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阳工业园区与门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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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凤阳工业园区与门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章 总则第1条为了保证#凤阳工业园区与门台镇区的城市建设用地科学合理地进行开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与有关法律、法规,加快工业区建设,促进老城改造,合理安排新区建设,整合优化园区功能,为此特制定#凤阳工业园区暨门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第2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用地内的各项建设工程,#凤阳工业园区暨门台镇区以下简称规划区规划范围包括了整个凤阳门台片区建设用地,其西临蚌埠规划的外环路,北到京沪铁路,南连大青郢水库、东山、小青郢村,东至门台镇界,总面积10.73平方公里.第3条在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工程设计

2、和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划,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第4条本规划的内容包括规划区总体规划、城市设计、控规分图图则,其中:总体规划是对规划区各类用地、设施进行总体布局和安排;城市设计主要对空间形态进行要素控制;分图图则主要提出地块规定性和指导性的规划控制要素.第5条本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T547-20057、凤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8、国家、省、市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技术规范和规划成果.第6条本规划指导思

3、想:1、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整体思想,贯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的新要求、新情况.2、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3、合理安排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的布局和开发时序,实现基础设施有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4、在充分发展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前提下, 注重城市景观设计.第7条本规划指导原则:1、协调原则:#凤阳工业园与总体规划建设之间的协调,园区用地与门台现有用地的协调,区内各基本要素之间的协调.2、严格控制的原则: 通过对用地、交通、景观三方面的规划控制,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指标体系.3、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重的原则.第8条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和图

4、纸,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是规划区的主要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规划说明书是对文本和图纸编制的具体说明.第9条本规划解释权属归凤阳县城建局;若需要修改规划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第10条在本片区内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相关设计,均应以本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行,如与其他规划发生矛盾,原则上应以本规划为主.第11条本规划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范围,可能在下阶段详细设计时略有更改,但必须报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第12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文本中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内容.第二章 建设用地规划第13条规划区的性质是以工业为主的城市新区,用地规模为1073.46公顷,人口容量取8.5万人.第

5、14条用地功能结构:1、公共职能区:站前路两侧,以城市商业带为依托,形成新的城市公共职能区;大青郢水库以北设置商贸、宾馆业、文化设施,形成风景旅游公共职能区.2、居住职能区:大青郢水库西侧、北侧用地,环境特别好的居住用地,规划为房地产开发用地;将龙凤山庄现状和大青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地、形成独立的小区;原有镇区居住用地,进行改造、合并,形成老城区的居住小区.西园路、门台路、合蚌路、东海路、北门路围合用地规划为城市新的居住区用地.3、物流职能区:位于建设路与合蚌路交接处东南,原门台石粉厂用地,主要为工业展示,兼做商业贸易服务.4、产业职能区:合蚌路、凤蚌路两侧,以现有的开发区为基础,形成园区的

6、主要工业用地.合蚌路以南、建设路以东、门台路以西段为一类工业,其他主要以二类工业为主.6、研发职能区:东海路、站前路交叉口西南,规划为工业生产服务的科研设计用地.5、绿地职能区:沿一级干渠、二级干渠、黄庄水渠、华环水渠以与大青郢水库布置滨水景观廊道,同时结合现状水面和用地布置6处公园,用地构成详见规划用地平衡表.第15条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含住宅街坊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各项用地占总用地百分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规定,应符合下表规定以满足居民生活的基本要求.居住小区、居住组团规模控制表类别小区组团户数户3000-50

7、00300-1000人口人10000-150001000-3000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用地平衡控制指标%用地构成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住宅用地55-657080公建用地12-22612道路用地9177-15公共绿地51536居住区用地100100第16条中小学用地:规划区共布置中学4所,保留博文学校;门台中学,规划原地改造,服务门台老城区的居民;新建一所中学位于东海路、站前路交叉口的东侧,服务东海路沿线居民;一所中学位于东山路与西园路交叉口的东北,服务伯牙湖和建设路沿线的居民.中学规模均不小于3.0公顷.门台小学、大青郢小学规划扩大规模、原地改造,满足教学需要;阳光小学搬迁至永安路与站前路交叉口西北;

8、九华小学搬迁至东海路与黄庄路交叉口西南.规模不小于1.5公顷.第17条幼儿园、托儿所:幼儿园、托儿所按服务半径小于等于300米配置,幼托结合设置,以充分利用室外场地,每处用地3200-5400平方米,每8000居民设1处,共需10处,容积率为0.8,建筑密度25%,绿地率50%,建筑层数不大于3层.具体位置详见:配套设施规划图和分图图则.第18条居住区文化活动中心包括:老年活动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可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或小区行政管理处合设.要求按1万居民设1处配置,每处建筑面积350500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配套设施规划图和分图图则.第19条居住区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按1.2万居民设1处配置社

