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全年保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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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设立2010年全年保勤奖的通知各单位、部、室:为了确保公司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从人员上保证公司2011年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体现公司对采煤一线员工的关心,经公司研究决定,调整工资分配政策,工资向采煤一线倾斜,增加采煤一线员工收入,维护采煤队伍的稳定,针对目前各单位出勤情况,设立2011年度保勤奖,特制定本保勤奖励措施,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一、 保勤时间:2011年3月26日至2010年12月31日二、 保勤范围:一、二矿各采煤段全体员工三、 奖励范围:一矿、二矿各采煤段全体员工(不含小班电工、小修、专职下料人员、地面大倾角皮带司机、清皮带、坑代管理等相关人员及采

2、煤段长、书记、副段长、跟班段长)。三、 员工保勤及奖罚规定:1. 在保勤期间,员工当月出勤不足15天(含15天,病事假除外),当月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处罚款100元/天。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2. 员工当月累计出勤16-21天者,以标准出勤22天计算,旷勤一天罚款10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3. 员工当月累计出勤22天者,不奖不罚。4. 员工当月出勤超过22-25天以上者,按公司制定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1) 纯采煤工作面人员:零点班15元/班、三班10元/班、白班5元/班(2) 采煤辅助人员(井下看设备):零点班7元/班、三班5元/班、白班3元/班5. 员工当月出勤超

3、过26天以上者,按公司制定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1) 纯采煤工作面人员:零点班30元/班、三班20元/班、白班10元/班(2) 采煤辅助人员(井下看设备):零点班15元/班、三班10元/班、白班5元/班四、 管理人员处罚规定1、两矿矿长、书记、主管矿长按月考核,全矿一线段队出勤率达到80%,出勤率未达到,罚款1000元/月。2、采煤段长、书记、按天考核;跟班段长按根班考核,当天(班)未达到80%出勤率,上述人员罚款100元/天,五、 奖金来源:1、在原矿、段已实行的满勤奖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另行支付两矿保勤奖。2、两矿员工旷勤罚款及管理人员的罚款一律列入工资考核扣款栏目,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上缴公

4、司财务部。六、 具体规定1. 各矿、段在本通知下发以前已经实行的保勤奖励措施不允许改变,必须继续执行。如发现改变的情况,公司将停发保勤奖,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 两矿各段队月初将在册人员名单及时上报公司劳动人事部备查。3. 矿井考勤员每月将人员考勤统计表及保勤奖发放明细表及时报劳动人事部审核。4. 公司劳动人事部联合工会、纪委每周对两矿各段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出勤率及旷工人员进行核对并登记造册,做为处罚的具体依据。5. 各矿井严格审核参与保勤奖人员的资格,必须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相关人员,劳资部门发现不该得保勤奖的情况,一律不予审批核发。各矿、段严格考勤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虚

5、报出勤,一经查实,对两矿矿长,经营矿长、段长罚款1000元,具体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在两矿设立举报箱,接受员工监督,对举报查实的,给予举报者奖励6. 考勤统计必须按入井考勤系统为准。7. 保勤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主管矿长有权准假1天,行政矿长有权准假2天,超过3天以上的必须经劳动人事部同意,同时应履行相关请假手续,有事、有病不请假的(未履行正规请假手续)和后补假条的,按旷工处理,计算出勤率时不得扣除。8. 病假人员请假,必须出示县、区一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否则一律不予准假。东湖镇医院、公司保健站出具的诊断不予认可。9. 工伤、病假人员治疗修养期间,不得保勤奖,不在考核范围之内。10.出勤达不到公司规定,取消公司节日发放的各种福利待遇。11.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班前会、班后会的时间,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名员工。12两矿各段队要严格执行,禁止弄虚作假,虚报、隐藏具体人数。如发现类似情况,一经查实,公司将严肃处理。本通知从2011年3月26日起执行。长春羊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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