台台灣學術術網路使使用規範範及明明新科技技大學校園網網路使用用規範。第六條 本辦法法經電算算中心發發展委員員會通過過,陳請請校長核核定後發發布實施施,修正正時亦同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