9、区保健中心,共7处.具体位置详见:配套设施规划图和分图图则.第20条居住区行政管理设施与小区综合管理处:要求按每2万居民设1处配置,居住组团和住宅街坊以与城区居住区按人口规模配建,每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可设于住宅内或与其它公建合设.具体位置详见:配套设施规划图和分图图则.第21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每2万人设1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可综合设置为社区服务的文化活动设施、行政管理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以与其他现代社区服务设施,在设置社区中心的小区内不需要单独设置上述设施.第22条居住用地商业服务和金融邮电设施:为居住小区与相应人口规模的若干居住组团或住宅街坊等配建的商业服务和金融邮电设施,规划按服

10、务半径300500米布局,考虑在沿街商住楼底层设置小区综合服务设施.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指标参照商住用地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控制指标确定.具体位置详见:配套设施规划图和分图图则.第23条行政办公用地:规划保留范围内的行政办公用地,现状派处所规模过小,将派处所用地向南搬迁至西园路医院用地南侧.规划区不再辟纯粹的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办公用房将逐步过渡为综合开发的商贸写字楼.第24条商业用地:主要集中在站前路,大型物流集散地安排在建设路与合蚌路交接处东南处,原有镇区商业将保留和强化为城市居民服务的商业步行街.伯牙湖以北设置商贸、星级宾馆、文化活动设施,形成风景旅游公共职能区.第25条医疗卫生用地

11、与文化娱乐活动用地:扩大现有门台镇医院用地,结合建设路广场设置一处综合性的文化娱乐场所.第26条工业用地:合蚌路两侧,以现有的开发区为基础,形成园区的主要工业用地.合蚌路以南、建设路以东、门台路以西段为一类工业,其他主要以二类工业为主,园区不发展三类工业.第27条市政用地:规划安排的基础设施项目有:天燃气门站、110kv变电所、燃气调压站、10开闭所、污水处理厂、消防站、垃圾中转站.天然气门站位于新奥路与外环路交叉口的东北用地,污水处理厂位于京沪铁路以北永安村境内,用地6.87公顷,用地不计入总用地.第28条绿地:沿外环路设20米的防护绿地,合蚌路设25米防护绿地,凤蚌路设10米防护绿地,一、

12、二干渠道设15米以上公共绿地,规划区内共设6个公园.第29条地下空间开发:地下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城市人防与防灾规划与规范要求,兼顾平战双重功能.将同一地区地上地下空间的多种功能综合考虑,整体开发,有利于土地价值的充分体现.鼓励开发的地下空间主要设施为:人行地道、地下公共停车库、地下街.第30条土地利用管制:因规划区内无文物古迹,当今后发现有地下文物,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规划区土地利用实施绿地绿线、水面蓝线、道路红线和基础设施黄线利用管制.以上各线均在1:1000数字地形图上划定,定边线坐标,并落实到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具体范围见土地利用强制性控制图和分图图则.1、绿地绿线:绿地绿线是指

13、规划区绿化用地界线,规划区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与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与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2、水面蓝线:水面篮线是指规划区水面界线,划定蓝线,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和管理. 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1、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2、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3、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 4、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5、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蓝线内的水面可结合城市景观设计有所变动,但不得改变其防洪治涝功能,水面

14、不得覆盖;位于绿地绿线、道路红线、基础设施黄线的水面根据不影响实际防洪治涝功能情况下,结合城市景观需要有所变动;其次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3、道路红线:城市道路红线是指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包括道路交叉口、城市广场、社会机动车停车场等用地范围的边界线.确定的道路红线布置市政工程管线,禁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道路红线调整要与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4、基础设施黄线:基础设施黄线是指对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对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在城市黄线范

15、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1、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与其他设施的建设;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 3、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 4、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城市黄线不得擅自调整,需调整的应组织专家论证,依法调整城市规划.本次规划对总体规划调整的项目有:110KV变电所和污水处理厂.第三章 道路交通第31条道路网采用方格网布局形式,以合蚌路、东海路为东西主线,建设路、站前路、凤蚌为南北向主干道,构成该地区的主要道路网络,东西辅以永青路、科技路、永青路、黄庄路城市次干路,通过淮海路、北门路、东山路等次干道形成环路,并结合土地利用开发合理配置城市支路的,构成完善的道路系统.第32条适度控制外环路、合蚌路、东海路沿线的交叉口的数量和距离,以保证城市未来发展所带来的交通流的畅通.第33条新建城市主干道红线要求控制在40米以上,次干道红线要求控制在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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