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II-17 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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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第二篇 第十七章 保证第十七章 保 证17.1 概 述 17.1.1 定义 保证是指建设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申请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建设银行按照保函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信贷业务。 向建设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是申请人,申请人在建设银行出具保函后成为被保证人;出具保函的建设银行是保证人;保函上的抬头人是受益人。 17.1.2 种类 17.1.2.1 按受益人的性质划分:1.境内保证。受益人为境内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保证(境内外资金融机构除外)。建设银行不得办理以系统内分支机构为受益人

2、的保证业务(总行另有规定的除外)。2.对外保证。受益人为中国境外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的保证。 17.1.2.2 按业务品种划分: 1. 投标保证。建设银行应投标方的要求,向招标方保证,如投标方中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招投标项下的合同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等,建设银行将受理招标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2. 承包保证。建设银行应承包人的要求,向发包人保证,如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建设银行将受理发包人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3. 履约保证。建设银行应施工单位的要求,向工程业主保证,如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约

3、定的义务,建设银行将受理工程业主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4. 预收(付)款退款保证。建设银行应预收款人要求,向预付款人保证,如预收款人没有履行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使用预付款,建设银行将受理预付款人的退款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5. 工程维修保证。建设银行应施工单位的要求,向工程业主保证,如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维修义务,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施工单位又不能维修时,建设银行将受理工程业主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6. 质量保证。建设银行应卖方要求,向买方保证,如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又不能更换或维修时,建设银行将受理买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

4、定承担保证责任。 7. 来料加工保证及来件装配保证。建设银行应进料方或进件方的要求,向供料方或供件方保证,如进料方或进件方收到与合同相符的原料或元件后,不按合同约定将成品交付给供料方或供件方,又不能以现汇偿付来料或来件的价款及附加的利息,建设银行将受理供料方或供件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8. 补偿贸易保证。建设银行应设备进口方的要求,向设备出口方(或设备供给方)保证,如进口方收到与合同相符的设备后未按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设备出口方(设备供给方)或由其指定第三者,又不能以现汇偿付设备款及附加的利息时,建设银行将受理设备出口方(或设备供给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9.

5、付款保证。(1)在凭货付款的货物买卖中,建设银行应买方的要求,向卖方保证,如货到后经检验与合同相符,买方不支付货款,建设银行将受理卖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2)在技术交易中,建设银行应受让方的要求,向出让方保证,如受让方在收到技术资料经检验与合同相符后不支付价款或使用费时,建设银行将受理出让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3)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建设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向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保证,当开证申请人不能向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时,建设银行将受理开证行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10. 延期付款保证。在进口大型设备时,建设银行应买方的要求,向卖方保证,在买方

6、陆续收到国外装船单据达到合同金额一定比例时,如不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加利息)分期支付货款直至清偿完毕,建设银行将受理卖方的付款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11. 分期付款保证。建设银行应买方或付款方要求,向卖方或收款方保证,当买方或付款方不按期支付货款时,建设银行将受理卖方或收款方的付款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12. 关税保付保证。建设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海关或海关指定的金融机构保证,如申请人不按期缴纳关税或未执行海关的其他具体规定,建设银行将受理海关或海关指定的金融机构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13. 保释金保证。建设银行应船方或运输公司的要求,向扣船地法院或港务当局保

7、证,在船方或运输公司不能承担确定的赔偿责任时,建设银行将受理扣押地法院或港务当局的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4. 留滞金保证。建设银行应卖方要求,向预支留滞金的买方保证,如货到后发现规格、数量或品质与合同不符时,建设银行将受理买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15. 租赁保证。建设银行应承租方的要求,向出租方保证,如承租方不按期支付租金,建设银行将受理出租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6. 借款保证。建设银行应借款方的要求,向贷款方保证,如借款方不按期向贷款方偿还借款本息,建设银行将受理贷款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7. 帐户透支保证。建设银行应在国外承包

8、工程的施工企业(公司)的要求,向该工程所在地的银行保证,如施工企业在银行开立透支账户后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归还透支款项,建设银行将受理该银行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18. 债券偿付保证。建设银行应债券发行人的要求,向债券合法持有人保证,如债券到期后该发行人不能偿付债券本息,建设银行将受理债券合法持有人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9. 出入境备用金保证。建设银行应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要求,向当地公安机关保证,如该中介机构的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建设银行将根据公安机关的支付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20. 财产保全保证。建设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人民法院保证

