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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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雍乡鼠场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鼠场小学 2021年4月纳雍乡鼠场小学食堂食品平安责任制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平安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学校要把食品卫生平安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平安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人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卫生

2、平安管理工作。学校设立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平安,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平安事故的场所加强平安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平安。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平安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3、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立即启动?校园应急预案?和?食品卫生平安应急预案?,学校校长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相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各自职责,造成学生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害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以下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1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2未建立食品卫生平安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3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4不主动配合学校及上级相关部门对食堂食品卫生

4、平安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5在食堂食品卫生平安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6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平安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7发现食堂食品卫生平安问题不及时上报的;8发现食堂食品卫生平安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平安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平安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2对食堂食品卫生平安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

5、的;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平安知识培训、考核的。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物品;2采购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给食堂的;3采购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给食堂的。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工作人员的责任:1加工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而不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第十条 责任追究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给学校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本方法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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