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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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案例分析1、某甲和某工厂订立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底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付清余款。合同约定,工厂晚交车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由其他违约情形的应向对方致富违约金6000元。该卡车由于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6月底前返还。7月1日,卡车在雨天被山上石头砸坏车头。工厂对卡车进行修理后于7月10日交付给甲。10天后甲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查明发动机经过大修。甲提出如下请求:退还卡车;工厂双倍返还定金;工厂支付违约金6000元;赔偿其因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工厂

2、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卡车受损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3)甲能否要求退车?(4)甲能否要求工厂同时支付违约金和双倍返还定金?(5)甲能否请求工厂赔偿经营损失?(6)甲能否同时请求工厂支付6000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5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正确答案(1)汽车买卖合同有效。因为双方主体资格有效,订立合同的程序、标的物均合法。(2)卡车受损应由工厂承担责任,因为根据合同法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本题卡车尚未交付,受损的风险应由工厂承担。(3)甲不能请求双倍赔偿。因为甲

3、与工厂之间的汽车买卖合同关系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4)甲有权要求退车,因为根据合同法111条的规定,受害人有权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5)甲不能既请求工厂支付违约金,同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因为根据合同法116条的规定,不能同时选择两种罚则。(6)甲可以请求工厂赔偿经营损失。因为根据合同法113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7)甲可以同时请求工厂支付6000元的违约金和支付每天5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因为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这两种违约金分别适用于不

4、同的情形,对应于两种不同的违约行为。2、百佳商场规定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开展业务可以使用百佳商场的名义和公章,但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商场无关。2000年11月2日该商场家电组以百佳商场的名义,与远大空调厂签订一份购买空调的合同,合同约定由家电组自行提货,签约后3个月内一次付清货款,家电组在合同订立后的10天内向远大空调厂支付定金10万元(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同时约定违约方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签订时,华奥商场书面承诺对该合同买方承担的货款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此外,家电组还以百佳商场的名义,将商场的4辆汽车向远大空调厂作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5、11月5日,家电组按合同约定向远大空调厂支付了10万元定金。后来远大空调厂将该批空调以更高的价格转让给华贸商场,拒绝向家电组交货。(10分)问题:(1)家电组以百佳商场的名义与远大空调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答:有效。家电组属于百佳商场的内部机构,可以以百家商场的名义开展业务,且百佳商场已经授权家电组对外签约,家电组与百家商场形成代理与被代理的法律关系。家电组以百家公司名义,与远大空调厂签订的购销合约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满足合同必备的各项要素。因此,是有效合同。(2)上述合同中买方的权利、义务应由谁享有、承担?为什么?答:买方权利义务由百家商场享有承担。合同权利、义务应当由合同当事人享

6、有、承担,百家公司是合同的当事人。百家商场规定的“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商场无关”,是百家商场与家电组的内部责任约定,不具有对外效力。(3)家电组认为远大空调厂拒绝交货构成违约,要求远大空调厂双倍返还其定金,还要求其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问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答:家电组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据此,百家商场对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只能选择适用,而不能共同适用。(4)华奥商场保证责任的范围和百佳商场抵押担保的范围应当如何界定?答:担保法第28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

7、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3、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千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

8、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合同有效。根据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至于董事长违反决议而签合同的行为,应由其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决议)责任。(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可以成立,这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安抗辩权的中止履行是指应当先履行债

9、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答: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同样也是行使不安抗辩权。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中止履行合同后,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如果对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答:甲公司将机订既已提走,则丙公司无权行使留置权,只能依保管合同,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

10、债权人持续不断的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合法成立后,债权人若丧失对所留置的动产的持续占有,会导致留置权的丧失。债权人持续不断的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合法成立后,债权人若丧失对所留置的动产的持续占有,会导致留置权的丧失。4、某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拟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由于不熟悉破产相关程序,特聘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企业的现行情况如下:(1)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2)该企业欠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的一套进口成套设备作抵押,此设备现值800万元。(3)该企业的债权人吴某因追索100万元贷款而在1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中。请问:

11、(1)该企业申请破产,应由哪级人民法院审理?答:根据破产法第5条之规定,破产应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工商银行的贷款应如何处理?答:工商行的贷款应从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剩余部分为破产债权向人民法院申报(3)吴某与该企业尚未审结的追索贷款的诉讼应如何处理?答:应终结诉讼,由吴某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4)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包括哪些? 答: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它费用;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的,法院应宣告破产程序终结。5、某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导致资不抵债,于是拟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由于

12、不懂破产相关程序,特聘请王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王律师经过几天工作时间后了解到以下情况:(1)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2)该企业的债权人之一吴某因追索100万元的贷款而在1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之中。(3)该企业欠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的一套进口成套机器设备作抵押,此设备现值800万元。(4)该企业曾为甲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甲公司至今未能偿还此贷款。根据以上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1)该企业如申请破产,应由哪级人民法院审理?答:应由该企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

13、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破产企业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吴某与该企业尚未审结的追索贷款的诉讼应如何处理?答:应终结诉讼,由吴某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3)工商银行的1000万元的贷款应如何处理?答:工商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中800万元,从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剩余的200万元作为破产债权向人民法院申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提保的债权,债权人事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有财产提保的债权,其债权总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依破产程序受偿。(4)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

14、序,申报破产债权?并说明理由。答:建设银行能参加破产程序。破产案件中债务人作保证人的,债权人享有是否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选择权。根据有关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代为清偿;担保人破产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选择继续向原债务人追索还债,也可以选择作为保证人的债权人申报债权。(5)应从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包括哪些?答:应当从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主要包括:A、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费用;B、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C、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它费用;D、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

15、终结。62002年8月14日,张三和李四约定,张三将其一祖传名画卖与李四,价款10万元;并约定8月20日李四在张三家付款,8月21日双方到银行由张三取出放在保险柜的画交付给李四。8月16日,李四听说,因王五出价12万元,张三当天就将其祖传名画卖给了王五。问:(1)如果张三在8月21日不能履行自己的交画义务,其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张三已将名画卖给他人的事得到证实,那么李四在8月20日能否拒绝履行付款义务,为什么?答:能。李四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拒绝付款不,因为张三已不能履行其义务。(3)如果张三8月20日提出自己卖给王五的是另一幅画,并由王五提供担保,那么,李四是否应该向张三付款?答:李四应当向张三付款。因为张三提供了适当的担保。(4)如果合同约定双方应于8月20日一手交钱,一手交画,结果张三于8月20日未交付画而要求李四付款,李四能否拒绝付款,根据是什么?答: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辨权。根据是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7、甲以每瓶20元的价格从乙批发市场购进了丙奶制品公司生产的老年用补钙奶粉50瓶,准备部分自用,部分在自己的小店中以每瓶25元的市价出售。甲先食用了一瓶后产生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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