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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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库车县其次人民医院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体检机构盖章年 月 日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说明(一)本报告仅对本次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负责。(二)本报告必需加盖担当单位公章后有效。(三)报告中有涂改、增删或缺页视为无效。(四)对本报告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受检单位: 体检时间: 年 月 日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岗前检查 在岗期间检查 离岗时检查 应急检查 正 文:(一)一般状况:分别列出接触不同种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和同时接触多种(混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与具体检查项目和厂方要求加做的项目名称,本次检查应检人数、实际检查人数(率)和检查表

2、返回数(率)。(二)健康检查结论:1、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目前未见明显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2、检查发觉的职业健康损害人数(率)、职业禁忌证人数(率)、职业相关检查项目异样人数(率)以与其他疾病或检查异样项目人数(率)等。(具体人员名单与个人体检结果见附表)。(三)看法和建议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结合作业现场状况进行分析,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建议到有资质的机构进一步诊疗;2、检查结果阳性人员或其他疾患建议进一步复查或诊断治疗,有急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的应马上电话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3、职业禁忌证人员建议变更工种,避开接触相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4、有针对性、可

3、操作性的对于劳动者个人防护提出指导性建议。报告编制人(签名): 日期:报告审核人(签名): 日期:报告签发人(签名): 日期:担当体检机构公章报告日期附件:(体检结果一览表、试验室检查的参考正常值)资质影印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复印件)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年 月 日篇二: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山职检字第2011-05-c0160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用人单位:樱达生活电器(中山)有限公司职业健康检查类别:中山市疾病预防限制中心上岗 在岗 离岗 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说明一、 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单位提出。 二、 本报告涂改无效。三、 本报告无主检医师、审核

4、人与批准人签字无效。 四、 本报告无单位公章无效。五、 本报告不得部分复制,不得作广告宣扬。六、 本报告正文共 4 页,报告一式三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各一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存档一份。)职 业 健 康 检 查 报 告山职检字第2011-05-c016号 共4页 第1页托付单位:樱达生活电器(中山)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气味、噪声、粉尘体检日期: 体检人数:体检项目:内科常规检查,耳鼻喉检查,血尿常规,心电图,纯音听力测试,肝功能,高千伏胸部x射线片,肺功能。体检依据:卫生部第23号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方法评价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工业企业厂

5、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尘肺病诊断标准gbz70-2002 体检结论与处理看法:2011年5月26日樱达生活电器(中山)有限公司组织63名接触气味、噪声、粉尘作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0人,在岗63人)结果:发觉职业禁忌0名,复查视察0名。主检医师:审核人:批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体检单位(盖章)职 业 健 康 检 查 报 告山职检字第2011-05-c016号 共4页 第2页其他体检结果与建议汇总表主检医师:审核人:批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体检单位(盖章)职业卫生体检项目与留意事项告知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请你单

6、位从业人员于约定体检日到中山市疾病预防限制中心门诊部二楼体检室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体检项目 常规项目:内外科、病史、血常规、尿常规 特别项目:肝肾功能、心电图、肺功能、高仟伏胸部x射线摄片、五官、神经系统2、体检留意事项 正确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一般项目应照实填写,首页“毒害种类和名称”必需具体填写,并有受检者签名与单位盖章。 需拍胸片的用人单位必需有人负责把关严防假冒,如怀孕、哺乳期妇女禁忌拍片。 抽血时应尽量空腹,以影响结果,用人单位必需有人负责把关。 做肝脾b超无需空腹,如个别需做其他部位检查时,具体询问b超医生。 不能按时体检或体检工种变换应提前两天通知本疾控中心卫生检测科作相应调

7、整。 体检结束三十个工作日后领取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山市疾控中心卫生检测科篇三:xxx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一、被检单位: x x 木制工艺品加工厂 二、检查时间:2011年10月15日 三、查体地点: 四、查体人数:32人 五、检查类别:在岗期间六、职业病危害因素:木尘、噪声、甲醛七、检查项目:内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心电图、木尘接害者增加: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肺功能; 噪声接害者增加:耳科检查、纯音听阈测试;甲醛接害者增加:皮肤科常规检查、鼻与咽部常规检查、肺功能、胸部x射线摄片。八、职业健康监护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 第60号)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方法与