9、,如因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建设银行将根据人民法院的赔付通知,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21. 银行委托保证。建设银行应在我行有金融机构额度的银行的要求,按照该银行提供的保函文本向受益人出具保函并保证,如其债务人不履行约定义务,建设银行将受理受益人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22. 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保证。建设银行应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机构的要求,向商务主管部门保证,如该机构的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建设银行将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的支付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23. 其他。经总行批准的其他保证。 17.1.3 对象 保证业务的申请人应为经工

10、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境外金融机构(仅适用于银行委托保证)等。 17.1.4 条件 17.1.4.1 申请人条件申请人除符合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2.1.1.2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保函项下义务的能力; 2.能够向建设银行提供符合要求的反担保;3.申请对外保证的,应具有合法的外汇资金来源。银行委托保证的申请人为在我行有金融机构额度的境内、外银行。 17.1.4.2 反担保基本条件经办行应按照中国建设银行保证业务反担保基本条件(见附件2-17-1)的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以下是三种情况

11、的特殊处理:1.如申请人是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在国内新设立的控股企业且在我行未获得信用等级,则可提供足额抵(质)押物或第三方保证作为反担保。国际著名跨国公司是指当年或上一年财富杂志评选为世界500强企业,或最近一期标准普尔/穆迪公司评级为BBB/Baa2及以上的公司。 2. 如债券偿付保证的申请人在我行的信用等级为AAA级,且发行的债券是可转债,可免除反担保。 3.如申请人用定期存单提供质押,可按照质押率折算后替代同等金额的保证金。 17.1.5 期限 由建设银行与申请人具体协商确定。 17.1.6 用途 主要用于需要利用银行信用作为担保的各类活动。但建设银行不得为企业注册资本及股本权益性投资提供

12、保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17.1.7 定价和方法 17.1.7.1 出具保函的费用 保函费率及收取方式按照总行有关费率表的规定执行。 17.1.7.2 修改保函的费用保证期间,被保证人要求修改保函的,已收取的保证费用不再退还。如修改内容不增大保证责任,经办行可不再向申请人收费,也可只收取工本费;如修改内容增大保证责任,经办行应对增加保证责任部分按总行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17.2 操作程序和要求 17.2.1 受理17.2.1.1 客户申请和资格审查信贷人员应参照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2.1.1.1和2.1.1.2的要求受理客户提出的保证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17.2.1.2

13、 提交材料信贷人员除了参照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2.1.1.3的规定要求客户提供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 申请保证的事项或被保证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料;2. 使用受益人提供的保函文本格式的,须同时提交受益人的保函文本格式;3.其他要求的材料。银行委托保证的申请材料为委托行出具的保函或备付信用证及有关委托文件。17.2.1.4 初步审查信贷人员应参照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2.1.1.4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并要求符合受理条件的客户填写出具保函申请书(见附件2-17-2)。 17.2.2 调查评价17.2.2.1 客户信用评级客户信用评级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

14、一章客户信用评级相关规定办理。其中,银行委托保证不须撰写客户信用评级报告,但经办行应向总行代理行管理部门了解代理行的资信状况及额度授信情况。17.2.2.2 业务评价业务评价参照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2.1.2.1.2相关规定办理。着重审查保证事项主合同(或协议)是否真实、有效,涉及保证履约责任的有关条款的约定是否公平合理;根据具体保证事项的种类和特性,审查、分析保证申请人履行主合同(或协议)的能力条件等是否具备,申请人承担该项目获利预测及出现违约后拟采取的补救措施的可行性等。具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投标保证。着重审查招标文件和投标书,标的是否真实,分析投标方中标后,是否有履

15、行合同的能力。2.承包保证。着重审查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分析承包工程的技术难度,拟采取相应方法或措施的可行性,承包方的资质等级,完成国内外同类型工程的情况,承包方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承包任务的可能性。3.履约保证。着重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情况,分析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履约的技术难度和可能性,施工单位曾经履行同类合同的情况。4.预收(付)款退款保证。如向工程业主出具的保函,着重审查施工企业预收款的用途,审查预收款项是否能真正用于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储备,设备制造或工程建设,有无挪用或长期占用拖欠不还的可能;如向买方出具的保函,着重审查卖方(申请人)的货源情况,分析影响卖方不履约的因素及可能性。5.工程维修保证。通过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的分析,了解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隐患和缺陷,施工企业能够维修及维修后达到业主要求的可能性。6.质量保证。重点调查商品供应方的生产能力和信誉,市场曾对其商品质量的反映情况。7.来料加工保证及来件装配保证。重点审查来料的质量检验及产品样品的确认方式,客户的生产、经营能力,受益人资信状况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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