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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资格公开招标项目需求(综合电商类)一、背景介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按品目分类建立集采的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和非集采的电子商城(以下简称“电子商城”)两个网上直购系统。广州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范围如下),同一品目年度累计预算金额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可在电子卖场采购。电子卖场中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分为两个项目招标,一个项目的供应主体是综合电商,一个项目的供应主体是制造商。广州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同一品目年度累计
2、预算金额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可在电子商城采购,也可根据同一品目年度累计预算金额按规定委托其他代理机构采购或者自行采购。二、项目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资格公开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三、品目范围序号品目名称备注1台式计算机年度累计预算金额不超15万元(根据市财政局每年颁布的批量集中采购方案规定进行调整)2便携式计算机年度累计预算金额不超15万元(根据市财政局每年颁布的批量集中采购方案规定进行调整)3普通空调机年度累计预算金额不超20万元(根据市财政局每年颁布的批量集中采购方案规定进行调整)4平板式微型计算机5交换机设备(交换机)年度累计预算金额不超公开招标数
3、额标准6喷墨打印机7激光打印机8针式打印机9液晶显示器10扫描仪11计算机软件(通用软件)12复印机13投影仪14多功能一体机15通用照相机(指普通摄影机、含器材)16速印机17碎纸机18电冰箱19空调机(普通空调除外)20照明设备21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指通过传输线路媒体设备,将声音、影像及文件资料互传,实现即时且互动的沟通,以实现会议目的的系统设备)22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23通用摄像机(指普通摄像机、含器材)24消防设备25宿舍家具26厨卫家具27复印纸(指打印复印设备用纸)28硒鼓粉盒(指鼓粉盒、粉盒、喷墨盒、墨水盒、色带) 四、供应服务期供应服务期为本项目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
4、12月31日止。五、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二)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且业务种类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持证主体与投标人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采购需求(一)对投标人的要求1.具备自有电子卖场销售平台(以下简称自有销售平台,网址与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标明的网址域名一致,下同):自有销售平台具备有产品介绍、评价、购物车(袋)、物流等功能(投标时提供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扫描件,软件名称须是自有销售平台建设相关内容,该证的所有者与投标人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投标人的自有销售平台面须向社会公众运营1年以上。2.货物仓储能力: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市的仓储能力证明扫描件,仓储总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仓储和配送主体与投标人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1)仓库是自有的,须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仓库非自有的,须提供租赁协议以及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租赁有效期必须大于本项目协议有效期。3.物流配送能力: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物流配送能力证明扫描件:(1)自有物流的,须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有效的机
6、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及购买车辆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非自有物流的,须提供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合作协议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物流协议有效期限必须大于本项目协议有效期。4.货源保障及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签前提供关于以下事项的承诺函,如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事项与以下内容不一致而导致不能如期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具备货源保障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建立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并保证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售后服务要求。(二)产品要求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签前提供关于以下事项的承诺函,如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事项与以下内容不一致而导致不能如期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投标人向电子卖场推送的产品须
7、符合国家强制节能、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合法销售、渠道正规、原厂原装、全新正品,符合国家三包政策,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对不适宜提供给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产品不进行交易。向电子卖场推送的产品如属于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按广州市涉密设备维修维护的有关规定执行。2.向电子卖场推送的产品在其自由销售平台有真实、完整、有效的介绍信息、性能配置参数信息、库存信息、物流信息及售后服务信息(包括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时限,合同发票寄送给采购人的时限,退换货时限,故障响应和解决问题时限等),以上信息同步推送到电子卖场展示(数据信息保持一致)。3.投标人向电子卖场推送自有销售平台内相
