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存量资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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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盘活存量资产的意义篇一:财税专家详解 盘活资金存量财税专家详解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通知 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国务院同意, 现就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通知如下:1一、充分认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国务院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高度重视,强调这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 容,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释放 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有关部门在盘活存量方面做 了大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财政存量资金快速增长的趋势初步得

2、到遏制。但 从近期审计署对中央本级和部分省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情况来看,各级财政存量资 金的数额依然较大,与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和促进经济 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有必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1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一)总体目标。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 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2045号)的有关规定,以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 结构、惠民生为主要目标,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主要原则。摸清存量、分类处理。全面摸清各地区、各部门存量资金情况,分门别类提 出处理方

3、案。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盘活存量资金既要在中央层面展开、也要在地方层面 展开,既要在财政部门展开、也要在其他部门展开,全面挤压存量资金的空间。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着力于盘活当前已有的存量资金,也要加强制度规范、 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将来产生更多的存量资金。多管齐下、惩防并举。既要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也要注重事后督查和 问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1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主要措施(一)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各级一般公共预算2020 年及以前 年度结转(不含权责发生制)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 基金,统筹用于2020 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2020 年结转资金

4、应加快执行,不 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应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二)清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原则上 按有关规定继续专款专用。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 30%。(三)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上级政府 2020 年及以前年度专 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预算尚未分配到部门的,由下级政府交回上级政府;已分配到部门的,由该部门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对上级政府 2020 年专项转 移支付结转资金,下级政府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发挥贴近基 层的优势,加大整合力

5、度,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并报上级政府 有关部门备案。(四)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结转资金执 行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调剂用于本部门、本单位其他项目。2020 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由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 收回资金的项目需要在 2020 年及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 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五)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各级政府要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控制核 算规模。从 2020 年起,地方各级政府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 权责发生制列支,严禁违规采取权责发生制方式虚列支出。除国库

6、集中支付年终 结余资金外,凡在总预算会计中采取借记“一般预算支出”、贷记“暂存款”科 目方式核算的,一律按照虚列支出问题处理。对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项, 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各级政府应对 2020 年及以前年度按权责发生 制核算的事项进行清理,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并在 2020 年底前使用完毕。对因清理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新产生的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要在2 年内使用完毕。(六)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全面清理存量财政专户,除经财政部审核并 报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财政专户外,其余财政专户在 2 年内逐步撤销;2020 年财 政部已经发文要求各地清理撤销的财政专户,必

7、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清理归并或 撤户。严格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 开立其他财政专户的,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财政部核准。严格财政专户资金 管理,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禁止将财政专户资金借出周转使用或转 出专户进行保值增值,已经出借或转出专户的资金要限期收回;专户资金必须按 照规定用途使用,清理撤销的财政专户中的资金,要按规定并入其他财政专户分 账核算或及时缴入国库。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并虚列支出, 或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七)加强收入缴库管理。地方各级政府所有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 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

8、定,取消收入过渡性账户,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 上缴财政。积极推行非税收入电子缴库,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暂未实现 非税收入直接缴库的,应当将缴入财政专户中的非税收入资金在 10 个工作日内 足额缴入国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缴。坚决杜绝延迟缴库等调节财政收入 的行为。严禁采取各种方式虚列收入或应计未计收入挂往来。(八)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各级政府可 以设置预算周转金,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但要严格控 制预算周转金额度,不得超过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各级政府可以根据实 际需要将闲置不用的预算周转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

9、节基金规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 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 5%。超过 5%的,各级政府应加大冲减赤字或化解政 府债务支出力度。加强偿债准备金管理,从2020年 1月 1日起,地方各级政府 不得新设各种形式的偿债准备金,确需偿债的,一律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并分年度 纳入预算安排。对已经设立的各类偿债准备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优先用于偿还 到期政府存量债务。(九)编制三年滚动预算。从 2020 年起,在财政部编制全国三年财政规划、 地方财政部门编制本地区三年财政规划的同时,对目标比较明确的项目,各部门 必须编制三年滚动预算,特别是要在水利投资运营、义务教育、卫生、社

