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济学校配电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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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经济学校配电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福建经济学校对配电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经济学校配电房建设工程;2、项目招标人:福建经济学校;3、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17号福建经济学校梅亭校区内;4、项目建设规模及资金来源:工程招标限制价为146344元,自筹资金;5、承包方式及内容:包工包料,内容详见施工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6、工期及工程质量:总工期50个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当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立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第九条内的内容提交。 三、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9月5日起至2016年9月8日16:00(北京时间)止。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至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17号福建经济学校总务科报名并领取报名回执单,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报名并领取回执单者的投标将被拒

3、绝。 四、报价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报价以可竞争项目造价下浮不低于8%的为有效标。投标报价文件应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到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17号,由福建经济学校总务科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时应出示报名回执单原件)。 五、投标保证金:¥3000.00(人民币叁仟元整),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前现金缴交至福建经济学校总务科。落标人在接到落标通知后凭缴交凭证原件无息退还,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凭缴交凭证原件无息退还。 六、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经济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福建经济学校( :/)。项目联系人:卢老师,联系

4、电话:0591-83125852,。 七、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1)本招标项目采纳的评标方法为:在合理造价区间确定中标人方法。以可竞争项目造价下浮不低于8%的为有效标,评委会依据下浮点数举荐三名候选人。 (2)以下浮点数最多的确定中标人,若点数相同,则按工期、保修期、付款方式、企业资质、注册资金的依次进行比较,若出现以上评审结果相同的状况时,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九、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1、资格文件部分

5、(单独编制装订,正本一份): (1)资格审查申请函; (2)投标人基本状况表;(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平安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9)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近五年企业履约状况表; (11)拟派出项目经理简历表; (12)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3)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14)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15)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16)投标人的投标状况说明表;(17)投标人认为需供应

6、的其他有关的材料。2、报价部分(单独编制装订并密封,正本一份): (1)投标书;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 (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需供应的其他有关的材料。 十、投标文件的编写: 1、投标人应细致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供应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 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纳国际上统一运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4、招标文件中

7、载明的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中涉及的投标人供应的证明文件/材料的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必需供应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投标人投标时供应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文译本未按上述要求供应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的证明文件/材料无效,即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5、投标文件须分为报价部分和资格文件部分,装订时要求报价部分和资格文件部分均须单独装订。报价部分正本一份,资格文件部分正本一份,必需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书目、页码,须加盖骑缝章,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字样。6、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

8、其投标人代表在规定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供应“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 7、投标文件均应运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8、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依据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需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并加盖公章。 9、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0、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人应将报价部分正本、资格文件部分正本(资格文件部分中不得出

9、现与报价有关的内容)两袋分开装袋,并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正本”字样。投标报价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报价文件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开标 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依据本须知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本须知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4、假如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不担当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5、投标资格文件应在报名时提交,投标报价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

10、知招标人。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8、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实行其他方式。十二、定标与签订合同1、定标准则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举荐中标候选人,评委由福建经济学校相关部门成员组成。 2、中标通知评标结束,评标结果在刊登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中标通知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签订合同公示期结束,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签订

11、合同通知,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有意拖延签订时间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十三、工程施工 1、中标人应依据招标人供应的有关图纸资料及施工要求结合现场状况按规范施工。2、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贰年。3、原材料或半成品进场运用前应供应材料合格证及有权部门的检测报告。 4、本工程总工期50个日历天。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 1000 元 ;违约金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支取。 6、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平安责任均由中标人担当。

12、十四、竣工结算1、主体施工封顶,招标人按合同价款的10%支付进度款。2、工程施工结束并阅历收合格后,中标人依据竣工图纸、招标人签注的工程变更文件及决算有关规定编制工程决算书,招标人依据上述施工决算文件托付工程造价询问公司进行决算审核。3、中标人依据询问公司的最终审核结果供应正式发票,招标人于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向中标人对公转账支付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之外的工程款。4、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最终结算总金额的5%,待本工程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 十五、质疑处理时限:投标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对招标人提出质疑并供应证明材料;招标人在收到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1)对招

13、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十六、取消中标资格条件:1、投标人如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或者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 (2)中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有违法行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状况。 若发生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招标人依照评标委员会举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递补确定中标人。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未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4、的;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评标委员会未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举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举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 十七、本项目监督部门:福建经济学校纪委十八、附件: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注释:附件格式仅供制作投标文件时参考,投标人应依据自身特点,结合本次招标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作出变动。 正本 投 标 文 件(资格文件部分) 项 目 名 称: 福建经济学校配电房建设工程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 目 录 (1)资格审查申请函; (2)投标人基本状况表;(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平安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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