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队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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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寺河煤矿二号井科队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民主推荐1、预告岗位。2、考察组组织召开民主推荐大会。3、谈话推荐及组织考察4、征求意见考察组以书面形式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对拟任人选的意见,并得到书面答复。5、确定上会人选考察组汇总推荐、组织考察等方面情况,在民主推荐票和谈话推荐票均达到有效推荐票三分之一以上的人选中,提出任用建议,报请矿要领导,在主要领导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确定上会人选。6、会议决定矿党委会研究讨论上会人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参会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且赞成票必须占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方能形成拟聘任人选决议。7

2、、公示会议研究产生拟任命(聘任)人选后,由组织部对拟任命(聘任)人选在拟补缺和新增岗位所在单位及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接到职工群众反映或举报,存在影响任职的重要问题的,应中止公示。需核查落实的,交纪检部门审查落实,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结论,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聘用。8、正式任命(聘任)收集整理公示结果,反馈矿主要领导。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者,办理任职手续。其中对党、团组织负责人、工会干部作出任职建议,按党章、团章、工会法及有关法规履行任职程序。9、任前谈话矿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谈话。结束后,由纪委书记与拟任职人

3、员集中谈话,并签署廉政承诺书。组织推荐1、推荐及确定考察人选。根据民主推荐后备管理人员的培养及考核情况,由组织部提出推荐建议,报请矿主要领导,由矿主要领导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确定考察人选。2、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对组织推荐人选,考察组依据拟任职务的资格和条件要求,从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全面考察拟任人选,通过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法,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对推荐人选作出综合评价。参加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人员、人数要求与民主推荐方式一致。民主测评赞成票和谈话测评赞成票均达到有效票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确定为上会人选。3、会议决定矿党委会研究讨论上会人选。在充分讨论的

4、基础上,以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参会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且赞成票必须占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方能形成拟聘任人选决议。4、公示会议研究产生拟任命(聘任)人选后,由组织部对拟任命(聘任)人选在拟补缺和新增岗位所在单位及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接到职工群众反映或举报,存在影响任职的重要问题的,应中止公示。需核查落实的,交纪检部门审查落实,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结论,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聘用。5、正式任命(聘任)收集整理公示结果,反馈矿主要领导。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者,办理任职手续。其中对党、团组织负责人、工会干部作出任职建议,按党章

5、、团章、工会法及有关法规履行任职程序。6、任前谈话矿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谈话。结束后,由纪委书记与拟任职人员集中谈话,并签署廉政承诺书。科队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程序为:1、申请、推荐与考察用人单位提出职位配备申请,组织部根据各单位的职数编制标准和实际需求进行核定批复。报请矿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审批同意。组织部根据领导批示组织人事推荐,推荐分为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1)民主推荐预告岗位。由组织部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组织部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参会人员通过填写推荐票,以无记名方式推荐拟任人选。推荐机关科室的,参会人员为本科室领导、科级管理人员、部分职工代表,一

6、般不少于50人,职工总数少于50人的全体参加。进行个别谈话,听取谈话人员的推荐意见,并对所推荐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部根据推荐、考察结果,在民主推荐和谈话推荐赞成票均达到有效票三分之一以上的人选中,提出任用建议。(2)组织推荐由组织部或用人科室、单位根据后备管理人员考核情况及综合表现,提出推荐建议。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组织部依据拟任职务的资格和条件要求,从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全面考察拟任人选,通过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法,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对推荐人选作出综合评价。参加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人员、人数要求与民主推荐方式一致。民主测评赞成票和谈话测评赞

7、成票均达到有效票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确定为上会人选。2、征求意见组织部以书面形式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对拟任人选的意见,并得到书面答复。3、会议决定由组织部组织专题会议确定人选。4、领导确认组织部将确定的人选考察结果报矿主要领导审批后形成聘任人选决议。5、公示组织部对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接到职工群众反映或举报,存在影响任职的重要问题的,应中止公示。需核查落实的,交纪检部门审查落实,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6、任职收集整理公示结果,反馈矿主要领导。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者,办理任职手续。其中对党、团组织负责人、工会干部作出任职建议,按党章、团章、工会法及有关法规履行任职程序。7、任前谈话组织部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谈话。结束后,由纪委与拟任职人员集中谈话,并签署廉政承诺书。8、将任职结果报集团公司组织部备案。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要经过下列程序:(一)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全面考察;(四)研究提出人选方案;(五)上会决定聘任人员;(六)公示与任前谈话;(七)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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