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区域性特征及防控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63143677 上传时间:2023-01-03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19.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区域性特征及防控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区域性特征及防控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区域性特征及防控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区域性特征及防控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区域性特征及防控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区域性特征及防控》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区域性特征及防控(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区域性特征及防控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概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国际上被称为有组织犯罪0,是当今国际司法界面临的共同挑战,而有组织犯罪在我国的表现主要就是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说明中指出,“在我国,明显的、典型的黑社会犯罪还没有出现,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已经出现,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居民的有组织犯罪时有出现。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均应采取必要的立法和其他措旋,将“明知有组织犯罪集团的目标和一般犯罪活动或其实施有关犯罪的意图而积极参与有组织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或明知其本人的参与将

2、有助于实现上述犯罪目标的该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其他活动的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概念,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即国际上有组织犯罪集团自身直接相关的犯罪;二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即国际上有组织犯罪集团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概括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指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自身直接有关的犯罪行为”。二、广东和东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样本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这不同地区呈现出不同的样态。在广东地区,因改革开放较早、经济发达,主要特征是和国外黑社会势力勾结,经济支撑比较强。,表现为该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具有“先进”性。在东北地区,由于经济发展

3、相对滞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多表现出“传统特色”。下面我们就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广东和东北这两个具有代表意义地区的样本进行分析。广东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分析1独特的地理、人文环境使广东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发展之初就与海外黑社会组织相互勾结,形成组织网络。广东地区毗邻港澳,陆路、海路交通非常方便,加之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大量吸引外资,我国在出入境管理上简化了境外人员入境的手续。国外、境外黑社会势力乘机对我国大陆进行渗透和影响,目标首先就是开放最早,交通便利的广东地区。另外广东与香港、澳门言语相通,习俗相近,有较深的宗亲和姻亲关系,他们纷纷进入广东,从事各种犯罪活动,使

4、广东打黑的形势非常严峻。2中国封建帮会文化余毒加之境外黑社会思想的传播,形成黑社会性质犯的思想基础。我国几千年的封建史,造成封建宗族宗教思想和小农无政府行帮习气在东南地区,特别是广大乡村地区影响广泛,根深蒂固,由亲缘、地缘、业缘、趣缘等所形成的犯罪群体,逐渐发展成危害极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他们组成帮派,订立帮规、帮法,专门进行各种暴力犯罪活动。而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如深圳、珠海和珠三角地区,境外黑社会思想的影响则起着关键的作用。境外黑社会思想、语言、符号、组织形式等不仅通过境外黑社会组织的直接渗透而带入境内,也通过境外影视、音像、书刊等大众文化新闻媒介对黑社会的渲染而影响了一些人,甚至直接

5、导致了犯罪行为的模仿发生。3发达的私有经济为该地区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存在并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黄、赌、毒是该地区黑社会性质犯罪滋生的温床。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多元经济蓬勃发展,个体经济、合资经济和外资经济等经济形式已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这些私有经济的存在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合理的方式,容易使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境外黑社会组织以做生意的名义在大陆潜伏下来。而境内一些犯罪集团所取得的非法经济利益,也可通过私有经济形式将其转化为看似合法的经济利益而被社会所认可,由此掩盖其更深一层的犯罪活动,并以此为经济基础,实现犯罪的规模、能量上的升级。东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分析1

6、东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性质恶劣,多为大案要案。2东北广大农村地区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发案率较高,村匪路霸较多。东北地区广大农村地域辽阔,在县以下的乡镇村屯滋生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往往是以亲缘关系为纽带纠合而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本村庄内根据血缘关系形成纽带,同时又根据亲缘关系跟其他村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结盟,这样就在广大的农村形成了可怕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然后在当地为所欲为。3东北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反侦查能力较强。据辽宁、黑龙江两省的调查,有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百分之八十的成员逃离本市、本地区,有的从逃跑到被抓捕归案长达一二年,有的甚至更名改姓,整容改貌,长期逍遥法外。为反侦查,对付

7、警方,一些严重暴力犯罪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头目,一方面对本集团以外的知情人、检举人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以求自身安全,另一方面在本集团内部,对于其认为不可靠,可能走漏风声者,也杀人灭口,毫不手软。广东地区与东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之比较广东地区和东北地区都是我国大陆领土,都在我们国的法域范围之内。在一个国家法域范围之内谈论同一种犯罪的异同点,不是要改变同一法域范围内法律规定的统一性、完整性、权威性,而是要在相同的规定下,找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我国不同地区的特征及犯罪诱因的差异。1行为特征上的差异。无论是广东地区还是东北地区的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的手段都是极端残忍的,但若细察,会发现两地区之间

8、的差异所在。广东地区的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多跟绑架勒索有关,真正的杀人放火的案件要比东北地区少得多,勒索成功以后,真正杀人的情况不是很多。而东北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持枪绑架、抢劫、杀人犯罪十分突出。东北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我国是典型的“心狠手辣型”,只要是跟黑社会性质有关的案件几乎是动辄杀人。2活动区域上的差异。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活动区域从理论上来说是没有限制的,不论在哪个区域活动,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符合我国刑法对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的描述,都是要受到刑罚处罚的。广东地区农村面积相对较小,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活动区域大都集中在城市,真正的依靠家族和宗族势力的黑社会性质

