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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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篇 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第一章 危害因素与危害程度一、矿井灾害因素分析根据新维矿井的地质、煤层、水文等具体情况,对水、火、瓦斯、煤 尘、地热和顶底板等灾害因素作如下分析:(一)水灾井田构造中等,断层构造较不发育,主要充水含水层上部为三叠系嘉 陵江、铜街子组,下部为二叠系茅口石灰岩岩溶发育富水性强。其间为飞 仙关组裂隙含水层,宣威组、峨嵋山组裂隙弱含水层与相对隔水层。煤系 地层以上的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Tj)岩溶含水层,岩溶发育以浅丘为主, 以干溶洞、落水洞、漏斗出现,富水性强;三叠系下统铜街子组(TJ)岩 溶裂隙含水层,岩溶主要形态为干溶洞、落水洞、漏斗等;这两组岩溶裂 隙含水层,裸露面积

2、广。大气降水直接补给条件好,但地表相对高差较大 纵横切割较深,地下水渗漏,集中沟谷或以阴河形式排泄,泄水条件好。 该层下距煤层甚远,对矿坑充水无影响。煤系底板有二叠系下统茅口组(Plm )岩溶含水层,该层是本区富水性强的含水层,是供水的良好水源。 由于距上部可采煤层远(上距可采煤层176m),其间为宣威组和峨嵋山组 相隔,正常情况下,岩溶水对矿井充水无影响。故本矿井为以裂隙充水为主的,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的矿床。 本矿井充水水源主要是顶板含水层水,其次是老窑积水、地表溪流等。 维新井田西北部边界f2、f3、f175断层虽破坏了含水层的连续性,但未造成 煤层与岩溶强含水层对口,断层导水性弱,一般对矿

3、井充水无影响;井田 浅部小煤矿及老窑采空区积水是矿井另一充水来源。生产中应密切加以防范。(二)火灾据试验资料表明,各可采煤层属自然发火及有可能自然发火倾向的煤 层。矿井火灾隐患在以下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1、运输撒落煤炭、未开采的煤炭和开采后丢弃的煤炭;2、各类用电设备,动力电缆、柔性风筒、运输机胶带等聚氯乙烯材料(三)瓦斯瓦斯是制约矿井生产能力的主要因素之一,由于本矿井属煤与瓦斯突 出矿井,加之机械化程度高,开采强度高,瓦斯涌出量较大,因此必须遵 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开采保护层的同时,采取综合抽采措 施,加强通风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瓦斯事故。(四)地温茅口组虽有热容量很大的深循环热水

4、活动,但距煤层远,对矿井无影 响。据测温资料表明,除新场井新街向斜轴深部 8 号煤附近地温为一级热 害区外,其余属无高温热害区。(五)顶底板井田内可采煤层顶板局部冒落需要翻拱支护,底板泥岩有一定的底鼓 完整性及稳定性差,因此顶底板灾害将有程度不同的存在。顶板不稳定,有利于开采工作面用垮落法管理顶板,但给顺槽支护带 来困难,同时对人员及设备安全带来危害。底板软弱,在地下水浸蚀后,会造成底鼓,从而影响人员通行、设备 正常运转和降低通风能力。二、生产作业主要伤害因素分析 本矿生产作业主要伤害因素表现在:1、采煤机、机车、掘进机等高速运转设备的伤害。2、采煤面、掘进面等场所的煤尘、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

5、伤害。3、采煤面、掘进面等场所的炮声、机器噪声的伤害。4、各种电气设备的带电、漏电伤害。5、高空危险作业,高温及高湿环境作业的伤害。6、高压水、高压风的伤害。7、各类有腐蚀性材料的伤害。第二章 安全卫生措施一、矿井灾害预防措施本矿井属高瓦斯矿井,煤层容易自燃,煤尘有爆炸性危险,设计采用 先进技术装备,建立井下安全监测系统,对瓦斯、煤尘、温度、风速等进 行监测监控,对灾害进行早期预测预防,切实防止灾害的发生。(一)水灾的预防措施本井田煤系顶部主要充水含水层上部为三叠系嘉陵江、铜街子组,下 部为二叠系阳新石灰岩、白云岩与泥质石灰岩,岩溶发育富水性强。其间 为飞仙关组裂隙含水层,宣威组、峨嵋山组裂隙

