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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中学校长张虹:我是原中江中学教师(于2005年8月调往四川省中江实验中学),于2004年9月赴宁南中学支教一年,其间,担任高三理科实验班语文教师兼行政办公室副主任,并荣获宁南中学“2005年高考教学质量一等奖”、宁南县教育局“支教工作先进个人”,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本人特提出如下权利主张:1、支教期间,我应该享受与中江中学高2005级理科实验班语文教师满工作量中最高等级的教学津贴和周六、周日补课费;2、支教期间,我任教的高2005级全面完成州、县教育局下达的各项高考升学任务,教学质量创该校最高历史纪录,并受到了宁南县委县府和州、县教育局的高度赞扬,因此,我应该享受与中江中学高2005级理科实验班语文教师最高等级的高考升学质量奖;3、补足其它未发、扣发而应发的各项费用。当否?请速断并告之。四川省中江实验中学 代志宏200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