10、保就业、 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三年滚动预算试点,加强项目库管理,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 制,明确规划期内将要开展的项目。对列入三年滚动预算的项目,各部门、各单 位要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 资金一旦下达就能实际使用;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的资金,要及时调剂用于规划 内的其他项目,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根据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对于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收入,未将所有政府收入和 支出列入预算或者虚列收入和支出,违法违规开设财政专户等行为,对负有直接 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11、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1四、实施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贯彻 落实。财政部要加大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跟踪监控力度,加强工作指导,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各地区、各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支 出进度慢、盘活存量资金不力的地区或部门及时进行通报或约谈,并研究建立盘 活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财 政存量资金的审计,重点关注该用未用、使用绩效低下等问题,促进存量资金尽 快落实到项目和发挥效益。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市场流动性的监控,防止因盘 活财政存量资金形成流动性波动。监察机关要对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责任,确

12、保政 策落实到位。1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6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21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提出 10 项举措,有针对性地“唤醒”趴在账上的财政资金。新政策有何新看点?社 会关注的专户、非税收入等存量资金如何化解?盘活资金后会不会带来过剩的流 动性?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和财税专家。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是“重头戏”每年年底,各级财政账上都会有一笔“没花完”的资金,有预算项目未执行 完还需继续使用的钱,也有项目已经完成或项目终止之后剩下的钱。一般将其称 之为结转结余资金,这是形成财政存量资金的“大头”。此次发布的通知

13、中,10 项主要举措里前 4 项就是用于化解结转结余资 金的。如何清理已有的结转结余资金?这是社会最为热切关注的。通知开门见 山在第 1 条中就给出了答案。2020 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将补充到预算稳定 调节基金,统筹用于 2020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而 2020 年结转资金应加快执 行,不许按原用途使用的,应统筹使用到缺资金的领域。除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四本”预算中的政府性基金也存在需要清理的结 转资金。比如,我们所熟悉的民航发展基金等。“原则上这些结转资金可按规定, 继续专款专用。但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 人解释说。如何判断结转资金规模大小?通知也给出

14、了明确的标准,即每项 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 30%。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看来,像“30%” 这样的规定不仅“具体”、“可执行”,还具有更特殊的意义,“这些规定都是 首次出现在国务院的文件中,以前从未有过的。”杨志勇说,从国务院层面提出 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将显著改善“收入与支出不对应”造成的资金闲置。事实上,结转结余资金的形成,不仅仅产生于预算管理的“收支”当中,还 存在于上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部门自身预算和执行的过程中。目前,中央财政中约七成是用于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如何让资金“转 移”过程中避免出现闲置情况?通知指出,202

15、0 年及以前上级政府下达的 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尚未分配到部门的,下级政府应“交回”;已分配到部 门却“闲置”的,由部门与同级政府统筹使用。2020 年的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 金,下级政府可以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基础上整合使用。而对于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通知也规定,要加大执行力度, 2020 年之前的项目结转资金,将由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收回的资金,将 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 责人表示。取消:财政专户、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等财政专户,是指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用于管理核算特定资金的银行结算账 户。比如,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捐赠的资金

16、等,就在专门账户中进行核算管 理。“近年来,地方财政专户管理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财政专户开设 过多,同一性质资金多头或重复开设账户,违规开设财政专户,以及转移、 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告诉经济 日报记者。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此次盘活资金存量的通知对财政专户管理 作出了规定,要求除国务院批准保留的,其余专户将在 2年内逐步撤销,并且各 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据了解,从 2020年开始,财政部累计撤并地方财政专户 7.4 万多个,撤户 率达32.4%。2020 年,财政部再次分批撤销约 1.2万个不合规的财政专户。此次 发布的通知将明确最后的“时限”,“清理撤销专户的资金,将并入其他专 户,或是缴入国库。”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说。非税收入也属于具有收入项目多、收费标准不一、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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