6、弱含水层与相对隔水层, 故对矿井开采影响不大。矿井主要充水来源为顶板含水层水,其次是小煤 矿及老窑积水、地表溪流、张性断层导水。为防范突水事故的发生,生产 中应高度警惕,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1、掘进工作面配备探水钻机或地质雷达,在巷道掘进过程中,对可能 存在导水断层的区域或浅部老空区进行超前探水,经证实无突水危险时, 方可继续掘进,以防突然涌水。2、在浅部小煤矿采空区周围,必须留设足够的防水煤柱;在断层两侧, 必须按规定留设足够的断层煤柱。3、对井下有突水危险的地区,必须在附近设置防水闸门和闸墙。4、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加强水泵和排水管路的检查和维护,定期清理 水沟及水仓。5、在掘进工作面或其

7、它地点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 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并将 人员撤至上一水平或地面,并立即关闭防水闸门等。(二)火灾的预防措施 为防止井下电气、运输设备以及其它火灾隐患点发生火灾,设计采取 了以下措施:1、井筒、井底车场、主要巷道、机电设备硐室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2、在井下主要巷道安装自动监测装置及消防洒水系统。3、在井下设有消防器材库,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4、在火灾隐患严重的地点(井口、井底车场、机电硐室等)分别设置 消火栓和灭火器。5、在各进风井口设防火门,机电设备硐室设防火栅栏两用门。6、井下胶带输送机均选用阻燃性胶带,各胶带输送机机

8、头硐室设自动 灭火系统。7、主扇及井下设有反风装置,必要时可进行局部或全矿井反风。8、井下电气设备均采用防爆型,并设有保护接地、短路、过流、过负 荷、断相、漏电等保护。9、井下爆破严格遵守有关规程、规范规定,防止爆破引发火灾。(三)瓦斯的预防措施 本矿井属高瓦斯矿井,因此,在生产建设中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 程的规定,具体制定防止瓦斯爆炸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设计上采取 了以下措施:1、建立瓦斯抽采站,加强瓦斯抽采,以降低瓦斯。本矿井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又属近距离煤层群联合开采,经前述矿 井瓦斯涌出量的分析和预测,新场井达产时绝对瓦斯涌出量为40.23m3/min, 维新井达产时绝对瓦斯涌出量达

9、102.55m3/min。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 145条规定本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1)瓦斯抽采方法结合矿井的开拓布署,矿井经过上部新场井2 号煤层及维新井 3 号煤 层的开采卸压后,在开采瓦斯已降低的 8-号煤层产量较高,同时,在 2 号 及 3 号煤层开采期间,其瓦斯涌出量较大,为保证一定的生产能力及生产 安全,设计在 8 号煤层底板布置瓦斯抽采专用巷道,通过穿层钻孔对新场 井3、7、8-之一二号、8号煤层及维新井7、8号煤层进行预抽及卸压抽采。在 -之一二各煤层开采过程中,由于瓦斯卸压作用较差或瓦斯含量过高的区域,辅以 本煤层抽采。(2)瓦斯抽采系统布置 根据本矿井的瓦斯赋存及生产能力情

10、况,设计于地面建立地面永久集中瓦斯抽采系统。(3)瓦斯抽采量的确定 本次设计对矿井瓦斯抽采量的确定主要从对井下瓦斯的利用为前提出发,根据矿井瓦斯的储量确定矿井瓦斯抽采量。经估算,本次设计新场井+430m硐水平的瓦斯抽采纯量为25.03m3/min, 维新+100 m 水平的瓦斯抽采纯量为 37.3m3/min。2、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1)加强通风管理,合理配风,按需分风,保证各采、掘工作面及其 它工作点有足够的新鲜风量,以防瓦斯积聚。(2)完善通风系统。设计在每个采区布置独立的回风巷道,使通过采 掘工作面后的乏风直接进入回风巷道。永久风门实现开关闭锁,确保矿井 通风系统稳定工作。(3)做好采空

