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林长制乡级会议制度(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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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林长制乡级会议制度为规范我乡林长制工作议事程序,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_乡委员会、_乡人民政府_(_发_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乡级总林长会议制度(一)乡级总林长会议由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各乡级林长,各村林长或副林长,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乡林长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乡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根据需要确定。(二)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按程序报请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同意召开。乡级总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经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同意,可另行召开。(三)会议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省、市、县、乡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2.

2、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3.研究确定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4.研究林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方案;5.协调解决有关全局性重大问题;6.对区域林长的履责进行督查和考核;7.经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四)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_筹备。(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审定后印发。(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有关村级林长、副林长和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乡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二、乡级林长会议制度(一)乡级林长会议由乡级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有关村级林长或副林长,相关乡级林长制责

3、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乡林长办公室主任或相关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乡级林长根据需要确定。(二)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三)会议按程序报请乡级林长同意召开,由乡林长办公室筹备。(四)会议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乡委、乡政府和乡级总林长会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2.研究区域林长制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3.研究乡林长办公室提请审议的议题;4.阶段性工作成果总结及问题分析;_乡级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乡级林长审定后印发。(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有关村级林长、副林长,以及相关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乡级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

4、况。三、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一)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各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乡林长办公室有关人员。(二)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或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提出,按程序报乡林长办室主任确定后,不定期召开。(三)会议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乡党委、乡政府、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有关厅局决策部署,以及乡级林长的指示批示;2.审议拟提请乡级总林长会议或县级林长会议研究的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3.审议拟上报乡党委、乡政府、县委、县政府,省、市有关厅局的重要报告和请示;4.听取各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_乡林长办公室主任同意审议的

5、其他事项。(四)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_筹备。(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乡林长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印发。(六)会议议定的事项,涉及有关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的,由相应责任单位成员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协调、办理和落实,乡林长办公室做好进度跟踪;涉及乡林长办公室的,由乡林长办常务副主任督导办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主任报告。四、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一)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络员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络员、乡林长办公室有关人员。(二)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或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提出,经乡林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同意后,不定期召开。(三)会议主要内容:1.协调督导相关责任单

6、位落实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2.通报各责任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3.商议各责任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4.商议林长制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_乡林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同意商议的其他事项。(四)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_筹备。(五)会议商定的事项,由乡林长办公室形成_印发。(六)会议研究讨论形成的一致意见,由有关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分别抓好落实。兴和朝鲜族乡河长制会议制度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制定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乡级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乡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一、兴和朝鲜族乡全面落实河长制

7、办公会议制度因总河长会议与兴和朝鲜族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参加人员以及内容形式相同,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的要求,合并为领导小组会议。第一条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_召开。出席人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其他参会成员。第二条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适时召开。会议议题和时间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乡级河长制办公室筹备。第三条会议主要事项:安排部署全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_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研究审议河长制工作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河长制重要规划、重要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和相关制度;研究决定有关表扬奖

8、励、重大责任追究及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_经乡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印发。第四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里点督办事项,由乡级河长牵头调度,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承办。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二、兴和乡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1第一条兴和乡河长专题工作会议由乡河长_召开。出席人员:乡级河长及相应河流联系部们主要负责同志,河流流经村的村级河长等。第一条会议经乡级河长同意后|根据需要召开,相应河流乡级联系部门承办。第二条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工作部署;研究落实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专项整治方案专题研究相应河流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河流所涉地区的重点工作、难点问题

9、;经乡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_经乡河长审定后印发。第三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河流乡级联系部门牵头调度、督导检查,有关乡级责任单位及村河长承办。三、兴和乡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乡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由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_召开。出席人员:乡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以请各村支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第二条会议经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根据需要召开,乡河长制办公室承办。第三条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事项;协调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全乡推进河长制工作重要事项;协调督导河库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研究需报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事项等。会议形成的_经乡河

10、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印发。2第四条会议议定事项由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3乡林长制乡级会议制度(二)为确保我镇“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现根据凉州区河长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各村河长二、考核内容“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三、考核方式“河长制”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镇河长办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

11、谈会等方式进四、考核评分“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_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_%年度综合考核得分_%,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_月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12。当月考核扣分点在下个月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分,直至完成整改。考核结果分四档:分四档:_分(含_分)以上为优秀、_分(含_分)_分为良好、_分(含_分)_分为合格、_分以下为不合格。(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_分,_分扣完为止。(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_分;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_分;_分扣完为止。(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_分;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最高扣_

12、分,_分扣完为止。(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_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_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一处扣_分;未设置涉河排污口标志牌的,一处扣_分;_分扣完为止。(五)“河长”巡查台账记录情况,巡查台账每日一次,缺一篇扣_分。_分扣完为止五、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_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问责其履职不力的责任。永昌镇河长责任制度一、镇级“河长”职责、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挂钩联系河道辖区内河段的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挂钩联系河段的巡查,并负责与各相关责任部门进

13、行对接,推动各项治理工程、工作落实;、协调解决跨村河道(段)“河长制”工作;、负责下属村级“河长”考核工作;、定期向县级河长书面上报挂钩联系河段的“一河一策”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自身履职工作情况,同时抄送县河长办(县河长办)、县级督查长和警长。6.及时记录河长日记,每月不少于三篇,河长要亲自手写记录,不能由他人代写。二、村级“河长”职责、负责协助社区级河长开展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水环境治理工作;、落实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长效管理和日常监管措施;、负责定期向镇级“河长”上报河道治理工作进展,积极落实镇级“河长”部署、督办的各项任务;、负责动员沿河村民参与护河、爱河活动;永昌镇河长

14、制举报投诉受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效率,积极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力量,及时掌握我镇水域脏、乱、差现象,切实推进全镇“河长制工作实施”,特制定本制度。(一)、镇、村河长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均需在河长公示牌上公布,一旦联系河道被投诉举报必须受理,河长需要及时到现场,听取举报人和群众意见,进行实地探勘调查,并及时交办有关部门立即解决处置;不能现场立即处置的,要以督办函形式转交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查处,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确保整改到位。(二)、鼓励实名举报下列违法行为。排污单位偷排、直排废水;随意倾倒泥浆等建筑垃圾;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私设暗管排污;河道

15、周边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河道周边存在涉水违法(构)建筑物;河岸垃圾乱堆放,未有效集中处置等。(三)、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电话举报或来人举报等方式,需同时提供被举报河道的名称、地址(或违法事实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基本违法事实(或违规现象),必要时要配合河长及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或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四)、对实名举报的问题,河长对投诉举报做到件件受理,事事回应。由接报地的河长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把事件处理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向社会公开。(五)、各级河长办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档案,包括记录、立案和查处情况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对外公布或者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六)、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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