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审计实施方案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62045352 上传时间:2023-06-03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34.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土地审计实施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土地审计实施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土地审计实施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土地审计实施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土地审计实施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土地审计实施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审计实施方案(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硯& 呎为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我厅年度工作计 划的安排,对 xx 市及所辖县(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 位贯彻执行土地管理和宏观调控政策情况,实施土地征收、 供应情况,以及土地出让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 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XX省 审计厅 xxxx 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有关规定,编 制如下审计实施方案:一、审计目标通过审查 XX 市土地征收、供应、利用情况以及土地出 让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评价土地资源管理成效, 揭露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分

2、析揭示体制、机制、制度及执 行方面的缺失,提出审计意见与建议,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 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和宏观调控政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 转变,保障土地出让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效益,充分发挥审 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二、审计对象及范围(一)审计对象XX 市及所辖县(市)政府及国土、财政、发改、建设、 规划、房产等主管部门和用地单位,必要时将延伸审计其他 相关部门和单位。(二)审计工作范围XXXX 至 XXXX 年度 XX 市及所辖县(市)政府及其相关部 门、单位贯彻执行土地管理和宏观调控政策情况,实施土地 征收、供应情况,以及土地出让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 况。必要时可追溯到

3、以前年度。三、审计内容、重点及审计措施(一)地方政府履行土地管理职责,贯彻土地调控政策硯& 呎 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了解和掌握 xx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土地管理 法律法规、制度和土地宏观调控政策,促进转变地方经济发 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和集约节约用 地,保障民生工程和维护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等方面所采取的 具体措施,总结成效,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重点关注 xxxx 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等约 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产业供地政策及保障性住房供地 任务完成情况。关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年度利用计划 的执行情况,分析各地可供出让的土地资源规模。

4、重点审查 产业供地政策的落实情况,保障性住房供地任务的完成情 况,廉租房专项资金、本级农土专项资金、拆迁调节专项资 金等涉及民生支农的专项资金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无 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各种名义 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 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以奖代投、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 土地出让收入等问题。对审计发现的国土政策执行中存在的 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审计组成员应采取走访、座谈等多种 调研形式,充分了解产生问题的原因,客观分析政策要求与 当地现实情况的差距,反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困难,提出具 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主要的审计事项有:审计事项

5、 1:查阅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土地 管理政策、规章、制度,是否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审计方法与步骤:一是查阅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及 制发的文件,对照国家的政策法规进行检查。重点关注以“招 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各种名义减免土 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 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的问 题。二是审查国土资源管理、财政以及房地产管理、土地使硯& 呎 用等部门(单位)在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市场运作以及国土资 金管理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无超越法律、 法规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有无违反规定进行土地资源管 理、土地

6、市场运作及管理国土资金等行为。三是审查被审计 单位制发的制度、规章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总的精神,分 析其所制发的规定、制度的合法性与可行性,检查是否存在 有从地方或部门利益出发侵占、损害农民利益的地方性法 规。四是检查各审计对象在履行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市场运 作及国土资金管理职责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 各项制度时存在的问题和由此产生的结果,分析产生这些问 题的原因是制度本身所致还是执行者的主观所为,研究探讨 体制改革与制度完善的可行性措施与建议。二是取得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分解下达的 xxxx 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和第二次全 国土地调查和 xxxx、xxxx

7、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以 及其他地籍资料,审查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否贯彻落实,有 无将受保护的基本农田征用或批准作为非农业建设用地或 以租赁形式占用基本农田情况。将规划期内当地政府与省政 府签订的耕地保护责任状、省下达的有关规划计划与土地利 用变更调查提供的各地区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以及分等 定级的数据对比,审查是否同时满足(一)行政区域内的耕 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二) 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级下达的基本 农田保护面积考核指标;(三)行政区域内各类非农建设经 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 面积与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的面积与

8、质量。同时,还应分别从农业、统计等部门获取XXXX年、XXXX 年各约束性指标的实际统计数据,与国土部门提供的数据进 行对比,分析各部门数据差异比例及原因,对各种途径取得硯& 呎 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数据信息整合提出审计建议。三是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含土地年度利用计划 )的 编制是否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规定的五条原则,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 理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 地的需求进行编制;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含土地年度利 用计划)的审批是否符合规定的分级审批程序,总体规划的 修改是否经过原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是否按照土

