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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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项税额转出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冃、集体福利或个 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 扣。定义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 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 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 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

2、项目、免税 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 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 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 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 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 项税额的差

3、额,为应交增值税会计处理以下详细说明需要记入“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情况的会计处理。非应税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购进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 (17%) 元计入在建工程工程成本(注:购入材料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与增值税生产经营相关的,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 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1755贷:原材料1500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55免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例: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 料时支付进项税

4、17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1170贷:原材料1000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集体福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例:某企业维修内部职工浴室领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3400元,其会计处理 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浴池维修)23400贷:原材料2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0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

5、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 抵扣,也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例1:某零售商业企业A柜组在月末盘点时,发现短缺某种商品售价400元(不含增值税),原因待查, 根据上月的该种商品进销差率15%计算,调整有关帐目: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340商品进销差价60贷:库存商品400短缺商品经查属营业员的过失,营业员应负赔偿责任。经查,短缺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8元,其会计 处理:借:其他应收款398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34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8企业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2.79万元),进项税额转出= (32.79

6、-2.79) *17%+2.79/ (1-7%) *7%=5.31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帐时计入原材料成本的是价款,进项税 额是价款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因此进项税额转出时,用原材料成本直接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 13% )就得出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运费发票的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运输费用总额(含税金额)乘以7%的抵扣率,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为运 输费用总额减去计算的应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做进项税额转出时,要将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先换算成全部的运 输费用,再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2.79/(1-7%)就是计算全部的运输费用,再乘以7%就计算出应转出的进项 税额。例2:A企业原材料发生非

7、常损失,其实际成本为75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会计账 务处理为:借:待处理财产损溢一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8775贷:原材料75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500x17%) 1275又如,A企业库存商品发生非常损失,其实际成本为370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 则账务处理为:借:待处理财产损溢一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43290贷:库存商品37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7000x17%) 6290如果上例题中改为在产品,其他资料不变,则账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一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43290贷:生产成本37000应

8、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7000x17%) 6290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1条的规定,凡是企业无转让价值的存货,一律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 理。包括已霉烂变质的存货;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 存货;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这些霉烂变质或无转让价值的存货,不管是否有市场变化 和产品结构调整的原因,都属于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存货,其进项税额在会计上均应做转出处理。然而,由于市场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遭淘汰、过时的存货,虽然市场价值降低,却是由于市场变化引起的, 不属于非正常损失,贬值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只要没有发生自然灾害损

9、失,没有盘亏、丢失或毁损,就不应作 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市场价值因市场变化而降低的存货,企业处理前一定要上报主管税务部 门,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否则,税务部门会认为是因企业管理不善而导致市场价值降低,甚至认为是因存在盘 亏、丢失或毁损的情形而使销售收入总额降低,从而造成企业不应有的税收损失。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1有关政策规定。能够准确计算企业原抵扣进项税额的,按原抵扣进项税额结转进项税额转出;无法准确确 定进项税额的,一律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结转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所谓实际成本包括进价、运费、保险费及其 它有关费用。2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1) 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

10、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 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2) 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 成本宁(1-抵扣率)X抵扣率计算转出。(3) 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可以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 货物的账面成本X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其中综合抵扣率=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宁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x100%(4) 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X(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当中外购货物成本宁本期在

11、产品、产成品全部成 本)X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综合抵扣率(5) 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明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 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X(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宁当期全部销售 额、营业额合计)(6 )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不能单独核算或划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 进项税额转出。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X(当期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宁当期全部销售额) (7 )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可按以下办法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应冲减的进

12、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X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三)进项税额及进项税额转出的检查及处理1严格审核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若企业将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依据,则应做以下账务调整:借:原材料等(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一增值税检查调整2通过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账户的贷方摘要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具体办法是检查上述账户贷方摘要栏,追查企业外购材料的用途,明确企业是否存在非生产、销售用料, 并与”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贷方进项税额转出栏相核对,确定企业账面是否已经结转进项税额转出,转出金 额是否正确。般界定编辑含义企业的货物按其来源可分为购入的货物及自产

13、和委托加工的货物两大类。购入的货物未再加工,从理论上 讲,其价值没有变化,但价格会随着市场的变化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而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由于经过加工, 其价值已经发生变化。按其用途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大类。对内是指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 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对外是指用于对外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无偿赠 送他人等。对内不需要考虑价值变动,而对外需要考虑价值变动。按此原则,货物在何种情况下应作为进项税额 转出处理,在何种情况下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情况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比如企业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

14、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 人消费时,货物没有增值,且用于企业内部,应按历史成本计价,也不需要考虑其价格变动,因此,当货物改变 用途,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时,只需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例1A企业福利部门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4000元;为购建固定资产(与增值税生产经营 相关的除外)的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50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 则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4000+4000x17%) 4680贷:原材料4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80借:在建工程(5000+5000x17%) 5850贷:原材料5000应交税金

15、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50二种情况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比如企业将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 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在这种情况下,货物虽然没有增值,但其价格会随着市场的变化围绕着价值上下波 动。由于货物已经离开企业,其价值已经实现,尽管没有作为销售处理,但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 并确认销项税额。三种情况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比如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 或个人消费等,尽管货物没有离开企业,但其价值有增值,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计算增值税销 项税额。四种情况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比如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 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情况下,货物有增值,且已经离开企业,价值已经实现,因此 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例2A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产品成本为57000元,计税价格(售价) 为60000元,增值税率为17%,则会计账务处理:借:在建工程67200贷:库存商品57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x17%)10200如果上述产品不是在建工程领用,而是由福利部门领用,则会计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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