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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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报批稿)编制说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起草组二O二三年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本项目来源于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是通知的第二十项任务。根据该通知,并依据珠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制定本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标准。本标准由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并组织相关单位起草。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目的(一)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为城市文明和城市管理成效的直接体现,不仅关乎城市的品牌形象,也关乎着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城市建设发展的提质升级,对市容环卫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国家对城市市容环卫的要

2、求及考核标准也在不断提升。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提出了对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基本性、普遍性要求,并规定“各城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本标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2022年4月2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组织实施的地方标准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补充了对更多区域进行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进行检查考核的依据,对省内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与时俱进提出了更完善的要求。我市市容环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实行责任区制度,而各区市容环卫保洁实施主体多样,各区管养标准不一,缺少全市统一的市容环卫质量标准,导致全市层面市容管理质量水平

3、参差不齐。研究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将是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的贯彻落实,是对省地方标准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的细化深化,对统筹、监督和评价我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二)制定标准的目的第一,规范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环卫作业应达到的要求,有利于环卫主管部门对环卫作业进行监督管理。第二,明确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规范,对环卫作业主体开展工作所需要人员、设施、设备作出规定,有利于提升全市环卫作业水平。第三,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对各类场所保洁及垃圾收运作业质量作出明确要求,有利于全方面

4、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三、名称和范围本标准立项名称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规定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基本要求、公共区域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以及垃圾收集和运输质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珠海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质量管理,可作为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考核的依据,市内实行环境卫生管理的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四、编制原则和依据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珠海市地方标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依据:(一)科学性原则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并参考GB/T20000.1标准化工作指南及GB/T15624服务标准化

5、工作指南GB/T28222服务标准编写通则等相关标准化文件资料,力求使标准化工作符合客观规律,遵循科学性原则。同时本标准内容的制定参考了关于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垃圾收运的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从本省到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市的地方标准等先例,保障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提出的质量要求实际、全面。如,对于标准结构,按照总分结构和逻辑递进的层次进行展开,首先提出标准化对象的基本要求,然后对标准化对象的清扫保洁做出规定,再递进至对清扫保洁收集的废弃物进行收运的要求。这些均与GB/T15624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8222服务标准编写通则提出的相关原则相协调。(二)先进性原则在考虑我市城市环境卫生

6、作业水平和环卫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本标准首先对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和废弃物控制指标进行了适度提升;其次对此前环境卫生要求相对简约的水域、建筑工地等公共区域提出了更加具体的清扫保洁质量要求;考虑到智能化、信息化发展,对管养单位也提出了相应要求,鼓励其采用先进设备、技术、方法;且强调市容环境卫生相关的无障碍设施的管理,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如,标准在具体环境卫生指标确定上,综合考虑行业标准CJJ/T126-2022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DB44/T2364-2022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及其他地市的相关指标,均取其较严指标要求,以体现本标准指标结构和内容的先进性。(三)适用性原则本标准在起草过

7、程中多次征求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养单位意见,且实地考察重点区域和关键设施,咨询一线作业人员,充分考虑到各区在清扫保洁道路、公共广场、水域、居住区、沿街店铺(单位)、建筑工地、公共厕所各类公共区域和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时的不同情况,如人力资源和经费差异导致对道路、公共厕所的清扫保洁频次要求不同,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格不同等问题,力求质量要求协调,使标准内容适合工作实际和业务需求,具有实用价值。如,本标准在内容确定上,不仅吸纳了珠海近年来环境卫生管理的先进经验,如“九无三净一通”“六无三净一定期”等内容,更结合创文的相关要求,增加了相关内容,如对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存量的要求等。五、标准主要研

8、制过程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召开了多次专家研讨会,并针对标准研制的重点内容赴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进行了多次座谈交流和调研,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参与标准起草、研讨的人员和专家多来自城市管理部门、环卫保洁企业等领域。起草组人员还对标准全文进行了逐条的讨论,通过对标准内容的反复修改和完善,形成了目前的珠海市地方标准报批稿。主要起草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一)成立起草组2022年3月,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相关下属单位发通知,征集本标准参与单位(详见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征集城市市政照明设施管养质量要求等三项珠海市地标参与起草单位的通知)。2022年4月27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9、召开了标准化工作部署会,通报成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和本标准的起草小组,并启动标准制定工作,明确编制工作小组及工作要求。(二)确立标准框架标准起草组根据当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现状和实际需求,结合珠海市已有的环境卫生质量要求相关文件,充分吸收已有的标准成果,进一步明确标准定位、应用对象和适用范围,建立了初步的标准大纲。(三)形成标准草案2022年4月29日,在标准大纲的基础上,起草组开展座谈会,经过认真分析和研讨,对大纲结构提出修改意见,将垃圾收集和运输部分划分为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与建筑垃圾收集和运输,形成标准草案。2022年5月初,起草组成员经过反复推敲,逐渐确定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在标准框架确立