9、地利用 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 案并分批逐级上报审查批准;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 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结果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 步分析这些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审计事项 2:保障性住房供地任务完成情况。审查保障性住房供地任务完成情况。取得土地出让台 账、XXXX至XXXX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及供应执行情 况等资料,以及发改、规划、房产等职能部门提供的相关数 据资料,对三类住房用地面积计划和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将 结果与各地政府所签订的责任状及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 划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完成有关指标,经济适用住房、 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

10、房用地占住宅用 地的比例是否低于 70%。同时检查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的保障 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是否按要求及时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 等媒体将供地计划向社会公开。国土部门在具体供地时,是 否按规定将住房套型建筑面积、项目开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 条件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以配建方 式建设的廉租住房,是否按规定将配建的套数、建设标准、 回购价格和收回条件等作为土地划拨或出让的前置条件,并 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硯 & 呎主要法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 发20083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 程用地的通知 (国土资发2

11、01048 号)、廉租住房保障 办法。审计事项 3:廉租房专项资金、本级农土专项资金、拆 迁调节专项资金等涉及民生支农的专项资金制度的建立执 行情况。审计方法与步骤:结合土地出让收入的资金审计,检查 是否按要求建立了上述民生支农的专项资金的制度,各类专 项用途的资金是否按国家规定用于民生支农的用途,资金是 否存在长期闲置的情况。主要法规:廉租房,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 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 (财综200625 号)、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095 号);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关于进一步规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财综 2

12、00765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土地收益 基金计提基数的批复(湘财综函2008143 号长沙市 财政局);农土资金,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 于印发 的通知(湘财建200446 号);拆迁调节专项资金,湖南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征地拆迁补偿调节专项资金制 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24 号);教育资金,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 号); 农田水利建设支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於加快水利改革发 展的决定 (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审计事项 4:产业供地政策执行。审计方法:取得会议纪要等党委政府决定性材料,以及 发展改革部门的投资立项资料

13、,研究各地近两年主要的招商硯& 呎 引资项目和投资项目,在供地上是否未严格执行国家的宏观 调控政策。一是对国家宏观控制的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电 石和铁合金行业、焦炭等行业,在供地上有否限制;二是未 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禁止供地项目和限制供地 项目有否供地。主要法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国 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关于颁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 目录(2006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 的通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增补本)和禁止 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增补本)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 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 康发

14、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二)土地征收和供应情况。一是审查征地审批办理情况。向发展改革部门取得上级 与本级审批立项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名称地址等资料,将计划 与国土部门取得征地审批、用地供应的台帐、地籍资料对比。(1)审查项目的用地情况,查找省批地下达的电子数 据和实际用地的地籍数据的差异,并核对具体项目征地审批 和开工时间,是否存在未批先用、以批代供的情况。(2)检查经发改部门审批立项的投资是否存在禁止、 限制类征地、供地项目。(3)对征地项目核实应缴本级的开垦费和应缴上级的 新增费、开垦费是否按标准足额征缴。(4)审查农用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 的审批、征用、管理情

15、况,是否按规定办理审批,具体建设 用地单位是否按规定程序、内容办理建设用地申请。农用地 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在总量上是否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和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5)检查征地以后是否按申报的用地项目安排供应,硯 & 呎 是否改变原定征地用途。(6)统计供地率,即截至2011 年底,累计供应出去的 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应达到 2010年度省批复下达的80%, 2011 年应达到 50%(省国土厅要求是 40%、20%),是否存在 批而未征、征而未供的情况,揭示国土部门重审批、轻监管、 重指标、轻供地的现象。二是审查 xxxx 至 xxxx 年市(含区)、县(市)土地供 应总量,分别按用途和供地方式进行结构分析。计算分析保 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面积占住宅用 地的比重,土地储备供应量占供地总量的比重。审核以“招 拍挂”、协议出让和划拨方式供地的合法性、合规性,重点 关注超范围划拨土地、违规协议出让、低价出让、出让程序 不合规,超出用地控制标准供地,向高耗能、高污染、产能 过剩或别墅、高尔夫球场等项目供地,以及违规发证等问题。三是审查征地拆迁安置情况。向征地拆迁部门或者征地 拆迁前期工作责任主体(储备中心、开发园区、城建投、交 投等单位)取得征地拆迁资金账务核算资料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