8、附件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与周期(卫生部23号令)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书目(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63号) 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5.工作场全部害因素接触限值 6.工业企业职工听力爱护规范 7. 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gbz70-2002 尘肺病诊断标准gbz49-2007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gbz57-2008 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 gbz20-2002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九、 职业健康检查目的本次职业健康检查为在岗期间检查,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觉职业

9、病、疑似职业病患者或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样变更;评价健康变更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 十、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木制品厂制造企业防尘防毒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源头限制、过程可控、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选择尘毒危害小的工艺和设备,主动采纳无毒或低毒原(辅)料,以无毒代替有毒、以低毒代替高毒。且避开尘毒交叉污染。涂胶、晾漆等作业场所应隔离设置。接触尘毒作业人员配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集中清洗。作业人员不应在尘毒作业区饮水、进食和休息,不应穿工作服进入餐厅等非作业场所。在生产过程中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害气体或易造成急性中毒气体的作业场所,应设置

10、事故通风装置与与其连锁的自动报警装置。(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厂家未供应)十一、本次职业健康检查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健康的影响 :本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木尘、噪声、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分别是:1、木尘 木尘是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植物性有机粉尘,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主要是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长时间过量的粉尘接触可使大量的粉尘沉积于肺组织引起一系列病理反应,粉尘工作场所中应留意防护,正确佩戴相应型号的防尘口罩或面罩,削减对粉尘的吸入。 木尘接害人员目标疾病:尘肺病职业禁忌证:(1)活动性肺结核病;(2)慢性堵塞性肺病; (3)慢性间质性肺病; (4)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2.

11、 噪声 噪声主要可引起听觉系统损伤,另外对循环系统、内分泌与免疫系统和神经系统也可造成影响,可表现以听力下降、耳鸣、神经衰弱综合征、记忆力减退、心情不稳定与自主神经中枢调整功能障碍等。个人防护用品有防声耳罩、耳塞等。 噪声接害人员目标疾病:职业性噪声聋职业禁忌证:(1)噪声易感者;(2)中度以上的传导性耳聋; (3)、期高血压; (4)器质性心脏病。3甲醛 甲醛是一种刺激性气体,对眼、皮肤和粘膜有剧烈的刺激作用。在劳动或作业环境中干脆或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急慢性皮肤炎症性变更的接触性皮炎,另外甲醛还是一种致喘物,生产环境中吸入致喘物后引起的以间歇发作性喘息、哮鸣等为特点的气道狭窄性疾病。个人防护

12、是目前防止对身体危害的重要手段,个人防护用具应定期清洗消毒,在设置事故通风装置与与其连锁的自动报警装置。 甲醛接害人员目标疾病:(1)职业性哮喘(2)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职业禁忌证:(1)致喘物过敏和支气管哮喘;(2)伴肺功能损害的心血管与呼吸系统疾病十二、结果统计分析本次职业健康查体人数为32人,其中:接触木尘28人;接触噪声18人;接触甲醛28人。(一) 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发觉可疑职业禁忌证2人,建议到综合医院复查,明确诊断,便于进一步出具查体报告。(见附件1)(二) 需复查人数5人,其中:电测听2人检查结果经年龄修正后,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db,建议脱离噪声环境1周后,复查电测听。放射科检查中

13、3人胸片提示有异样,建议到综合医院复查胸片,明确诊断,便于进一步出具查体报告。(见附件2)(二) 检查发觉10人存在其他疾病或异样结果,不属于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的目标疾病,建议到综合性医院复查或诊治。(见附表3)(四)本次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未见异样15人(见附表4)。 综上所述,木尘、噪声、甲醛为本企业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本次职业健康检查中发觉噪声作业工人有2人听力异样,因厂方无职业环境检测报告,不能解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建议厂方依据工业企业职工听力爱护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制订本单位职工听力爱护安排。粉尘作业人员,应接着加强作业环境治理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具的发放和佩戴的落实,严格规范操作,预防尘肺病的发生。本次职业健康检查需复查的作业人员,建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厂方与时组织复查。(见个体报告书)录入人: 主检医师:报告人: 手写签字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手写签字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签发人: (法人)手写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承检机构公章2011年度x 木制工艺品厂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书 xx职检字2011-z-5号附表1: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发觉可疑职业禁忌证人员名单:附表2: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发觉单项或多项结果异样,需复查人员名单:xx省xx 市疾病预防限制中心 共12页 第5页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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