10、的基础上形成工作组讨论稿1稿。2022年5月中旬,起草组成员充分吸收已有标准成果,结合珠海市有关餐厨垃圾、大件垃圾收运处理的管理规定,形成工作组讨论稿2稿。(四)形成内部征求意见稿2022年5月23日,根据住建部新修订行业标准CJJ/T126-2022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组成员对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和建筑垃圾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形成内部征求意见稿1稿。2022年5月24日,针对内部征求意见稿1稿在起草工作组内部征求意见。2022年6月1日,在收集内部征求意见稿1稿意见的基础上,起草

11、工作组在香洲区城管局进行标准研讨,对标准内容进行逐条讨论。2022年6月2日,起草工作组根据6月1日标准讨论情况对标准内容进行修改,形成内部征求意见稿2稿。2022年6月12日,起草工作组在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进行会议研讨。2022年6月20日,起草工作组根据6月12日标准讨论情况和后续收集到的各类意见对标准内容进行修改,形成内部征求意见稿3稿。2022年6月23日,对标准结构内容进行整理,形成内部征求意见稿4稿。(五)专题研讨定向意见收集,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组在完成标准内部征求意见稿4稿的基础上,于2022年6月底对标准进行了研读、修改,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22年7月7日,起草

12、工作组针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内容对归口单位进行汇报和研讨,征求意见。2022年7月14日,起草工作组针对会议汇报和研讨内容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六)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7月,起草组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面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8月11日-9月11日在局网站及相关渠道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征求意见结束,收到相关意见建议5条,采纳4条,不采纳1条。(七)形成标准送审稿起草组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修改完善,于2022年9月1日本标准送审讨论稿1稿。2022年9月7日,主要参照省地方标准DB44/T2364-2022内容对本标准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形成送

13、审讨论稿2稿。2022年9月19日,起草组针对标准送审讨论稿2稿内容对归口单位进行汇报和研讨,征求意见。2022年10月10日,起草组对征求意见进行研究处理,修改完善。归口单位重点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内容提出进一步详细规定的要求,并建议其他标准对指标的设置应更加具有前瞻性,结合环卫行业的发展进行提升。2022年11月3日,起草组根据修改意见对标准进行完善形成送审讨论稿3稿。2022年11月16日,起草组和归口单位召开会议对送审讨论稿3稿进行逐条梳理,基本通过标准内容。2022年11月17日,起草组对标准作出完善,形成送审稿并报归口单位预审,预审通过后报市市场监管局。(八)标准审查与

14、形成报批稿2023年4月1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完成标准形式审查后,组织了标准专家审查会,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正圆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珠海高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的专家听取了汇报,根据珠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要求,审核了提交的资料,经过质询,讨论后一致审查通过标准。起草组根据审查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3年5月再次与各区市容环境管理单位沟通并向归口单位汇报后,形成本标准报批稿。六、标准主要内容(一)标准主要结构为确保本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的实现和落地,本标准主要内容构

15、成为:首先提出基本要求,即对市容环境卫生管养单位、作业人员和环卫车辆提出基础性要求,并提出应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定期进行除“四害”工作、在适宜天气作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在对市容环境卫生作出基本要求后,为保障质量要求的具体落实,应对标准规定的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作业和垃圾的收运作业质量要求做出详细规定。本标准按照“公共区域清扫保洁一一垃圾收集和运输”的逻辑关系递进,对各类项作出具体的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公共区域清扫保洁是环卫作业的主要内容。本标准对道路、公共广场、居住区、沿街店铺(单位)、水域、公共厕所、建筑工地等城市内各类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内的清扫保洁作业分别从范围、总体要求、废弃物控制指标、分项要求、作业频次、附属设施等多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垃圾收集和运输是环卫作业的重要环节。本标准为该环节涉及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过程提出包括一般规定、收集、转运、运输方面的具体质量要求,其中含有收运环节的相关场所、设施以及作业过程。如此,从对环卫机构、人员和作业的基本要求,到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到垃圾收集运输,本标准搭建了以市容环境卫生为核心的系统的、结构化的内容架构。(二)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章给出了本标准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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