9、犯罪组织相对较少,而与境外联系的却较多,具有“城镇型”和“外向型”特征;我国东北地区农村面积比较大,该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则往往以亲缘关系为纽带纠合而成,活动的区域也是祖居的村屯、乡镇或县城及其周边地区,活动空间要小的多。农村的社会控制、管理的力度相对城市要差,农民的宗族观念、乡土意识较重,这些因素使得犯罪集团的形成、发展有机可乘,持续时间也相对较长,但与国外黑社会组织较少联系。具有“乡土型”和“内向型”特征。3经济实力上的差异。黑社会性质组织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就无法生存,更别想称霸一方。经济实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赖以生存、从小做大的基础。广东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早的地区之一,经济发展较

10、快。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广东地区获得一定经济基础的机会较多。在广东省查处的涉黑大案要案中,几乎都有“雄厚”的经济基础,有的涉案金额高达数亿,甚至数十亿元。而东北地区经济相对落后,虽然是老牌工业基地,但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发展较慢,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要想在东北地区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相对较难。因此,从广东和东北两地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经济实力上看,广东地区要远远高于东北地区。跟东北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相比,广东地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对经济的依赖性要强。4政治渗透上的差异。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反社会性。他们通常采取各种手段,对国家机关进行渗透,通常采用的方式是“打进去拉出来”。“打进去”是指利用金

11、钱获得各种政治头衔,使其罩上政治光环。而“拉出来”是指采取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是为其提供“保护伞”。广东地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政治渗透方式多表现为“拉出来”,采取金钱、美女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保护或者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而东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政治渗透方式多表现为“打进去”,利用金钱获得政治光环。5文化成因方面的差异。由于文化观念的转变通常要滞后于社会发展。两地的该犯罪在文化传承方面及有共同点,也有各自的个性特征。相同点在于广东和东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都受到帮会亚文化的影响。两者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南北帮

12、会文化之间的差异上。据史料记载,清代时各种秘密结社不少于三四百种,且一向有“南会北教”之说。“会”就是帮会或会党,以天地会为主体活跃于福建、台湾、两广和长江流域一些省份;“教”是指教门,流行于北方各省。虽然从实质上看教门也是帮会,但是教门的宗教色彩更浓厚,两者之间还是有差别的。而发展到今天,“南会北教”的差别仍在广东地区和东北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当中有所表现。广东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由于受到“帮会”文化的影响,帮派的组织机构是有严格的等级分工制度的,级别最高的“帮会大哥”几乎不参与直接的犯罪活动。而东北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受“教会”文化的影响,没有南方的这种严格等级制度的划分,其组织内部的

13、“老大”以下,几乎没有太大的级别划分,在某种情况下就是“帮会大哥”仍会直接实施犯罪活动。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防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危害非常大的集团犯罪,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防控非常重要,也是我们研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目标之一。本文拟从不同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找出差别,制定对策,来预防和控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无可否认的是,在我国尚存在贫困人口,在生存压力面前任何的说教都会显得苍白无力。贫困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失业、教育等问题,是防控犯罪的障碍。广东地区进城农民多、就业机会相对少和农民主体低素质、高欲求与城市需求挑剔之间的矛盾,往往引发某些人犯罪,

14、同乡的认同感又往往使他们从个体犯罪逐渐靠拢成团伙犯罪;东北地区大型国有企业多,施行下岗分流措施以来,更多的原来“国家工作人员”变成无业人员,加上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不发达,极易产生不满情绪,如果遇到有坏人拉拢,很容易形成犯罪团伙。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如何引导外来群体有效溶入本地社会而不遭排斥,以及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生存生活问题,这些社会系统工程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但无论如何,就业不仅关乎一个人的生存和尊严,而且关乎一个人人生走向。一个拥有着体面的工作、温暖的家庭的人,犯罪的概率将大大降低。特别是近几年,庞大的大学生失业群体的加入,更为这个问题增加了许多变数。在司法统一的前提下重视地方立

15、法牟取不法经济利益是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的特征,而且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的巨大破坏力也是以其经济实力为基础的,若能剥夺其犯罪资本,就能剥夺其犯罪能力,因此需要在立法上要考虑对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建立严格的没收其财产的制度,斩断黑社会犯罪组织的经济命脉。从不同地区样本来分析,广东地区和东北地区在立法方面的差别主要表现在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地方性法规出现的时间和数量上。我国反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刑事立法最早开始于地方法规。深圳是最早发现境外黑社会渗透犯罪活动的地区之一,因而早在1982年8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就颁布了关于取缔黑社会组织的通告。1989年8月,深圳市政府再次发布了关于取缔、打击黑社会和

16、带黑社会性质的帮派组织的通知,同时,公、检、法、司四家联合发布了关于处理黑社会组织成员及带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团伙成员的若干政策界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黑、清帮的专项斗争。1993年l1月16日广东省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反黑地方性法规,即广东省惩处黑社会组织活动规定,其中的第2条对黑社会组织作了明确界定,当时我国刑法并未明确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l997年3月l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才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它对于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上述可以看出我国广东地区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地方性法规立法较早,并且数量较多。而东北地区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地方性法规几乎没有,关于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仍局限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在司法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