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上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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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办日期:每年12月26日至次年1月10日之间内的工作日12征图1-1登陆网上申报系统流程图首次登陆系统前请下载并安装插件MSXML4.0,该插件可使用鼠标右键“另存为”保存到桌面上,也可通过其他软件下载网站下载,如华军软件园等。插入电子认证数字证书U-key,首先运行天津远博公司的“证书管理器”。登录天津劳动保障网http:/,点击页面左侧“单位网上申报”。若有分户单位需选择管理的分户单位,由于不显示单位代码,只显示单位名称,应注意区分。数字证书的初始密码是“111111”,参保单位拿到key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密码如遗忘,应尽快联系中富信安公司数字证书客服人员。如果出现key遗失或者key

2、被损坏的情况,请提供准确的信息给天津中富信安数字证书客服人员,吊销数字证书,并申请重新签发新的证书。使用key遇到其他情况,请联系天津中富信安数字证书客服人员,天津中富信安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网址:http:/www.tj- 查看待提交信息,发现错误可以删除,无误即可提交。各单位提交1月份结算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及打印缴费名册查询”中下载打印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津社保征字5-2号)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3月13日之间,交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二楼单位缴费窗口盖章后各留存一份,逾期不再受理。经办日期:每月26日至次月8日间的工作日征图1-314缴费

3、人员增加申报流程图选择“提交信息管理”中的“待提交信息”;选择“城镇职工增加” 查看待提交信息,发现错误可以删除,无误即可提交。选择“提交信息管理”中的“待提交信息”;选择“农籍职工三险人员增加”查看待提交信息,发现错误可以删除,无误即可提交。对于新参保或由开发区农综五险户转入开发区农籍职工三险户的缴费单位在申报成功后,需及时持填报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两份、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至开发区社保分中心二楼单位缴费窗口确认。是否有农籍职工三险分户致是否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详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流程图)(征图1-1)选择“缴费申报管理”中的“城镇职工增加”;选择“

4、缴费申报管理”中的“农籍职工三险人员增加”;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工资等信息后,点击保存。温馨提示:(1)系统提示“新增人员社保卡信息与公安系统信息不一致”。处理办法:请携带新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3号窗口办理参保人员信息预登记。(2)新参保年龄:年满16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3)系统提示“该人员在原单位未做减少”。原因有二:一是待增加人员在原单位未做减少。二是待增加人员为个人缴费人员,需要到原个人缴费所在区社保中心办理转出业务。(4)失业人员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重新就业的,职工应当在重新就业后办理终止领取失业金手续,缴费

5、单位可在次月通过网上申报为职工办理参保增员手续。凡当月失业金(以失业金到账月份为当月)已经发放完毕的人员,当月单位不能为其办理参保增员手续。(5)外籍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增加不能通过网上申报办理,需持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就业登记证(或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单位缴费窗口办理。(6)对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单位在申报成功后,需及时持填报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两份、经市或区(县)人事部门出具并签章确认的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名单一份,至开发区社保分中心二楼单位缴费窗口确认。所需表格: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

6、员登记变动名册征图1-415缴费人员减少申报流程图经办日期:每月26日至次月4日间的工作日各缴费单位保险经办员在当月减员审核通过后,务必为离职职工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并由经办员统一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开发区分中心二楼单位缴费窗口审核并加盖“分中心养老保险手册审核章”。不得委托职工本人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自行办理盖章手续。温馨提示:对于2014年7月1日以后新参保的人员,开发区劳动局不再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温馨提示:(1)减少原因选择“跨统筹范围转出”的申报被退回。处理办法:查询“未通过信息”,删除后,重新申报,减少应原因选择“转出及其它”。(2)待减少人员未通过审批,提示

