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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单证员考试综合辅导:缮制辅导(81)必需弄明白FIATA-FBL中使用的几个词语:“货方(merchant)”、“托运人(consignor)”及“收货人(consignee)”。“货方”是提单中常常用的一个词,指对货物或FIATA-FBL拥有权益的任何人。“货方”包括托运人和收货人,以及托运人身后的货主。“托运人”指与货运代理达成多式联运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收货人”指在目的地有权收取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如下仅使用“托运人”,而不是“货方”。2、货物描述FIATA-FBL第5条规定了托运人正确描述货物的义务,假如对货物的描述不正确,目的地海关清查货物时就会有问题。假如不正确的描述是有
2、意的,承运人就可免除有关法律责任。货运代理应当让其托运人熟识海关合作理事会公布的货物分类统一体系。精确的描述危急货物是特别必要的。3、证明条款记录好装运的全部细节后,货运代理将在FIATA-FBL的证明条款下写明日期并签字。该证明条款如下:“多式联运提单中的一份经适当背书用于提取货物。多式联运提单根据下面记载的数量签发,并且提单中的一份一旦用于提货,其他各份均失效。”货运代理由此证明或者确认单证中有关货物、运输船舶等相关信息的精确性。即使货运代理很明显就是承运人,在证明条款中也没有明确提及“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FIATA认为,不熟识运输的银行职员或许会对单据的签字方式提出质疑。因此,
3、FIATA建议,签发FIATA-FBL时,货运代理的签名下注明“作为承运人”或“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在FIATA-FBL的内容中,“承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意义一样,都指依据单证中的,在目的地交付货物的一方。4、外表状况良好依据一般法制止反言的原则,假如某一方依靠当事人的表述或陈述,而该陈述后来证明是不精确的,即使当事人陈述时是善意的,当事人也不能对其表述或陈述予以否认。法院已经将此原则应用于运输单证中不符合标准的货物描述。那么,将这一原则应用于FIATA-FBL会产生什么结果呢?提单是承运人对接收货物确实认。FIATA-FBL中,货运代理确认由其“负责”货物包装或集装箱处于外表良好状态
4、,而不仅是“收到托运货物”。对于签发FIATA-FBL的货运代理这样的契约承运人来说,“负责”要更准确一些,由于他们并不实际掌握货物。银行、收货人及其他人信任FIATA-FBL关于货物状况的陈述。因此,正如FIATA-FBL 3.2条的规定,货运代理不能以损失必定发生在交付运输之前为理由对货物状况进展相反陈述。货运代理无法知道托运人所供应的信息,如包装内的实际内容,是否精确。然而,签发FIATA-FBL时,货运代理应当写明包装或集装箱的外表状况。货运代理对货物的描述马虎不得,否则,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描述就会产生责任。有时,在确定什么样的描述属正确的描述时会消失一些难题。例如:货的包装上有水渍,但外表没有破损,消失水渍就说明货物受损或状况不良吗?很可能不是。否则提单中对货物包装的描述将会很琐碎。假设不但有污渍,包装还很潮湿,明显可以推定运输之前包装很可能被水汽喷过或被雨水淋过。假如包装有衬里,发生了什么或许并不重要,但货物损坏的风险仍存在。货运代理应在提单上背书注明“包装潮湿有污渍”,以爱护自己的权利。举例说明正确注明货物状况的重要性。一张提单这样描述装食品的盒子:“纸盒被内部物品玷污”。法院认为该描述是对货物不良状况的警示。承运人并举证证明其储运方式是适当的。法院因此承受损失发生的缘由是由于不充分包装造成的,免除了承运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