8、应品目的符合以上要求的全部自营产品(特价、促销产品可选择推送),不得推送第三方或自有销售平台之外的产品。如发现投标人在其自有销售平台上架相应品目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产品没有在电子卖场上架的,采购人可以直接在投标人自有销售平台下单采购该产品,投标人须配备服务团队配合采购人在交易中心电子卖场做好该产品成交等对接工作,并按交易中心电子卖场交易规则处理。流程如下:(1)确定采购需求各单位在采购前,可登录各投标人自有销售平台查询所需购买的产品及型号,明确采购需求。所选产品应符合以上产品要求。(2)提交采购需求各单位确定采购需求后登录电子卖场填写采购需求,电子卖场收到需求信息后将把信息发送到相应投标人自有销售
9、平台。(3)生成订单信息投标人自有销售平台收到电子卖场发送过来的需求信息后进行校验,并按投标承诺的优惠率计算实际成交价,生成订单信息,推送回电子卖场。(4)发布成交记录电子卖场收到返回的订单信息后自动发布成交记录。(5)生成电子成交通知书电子发布成交记录的同时生成电子成交通知书。各单位登录交易中心电子卖场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备注:具体操作流程以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操作指引为准。所称自营产品,指由投标人生产或采购,并负责配送,售后,质量保障,并以B2C的形式进行销售的产品。所称相应品目,指投标人参与电子卖场采购,并承诺了优惠率(下浮率)的品目。(三)价格管理和要求 1.投标
10、人能供应以上品目范围中不少于15个品目,在投标时提交优惠率(下浮率)报价表,在表中报出对应的品目及优惠率(下浮率),否则投标被拒绝。投标人向电子卖场推送的产品须按照投标承诺的优惠率(下浮率)计算成交价格。如产品遇特价、促销活动,在其自有销售平台的优惠率(下浮率)高于投标承诺的优惠率(下浮率)的,不累加投标承诺的优惠率(下浮率)。所称优惠率(下浮率),指投标人在自有销售平台售价基础上给予广州各级采购人的优惠(下浮)比例,即电子卖场成交价=自有销售平台价格*(1-优惠率(下浮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条件阻碍广州各级采购人享受该折扣,无论自有销售平台价格出现任何变化,优惠幅度不能降低。2. 投
11、标人承诺签订合同签前提供关于以下事项的承诺函,如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事项与以下内容不一致而导致不能如期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向电子卖场推送的产品价格与其自有销售平台同款产品(质量和服务相同)价格保持一致,产品价格应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如产品安装调试中涉及另行购置配件或其他服务需要另行支付费用的,必须在电子卖场上公开有偿收费标准,未公开收费标准的,不得要求采购人支付。3.投标人投标时承诺:若电子卖场出现多个中标人提供同一款产品的,在质量和服务相同的前提下,采购人以价格最低的中标人为该产品在电子卖场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发现市场上非电子卖场供应商的价格明显低于电子卖场中标人的价格
12、时,可要求电子卖场中标人降价。如电子卖场中标人不降价,采购人向交易中心反映,交易中心调查属实的,出具电子卖场价格调查表交采购人,采购人可向非电子卖场供应商采购。不降价的电子卖场中标人按交易中心电子卖场交易规则处理。(四)配送及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签前提供关于以下事项的承诺函,如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事项与以下内容不一致而导致不能如期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对本项目配有专门的技术团队和服务团队,服务团队包括售前的咨询服务和售后服务团队,服务团队名单和联系方式(手机+固话)、投诉电话通过电子卖场公开。向电子卖场推送的产品在广州全市范围内进行供货,按采购人需求提供送货上门或到桌服务,并
13、按其在电子卖场明示的时限提供相关售后服务。2.当出现产品或售后服务投诉纠纷时,投标人须在服务承诺及协议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制造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投标人须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五)支付要求1.采购人在完成验收后支付货款,可视采购金额采用公务卡、银行转账和银行支票等方式结算。使用财政性资金结算货款的,应当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办理。2.投标人须在电子卖场交易后出具对应交易主体的发票(可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六)系统对接要求 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签前提供关于以下事项的承诺函,如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事项与以下内容不一致而导致不能如期
14、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按交易中心电子卖场提供接口标准,将自有销售平台与电子卖场进行系统对接,推送和交互数据信息,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自有销售平台与电子卖场对接成功方可进行产品推送、上架和交易。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对接成功,后果自负,如投标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能对接成功,取消入围资格。(七)检查管理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签前提供关于以下事项的承诺函,如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事项与以下内容不一致而导致不能如期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交易中心不定期对电子卖场产品价格开展检查。投标人不得屏蔽或者拒绝交易中心指定的服务器对自有销售平台产品价格、交易量、评价等有关信息的抓取
15、服务,也不得屏蔽或者拒绝交易中心指定的服务器的其他正常访问。对检查出的问题,投标人按交易中心电子卖场交易规则处理,已成交的订单可做取消处理,产品退货(开箱折旧、运费等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人加强对自身在电子卖场的履约检查。投标人投标时须承诺,每月5日之前通过电子卖场提交上月履约情况自查表(含产品在自有销售平台价格、优惠后成交价格、参考价格(其他公众认可的第三方电商网站或者政府采购网的价格)、供货周期、评价扣分情况等),存档备查。如自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报告。不及时整改的,不及时、不准确报送履约情况自查表或整改情况的,投标人按交易中心电子卖场交易规则处理。3.采购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加强对电子卖场交易结果的监督。电子卖场的成交记录将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和电子卖场公布,如采购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发现电子卖场交易不符合本项目约定或者交易中心电子卖场交易规则的,可通过电子卖场向交易中心反馈,交易中心核实后,投标人按交易中心电子卖场交易规则处理,已成交的订单可做取消处理,产品退货(开箱折旧、运费等由供应商承担)。(八)评价及扣分1.投标人投标时承诺:采购人可通过电子卖场对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