11、区的密闭工作,减少采空区瓦斯涌出量。(4)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用设置木板隔墙或帆布幛的方法,引导风 流通过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根据需要使用局扇吹散积聚的瓦斯。(5)掘进工作面扇风机全部设置在进风流新鲜风流处,为防止产生循 环风。风筒出风口应随工作面掘进及时延伸,确保掘进工作面有足够新鲜 风量。3、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1)加强管理,禁止在井下及井口房使用明火,禁止在井下拆卸矿灯, 在井口或井下进行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工人不得穿化纤服装 下井。(2)必须使用安全炸药,采用水炮泥,在放炮前检测瓦斯浓度。(3)井下使用防爆机电设备,加强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严防电器 失爆,所有安装电机及开关地

12、点附近20m巷道内,必须经过瓦斯检查确认 无危险后,才能允许启动设备,严格按规程规定选择和使用电气设备。(4)在回采工作面采煤机上及掘进工作面,配备瓦斯断电控制仪,构 成风、电、瓦斯闭锁装置。(5)机组割煤遇有夹石时,应特别注意检测瓦斯浓度,并加强通风和 采煤机内外喷雾,以防止截齿碰击夹石产生火花而引起事故。4、加强瓦斯监测(1)设计在井下各采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头、装载点下口等处,设置 瓦斯指示报警装置,从矿井地面监控室内可连续监测全矿井瓦斯变化情况。(2)在生产中,要组织专职人员及时封闭废弃的盲巷及采空区,对暂 不利用巷道应封闭或挂危险牌,加强对这些地方的瓦斯监测,防止瓦斯聚集。(3)矿井配

13、备足够的瓦斯检测仪器设备,加强临时监测。(4)采、掘工作面当班班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将其悬 挂在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或掘进迎头不大于5m处,一旦出现瓦斯浓度超限 现象,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汇报矿领导,制定专门措施 处理。5、防止灾害扩大(1)矿井主要通风机具有反转反风功能,井下各通风构筑物均按反风 要求设置,满足井下灾害发生时全矿井及局部反风需要,减少灾害损失。(2)主要通风机井口安装防爆门,防止爆炸事故发生后主要通风机损 坏,影响全矿井通风。(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下井人员必须配备过滤式自救器,熟悉闭灾 路线。6、本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根据本矿井各煤层的赋存条件及

14、开拓、 开采系统布置,岩石巷道揭穿煤层的情况主要包括各盘区底板岩石联络斜 巷从底板揭穿煤层的情况。因此在矿井建设中揭穿各煤层时必须采取必要 的预防措施。具体如下:(1)掘进工作面在距煤层法线距离10 m之前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 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 m的前探钻孔。对于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 碎的区域,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20 m (垂距)之前,在石门断面四周轮廓 线外5 m范围煤层内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地掌握煤层 厚度、倾角的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2)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5m (垂距)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 厚的测压(预测)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

15、度指标与 坚固性系数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等。为准确得到煤层原始瓦斯压力值,测压孔应布置在岩层比较完整的地方,测压孔与前探孔不能共用时,两者见 煤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 m。在7煤层和、8-2号煤层的近距离煤层群中,层间距小于5 m或层间 岩石破碎时应测定各煤层的综合瓦斯压力。(3)为防止误穿煤层,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垂距5 m时,应在工作面 顶(底)部两侧补打3个小直径超前钻孔,其超前距不得小于2m,当岩巷 距煤层垂距不足5 m且大于2m时,为防止岩巷误穿突出煤层,必须及时 采取探测措施,确定煤层层位,保证岩柱厚度不小于2 m (垂距)。(4)在掘进工作面揭开煤层前,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 取防治突出措施,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可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放炮揭穿煤 层。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煤层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取震 动放炮揭穿煤层。(5)掘进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可采用抽采瓦斯、水力冲孔、排放钻孔等 措施,针对采用的不同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与煤层的岩柱不小于3m5m。(四)煤尘爆炸的预防措施 为防止煤尘爆炸,在生产中应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防尘洒水系统。滚筒采煤机均带有内外喷雾系统;在井下运输 机转载点进行喷雾洒水;定期冲洗巷道,以减少浮尘和落尘。2、掘进工作面配备除尘设备及湿式除尘风机,并设有喷雾设施。3、建立井下煤层注水系统。 4、井下煤仓和溜煤眼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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