7、“职工在解除工伤保险关系后方可减少”。处理办法:开发区社保分中心二楼工伤支付窗口办理解除工伤关系后重新申报减员。(3)其他情况的减员,如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转出,死亡,出国定居等不能通过网上申报办理,需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二楼单位缴费窗口办理。所需材料见登记科培训教材。退休减员在开发区劳动局(档案馆7楼)办理。(4)不能办理减员的情况:中断欠费人员不能办理减员;当月申报补缴费的人员不能办理减员。减少原因只能选择“转出及其他”,并点击“保存”。否是点击“查询”系统自动调出能够正常减少的缴费人员信息;选择相关人员;输入“居民身份号码”,系统自动调出人员基本信息和参加险种信息;选择“提交信息管理”中的

8、“待提交信息”;选择“缴费人员减少” 查看待提交信息,发现错误可以删除,无误即可提交。是否批量致选择“缴费申报管理”中的“缴费人员减少”;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详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流程图)(征图1-1)经办日期: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间的工作日所需表格: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征图1-5核定基数补征集:用于用人单位为其职工补缴应缴而未缴的社会保险费。16核定基数补征集申报流程图经办日期: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间的工作日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详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流程图)(征图1-1)选择“缴费申报管理”中的“核定基数补缴费”;输入居民身份证号查询,查询出人员信息;点击“新增”按钮;【注意事项】

9、(1)补缴月份不能包含当前月;(2)工资应大于0小于1000000元。录入补征起止时间,如201201、201212,每一行不能跨年录入;录入补征时段的缴费基数;点击保存;选择“提交信息管理”中的“待提交信息”;选择“核定基数补缴费” 查看待提交信息,发现错误可以删除,无误即可提交。补缴时间致职工上月未在本单位参保,用人单位为其职工补缴增员前近三个月内漏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先申报人员增加,待审批通过后再申报核定基数补缴费。职工上月已在本单位参保,用人单位为其补缴首次参保时间后间断缴费期间漏缴社会保险费或为职工补缴首次参保时间前近一年内漏缴社会保险费,需在申报次日后携带下列材料到开发区社保

10、分中心二楼单位缴费窗口审批:(1)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天津开发区劳动合同登记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7年12月以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开发区劳动鉴证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工资台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开发区社会保险费补缴费申请表(津开社险收表【8】)(开发区分中心网站提供)一份。(6)天津市社会保险费补(减、预)征集申报名册(津社保征字2-1号)两份外籍职工除需携带上述第(3)(4)(5)(6)外还需携带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或外国常驻记者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首次参保时间前一年以上漏缴社会保险费需在申报次

11、日后携带下列材料到征缴科柜台审批:(1)参保单位注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天津市补缴会审小组复核审批的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审核表一份。(2)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一份。(3)开发区社会保险费补缴费申请表(津开社险收表【8】)一份。(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天津市社会保险费补(减、预)征集申报名册(津社保征字2-1号)两份。以上所有复印件及相关表格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对持有仲裁裁决书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等有效法律文书的可不提供第1-3项材料。所需表格:天津市社会保险费补(减、预)征集申报名册(津社保征字2-1号)、开发区社会保险费补缴费申请表(津开社险收表【8】)征图

12、1-6恢复基数补征集:用于用人单位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正常结算当月已申报的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补缴。经办日期: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间的工作日17恢复基数补征集申报流程图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详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流程图)(征图1-1)选择“缴费申报管理”中的“人员恢复缴费”;点击“查询”后显示本单位所有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委托扣款账户扣款不成功而造成社会保险缴纳中断的人员情况。核实无误后,点击“整体恢复”选择“提交信息管理”中的“待提交信息”;选择“人员恢复缴费” 查看待提交信息,发现错误可以删除,无误即可提交。选择“缴费申报管理”中的“恢复基数补缴费”;点击“查询”后显示本单位所有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委托扣款账户扣款不成功而造成社会保险缴纳中断的人员情况。核实无误后,点击“整体补缴”选择“提交信息管理”中的“待提交信息”;选择“恢复基数补缴费” 查看待提交信息,发现错误可以删除,无误即可提交。【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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