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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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序号环保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名称实施日期适用内容摘要实施情形是否 符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2004/3/14第二十六条 国家爱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国家 组织和鼓舞植树造林,爱护林木。环境方针已实 施,公司绿化 面积已达 300M2是2.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爱护法1989/12/26第6条 人人有爱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 检举和控告。环境方针已实 施,环境治理 方案已验证是第24条 产生污染的企业,须把环境爱护工作纳入打算,建立环境爱护责任制度, 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中产生的有害气、水、渣等对环境的污染和

2、危害。第27条排污企业须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排污超过国家或地点规定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应依法缴纳排污费。已申报,未超 标是第33条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品,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化学品仓库保管良好,未污染环境是3中华人民共和国 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第十九条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一采纳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峻的原料;二采纳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 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三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四采纳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

3、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操纵指标 的污染防治技术。无危害严峻的 原料,生产印 染外包,工艺 设备先进,生 产废物回收, 环境监测合 格,产品包装 合理。已申请 认证是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 产生。第三十条 企业能够依照自愿原那么,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治理体系认证的规定,向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治理部门授权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通过环境治理体系认 证,提高清洁生产水平。4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阻碍评判法2003/9/1第十六条 国家依照建设项目对环境的阻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阻碍评判实行 分类治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编制环境阻碍报告书、环境阻碍报告表或

4、者 填报环境阻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阻碍评判文件5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阻碍评判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 批权的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阻碍报告 书或者环境阻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爱护行政主 管部门审批。有环境阻碍报 告表是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阻碍报告书、环境 阻碍报告表以及环境阻碍评判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爱护计策措施。有审批是6环境治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2004/5/10全文适用已实施是7建设项目环境爱 护治理条例1998/11/18第9条 企业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5、究时期报批建设项目环境阻碍报告书、报告表。已批准,已验 收合格是第16、17、18、19、20条 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爱护设施运行情形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 阻碍送检。项目竣工后,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爱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爱护验收治理方法2002/2/1第六条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爱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爱护设施必须与主 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已验收合格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治理规定1992/10/1第九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

6、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申 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爱护验收。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它海域内直截了当或者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或者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 事业单位(以下简称 排污单位),按本规定进行申报登记(以下简称 排污申报 登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排污单位对所排放的污染物,按国家统一规定进行监测、统计。第二十七条排污单位依法将生产厂房或者车间租赁、承包给他人的,应当在租赁、 承包协议中明确约定污染物防治的责任和义务;未在协议中约定污染物防治责任和 义务的,由出租、发包单位承担污染物防治责任和义务

7、。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 人为产生严峻环境污染且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条件。已登记,且已监测合格水处理、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废油交杭 州大地环保公 司处理,有协议记录,预案已备案,无事故第三十一条排污单位应当自行处置污染物,也能够托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染物或 者代为运行治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排污单位托付相关单位和个人处置或者运行的,应当签订托付协议,明确双方 权益、义务和责任。排污单位应当在签订协议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报所在地环境爱 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排污单位不得托付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置污染物或者代为运行治理防治设 施;无资质单位和个人不得同意排污单位的托付。第四十二条排污单位

8、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发生。可能发生 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单位,应当依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和本单 位的具体情形,制订本单位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并报所在地环境爱护行政主 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故时,排污单位应当赶忙采取应急措施,并赶忙向 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可能危及公众生 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应当赶忙通知周边单位和居民。有关部门接到环境污染突发 事故报告后,应当赶忙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事故。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那么2000/3/2014第4条 企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须向所

9、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排污申报登记表第19条如造成水污染事故,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当地环境爱护部门做出事故发生的 报告。已申报无事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8/1/1污水排放一级标准:PH 值:6-9 C0DcrW100mg/L ssW70mg/L NH W15 mg/L3实测值:PH 值:8.3 CODcr 52.0mg/L ss 38mg/L NH 2.33 mg/L检测合格排污许可证2004/11/5总排污许可证废水1.35万吨:C0DW400 mg/L,污染物5.4吨/年。未超标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第5条 人人有责任爱护大气环境的义务第20条 单位因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然

10、性事件,必须赶忙采取防治大气污染危害的 应急措施。废气,食堂油烟操纵有效17也纳公约爱护臭氧层维01989/12/11、各缔约国应依照本公约及他们所加入的同时差不多生效的协定书各项规定, 采取适当措施,以爱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使免受足以改变或可能臭氧层的人类活动所 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不利阻碍。2、为此目的,各缔约国应在其能力范畴内:通过有系统的观看、研究和资料交 换,采取适当的立法和行政措施,臭气层的变化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阻碍。和谐适 当的政策以便在发觉其管辖或操纵范畴内的某些人类活动差不多或可能由于可变 或可能改变臭气层而不利阻碍时,对这些活动加以操纵、限制、削减或禁止。3、本条的适用应以有关的

11、科学和技术考虑为依据。无破坏物质是18经修订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乐议定书1989/12/30每一组织都应确保破坏臭氧层物质的排放不得超过1986年消费的运算数量。具体 到本公司确实是尽可能的减少氟的排放量。1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1997/3/1第7条 人人有责任爱护噪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 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已申报,噪声 监测达标第16条产生噪声污染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按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第23条在都市范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25条产生噪声污染的企业,应采取

12、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阻碍。2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991/1/1本公司执行II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6/4/1第9条 人人有爱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回收协议记第15、16、17条 企业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第19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治理 和爱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29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 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第32条建立和健全污染环境责任制,采取防治措施,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

13、。对产生的不能利用或者暂不利用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建贮存或处置的场所。第3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都市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扔 撒或堆放。录,分类处理第41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 防止污染环境。第51条 产生危险废物,必须填写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转出地的主管部门报告。第55、56条 应当制订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因发生事故或其它突 发性事件,造成严峻污染的单位,赶忙采取措施,排除或减轻污染危害。2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7/1HW08废矿物油机油、柴油、真空泵油,HW1 1精蒸馏残渣液化石油气 残液,HWO 9废乳化液乳

14、化油/水、废油水混合物,分类处理,有 转移联单,危 险废弃无单独24废弃危险化学品污 染环境防治方法2005/10/1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舍弃的危险 化学品,剔除、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随意弃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存放无污染,人员通过培训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承担污染防 治责任。危险化学品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负责托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回收、利用、处置。第十五条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废弃危险 化学品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第十八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要紧负 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治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 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安全负责。从事废弃危险化学 品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活动的人员,必须同意有关环境爱护法律法规、 专业技术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方可从事该项工作。25联单治理方法危险 废物转移1999/10/1第4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3天内报告移出地环境爱护行政主 管部门批准。第5、6条 危险废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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