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普法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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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法试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C 3、A 4、D 5、B 6、D 7、B 8、B 9、B 10、C二、多项选择题:1ABCD 2ABCD 3BCD 4ABCD 5ABD 6ABCD 7ABCD 8ABCD9ACD 10ABC三、简答题:1答: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2答:(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3)合法原则。(4)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5)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2、。(6)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3答:内幕人员是指由于持有发行人的证券,或者在发行人、与发行人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会员地位、管理地位、监管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发行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4答: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书;临时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公告.5答:(1)上市申请 股份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 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 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2

3、)上市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申请材料审核后,决定是否批准。 (3)安排上市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中国证券监会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上市 申请文件。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4)上市公告。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5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6答:(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2)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3)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4)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5)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6)违约责任。7答:(

4、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8答:(1)上市公司必须是已向社会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即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交易,成为上市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后,经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后,又达到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也可以依法申请为上市公司。(2)上市公司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国务院可以直接批

5、准上市公司,也可以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证券管理部门是指国务院对证券的发行、交易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3)上市公司的股票必须在证券交易所开设交易场所公开竞价交易。证券交易所是国家批准设立的专为证券交易提供公开竞价交易场所的事业法人。9答: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特定的,包括公司法明确规定的职权(与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相同)和公司法授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以下重大事顶: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除外)。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亏损弥补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10答:证券可以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设权证券是指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本来不存在,而是随着证券的制作而产生,即权利的发生是以证券的制作和存在为条件的。而证权证券是指证券是权利的一种物化的外在形式,它是作为权利的载体,权利是已经存在的。例如,股票是证权证券,它代表的是股东权利,它的发行是以股份的存在为条件

7、的,股票中介把已存在的股东权利表现为证券的形式,它的作用不是创造股东的权利,而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股东权利可以不随股票的损毁遗失而消失,股东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公司补发新的股票。11答:(1)证券经纪业务; (2)证券自营业务; (3)证券承销业务; (4)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其他证券业务。12答:股票是对一个股份公司拥有的实际资本的所有权证书,只是代表取得收益的权利,是对未来收益的支取凭证,它本身不是实际资本,而只是间接地反映了实际资本运动的状况,从而表现为一种虚拟资本。13答: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

8、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14答 (1)公司债券是要式有价证券; (2)公司债券是金钱证券,融资证券; (3)公司债券是流通证券,可以转让、抵押而流转; (4)公司债券是政权证券。15答:要约收购(即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交易使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证券法规定该比例为30),若继续增持股份,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16答:协议收购是收购者在证券交易所之外以协商的方式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签订收购其股份的协议,从而达到控制该上市公司的目的。收

9、购人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17答:证券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18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证券法19答:(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20答:公众股

10、也可以称为个人股,它是指社会个人或股份公司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公众股有两种基本形式:公司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 (1)公司职工股公司职工股,是本公司职工在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2)社会公众股社会公众股是指股份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时向社会公众(非公司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21答:证券法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主要有: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22答: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论其他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股票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的建议的行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内幕信

11、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等。23答:(1)保证证券交易的连续性(2)形成公平的交易价格(3)为证券交易各方提供优良服务(4)维护证券市场秩序(5)为市场经济运行状态提供“晴雨表”24答:证券交易所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它属于会员制事业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二是它为证券的集中竞价交易提供场所,本身不从事任何证券的买卖;三是它履行或者设定严格的证券上市、交易规则,在法定权限内对证券上市人、会员等进行监督;四是它应当依法定条件设立。25答: “三公原则”,即公开、公正和公平

12、。26答:()平价发行,也称之为等价发行、面额发行,即股票的发行价格与股票的票面金额相等。(2)溢价发行,即股票的实际发行价格超过其票面金额。27答:(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四)收购目的; (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六)收购期限、收购价格; (七)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八)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收购人还应当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同时提交证券交易所。28答:(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

1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29答:(一)证券经纪; (二)证券投资咨询;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五)证券自营; (六)证券资产管理; (七)其他证券业务。30答:(一)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 (二)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三)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四)证券交易

14、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五)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六)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普法试题答案公司法试题答案一、单选题1、C 2、B 3、B 4、A 5、D 6、C 7、B 8、D 9、C 10、A二、多选题1、ABCD 2、BC 3、CD 4、ABD 5、ABCDE 6、ABDE 7、ABDE8、ABCD 9、BCDE 10 ABCD三、简答题1、答: (1)行为性质不同。公司设立的基本性质属民事行为;公司成立主要是由发起人的设立行为引发政府主管机关核准的行政行为,是设立行为结果,是一种法律状态。(2)行为效力不同。公司设立是公司

15、成立的前提,公司在未成立以前,不能成为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不能以自己名义对外交易。公司成立,即产生一个新的民事主体。(3)行为主体不同。设立行为是发起人所为;公司成立是行政行为和发起人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成立行为的主体是政府主管机关和发起人2、答:(1)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存在两个以上的债权人。(3)使债权人得到公平满足。(4)按诉讼程序处理3、答:(1)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法定的最低限额。(3)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4)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表现形式是股票。(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6)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开放型公司。4、答:(1)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申请人为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依法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依法予以核准登记的法律制度。 (2)公司设立登记具有创设公司的功能。 (3)公司设立登记可以确定公司独立法人财产的界限。 (4)国家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公司设立登记收集设立公司信息数据,实现宏观经济调控。 5、答:(1)只有在公司为减资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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