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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目 录11 概述1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12.1 公开内容及日期12.2 公开方式22.3 公众意见情况3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3.1 公示内容及时限33.2 公示方式33.2.1 网络33.2.2 报纸43.2.3 张贴63.2.4 其他73.3 查阅情况10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10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10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115.1 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115.1.1 个人意见115.1.2 其他组织意见115.2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15.3 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116 报批前公开情况116.1 公开内容及日期116.2 公开方式116.2.1 网络116.2.2 其他
2、127 其他148 诚信承诺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1 概述我公司拟投资 100 万元,在汉台区老君镇利用原汉中天利航空压力设备有限 公司内现有厂房建设塑料再生颗粒制造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1000m2 ,项 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废气处理设备 1 台 (套) 、再生塑料设备 1 台 (套) ,建设年产塑料颗粒 5500t 生产线 1 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国家规定需 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影响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报告书的建设项 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 者采取其它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
3、公众的意见” 。因此,我公司在委托汉 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汉中宝旺通塑玻加工有限公司塑料再生颗 粒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 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后文简称“办法”) 要求,我公司分别 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进行了第一次网络环境信息公示;本项目环评报告征求意见 稿形成后,我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在汉中日报进行了 两次环评信息公示,同时也开展了第二次网络公示与现场张贴公示。通过张贴公示、报纸公示和网络公示等方式可知,我公司塑料再生颗粒制造 项目未
4、收到反对意见。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将充分采纳各级主管部门、专家和群众 提出的一切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宝贵意见,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预防和治理。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 公开内容及日期我公司委托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汉中宝旺通塑玻加工有 限公司塑料再生颗粒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20 日,我公司委托环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立即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境信息公 示,公示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7 月 9 日 (10 个工作日) ,公司内1容为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我公司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以 及公众
5、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2.2 公开方式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方式为网络公示,我公司在汉中城市在线(http:/ 进行了公示,网络截图如下:图1 首次公示网络截图22.3 公众意见情况在首次网络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期间我公司未接收到任何公众意见,无任 何单位与个人反对项目的建设。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 公示内容及时限环评单位完成征求意见稿后,我公司2019 年 9 月 12 日在项目所在地老君镇 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2019 年 9 月 12 日和 2019 年 9 月 13 日在汉中日报进行了 报纸公示,在汉中新闻网进行了网络公示。主要公示内容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6、及查阅纸质报 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 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以上单个公示时限均为 10 个工作日。3.2 公示方式按照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9年 1 月 1 日) 的要求:第十一条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下列三 种方式同步公开:(一) 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 个工作日;(二) 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 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 次;(三) 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
7、 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 个工作日。汉中宝旺通塑玻加工有限公司塑料再生颗粒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完成后,我公司共开展了两次报纸公示、一次网络公示与一次 现场张贴公示。3.2.1 网络3按照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 的要求,征求意见稿出来后的信息公示网络平台为建设单位网站、 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鉴于我公司目 前暂无企业网站,2019 年 9 月 13 日我公司委托汉中新闻网进行网络公示,公示网址为:http:/ ,网站公示满足上述要求,公示有效。网络公示截图如下:图2 征求意
8、见稿完成之后的网络公示截图3.2.2 报纸在环评征求意见稿完成后,我公司在汉中日报分别于2019年9月12日、2019 年9月13日公开刊登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公告,两次报纸公示时间满足环 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 日) “通过建设 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4得少于2次”的要求,两次报纸公示有效。两次报纸公示拼接截图如下:图 3 2019 年 9 月 12 日报纸公示拼接截图5图 4 2019 年 9 月 13 日报纸公示拼接截图3.2.3 张贴环评征求意见稿完成后,我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在项目选址现
9、场进行了张 贴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 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 的相关要求,公示有效。张贴公示现场照片如下:6图5 征求意见稿完成后的现场张贴公示照片由于本项目在二次公示中公示期限不足十日,因此分别在汉中日报以及汉 中新闻网上进行了补充公示,具体如下:第一次网络补充公示7第一次报纸补充公示8第二次报纸补充公示9第二次现场补充公示3.2.4 其他本项目未采用其他公示方式。3.3 查阅情况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为便于广大公众查阅环评征求意见稿纸质资料,我 公司将环评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存放于公司办公室,并临时安排职员专人负责环 评意见稿纸质报告
10、保管工作,电话 24 小时保持畅通,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与个 人与我公司联系查阅项目征求意见稿。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在公示期间,未接收到项目的咨询电话与书面材料,仅现场张贴过程中有 2 名群众对项目建设地点与产品方案进行了询问,经过沟通交流,周边群众主要关 注的环境问题为运营过程中废气的影响。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未开展深度公众参与。10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5.1 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公示期间受到的公众意见主要为运营过程中废气的影响。5.1.1 个人意见主要为运营期废气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生产过程中要对塑料废气进行处置,避免该气味影响日常生活。5.1.2 其他组织意见项目公
11、示期间未收到其他组织的意见。5.2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针对上述公众参与期间反馈的各个公众意见,我公司均将严格按照意见与建 议要求落实,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与“污染防治措施可 行性论证”两个章节中明确了运营期废气污染具体防治措施。5.3 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本公司针对公示期间公众提出的各个反馈意见均予以采纳,并严格落实,无 不采纳意见情况出现。6 报批前公开情况6.1 公开内容及日期我公司项目于2019年10月31日通过了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技术评估会, 环评单位按照专家及参会代表的意见对环评报告进行了完善、修改,于2019年12 月完成了项目的报批稿,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
12、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号,2019年1月1日) 要求,于2020年1月3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为汉 中宝旺通塑玻加工有限公司塑料再生颗粒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版)与公参调查说明书。6.2 公开方式6.2.1 网络报批前公示选取载体为汉中城市在线网站,该网站为汉中主流网络媒体满足1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 中的相关要求。图6 报批稿完成之后的网络公示截图由于项目进行了第二次补充公示,因此公众参与调查说明书重新进行了 公示,公示如下:12公众参与调查说明书补充公示6.2.2 其他本项目未采用其他公示方式。137 其他我公司将公众参与
13、调查说明书与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存档。8 诚信承诺我公司已按照办法要求,在塑料再生颗粒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 响相关的合理意见,无未采纳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我公司承诺,本次提交的塑料再生颗粒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 明 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汉中宝旺通塑玻加工 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单位:汉中宝旺通塑玻加工有限公司承诺时间: 2020 年4月10日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说明根据(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我单位已按照指南要求,在汉中宝旺通塑玻加工有限公司塑料再 生颗粒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全本(因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 秘密等内容,因此未删减)于2019年9月12日和2019年9月13日分两次在汉中日报, 于2019年9月13日在汉中新闻网上进行了公示,由于本次公示时间未满10天,因 此,我单位于2020年3月10日与2020年3月11日分两次在汉中日报,于2020年3月 11日在汉中新闻网上进行了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报批前将汉中宝旺通塑玻加工有限公司塑料再生颗粒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因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因此未删减)和公众参与说明书,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