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难题骄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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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分:_SHANGHAI UNIVERSITY课程论文COURSE PAPER电车难题究竟有何解?电车难题读书札记课 程 历史理性与价值学 院 社区学院专 业 学 号 15122329学生姓名 胡梦怡打印日期 2016.5.25书名:电车难题该不该把胖子推下桥作者:托马斯卡斯卡特译者:朱沉之出版日期:2014.6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摘要】从伦理学的经典问题电车难题中,不同的人们总有不同的思考与解答。对道德、正义、价值的定义不同,都会倒向完全相反的两个方向。【关键词】电车难题、人权、好与坏的定义、选择、牺牲【正文】电车难题是伦理学领域最出名的思考难题之一,在面对“无作为地害死躺在电车直行轨道

2、的五个人”和“扳动道岔害死一个本不该死的一个人”之间,总是有层出不穷的争议,在托马斯卡斯卡特的电车难题该不该把胖子推下桥一书中,虚拟了一桩电车难题真实发生的案件,通过不同职业、不同领域的各路人马各抒己见,引发了一场又一场的思维碰撞。段落一:【P43】陪审团在审判结束后接受采访,表明了他们作出决定的原因。数位陪审员都纷纷提出此类问题:“梅普斯医生凭什么扮演上帝?谁给他决定谁生谁死的权力?”是的,他们虽然认识到,表面上看,一人丧生比五人丧生更可取,但他们坚持,伦理的抉择不只是最多数人之最大幸福这么简单。他们说,我们或多或少都必须考虑到“权利”的问题。当时的一名陪审员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一位哲学教

3、授。他援引十八世纪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的话说,将人视作手段,而不以人本身为目的,这永远都是错误的。那第六个人被利用了目的仅仅是为了拯救其他五人的生命,而丝毫没有考虑到他的个人以及生命不受侵犯的权力。“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这句话出自世界人权宣言,人生而有权存活和支配自己的生命,并且人只能够支配自己的权利。梅普斯医生利用了一个健康人的器官挽救了五个急需器官移植的病人,看似他处于功利主义的“最大数幸福”,选择了正义的方式,然则他是错误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规定:“一、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这个权利应受法律保护。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梅普斯医生不是上帝,即使是上帝,

4、上帝拥有赋予生命的权力,但也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力;他也不是那个无辜的健康人,无权支配完全不属于他的身体和生存于其中的生命。换一个角度来看,如若他选择捐献出自己的器官来救治病人,那么人们对他不会有任何争议,因为他有权支配自己的生命,用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来说就是:人可以选择自杀,但是杀人就是罪大恶极。因此,即便梅普斯医生以他的看似正确的方法拯救了另外五个人的生命,他仍是一个杀人犯。这让我又想到了安乐死这一话题,目前许多国家已经通过了安乐死合法化,但也有许多国家许多人认为“安乐死也是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安乐死是在杀人”。安乐死涉及到了许多法律和伦理道德上的问题,譬如是否属于故意杀人?究竟是活着苟延残喘更重

5、要,还是避免临终的痛苦而选择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更好?在我看来,安乐死是可以被支持的。人虽然无权干涉他人的生命,但是有权决定自己的生死。如果一个人已经知晓自己将要面临无法承受的痛苦,或是一个人已经命不久矣,又或者已经对生活万念俱灰失去希望,他何尝不能选择用一个没有痛苦的方式终结自己的生命呢?段落二:【P92】英国哲学家摩尔提出,“好”这个字是无法定义的。它无法划归为某种“自然”的属性,譬如“快感”。他所说的“自然的”,指的是“客观事实上的”,是科学家可以观察和测量到的。科学可以测定某样东西是否“有快感”,但是却没有任何科学实验能够测定某样东西是不是“好”的。所以。即便我们的情感天性“在客观事实上

6、”反感梅普斯医生“亲身”杀死病人,而对于达夫妮扳动道岔“在客观事实上”无此反感,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认定一个是好的,另一个是不好的。“好”这个词并非无法定义,而是因为对它的定义太过于主观,所以不同人的眼中有对于“好”的不同定义。人大多是自私的,对于多数人来说,“利己”即为“好”,比如说小偷,他偷走了别人的东西,对他来说他得手了很高兴,是“好”,但是对更多的人来说,小偷偷走了他们的东西,所以“不好”。但是会有人站在小偷的角度来说“因为偷东西对小偷有利,所以偷东西是好的”吗?并没有。那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对于“好”和“坏”自有一套已经自然形成的规则了: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即为“好”;反之则为“坏”。

7、人们认为达夫妮是“善”的,而认为梅普斯医生是“恶”的,但是善恶又该如何定义呢?伦理学中将善定义为:共同满足为善,在被动个体自我意识出于自愿或不拒绝的情况下,主动方对被动个体实施精神、语言、行为的任何一项的介入,皆为善。但是由此想想,达夫妮扳动了道岔,拯救了五个人的同时也害死了一个人,她被认为是“善”的,只不过是因为她的选择符合了功利主义的思想,人们普遍地觉得五个人的生命价值大于一个人的,拯救五个人而牺牲一个人就是实现了所谓的“最大数幸福化”。在我看来,这种普遍的想法却是具有很大的漏洞。五个人的生命真的贵于一个人的吗?生命应当是无价的,被达夫妮间接害死的那个可怜人,他也同样拥有亲属家人,达夫妮难

8、道不该为此负责吗?仅仅是靠着所谓51的主张,并不能称为真正的正义。段落三:【P133】这让我想起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在“二战”时所作的一个决定。我在我的历史课上给学生布置了关于不列颠之战的阅读。我忘了当初纳粹的V1火箭其实射程不够,只打得到伦敦东南,离市中心还差两英里。丘吉尔手下的高官出了个主意,利用双重间谍让德国人相信,他们的火箭其实打到了伦敦西北,为的是让他们进一步缩短射程,让火箭落在更偏远的东南郊,这样一来,死亡的人数就能减少。但麻烦就是,现在被火箭打到的这一部分人,他们之前并没有危险。高官为这个选择的道德问题再三为难。而当时的国家安全大臣赫伯特莫里森(Herbe

9、rt Morrison)坚决反对此项计划。最后,丘吉尔否决了莫里森的意见。在我看来,这真是谢天谢地!V1火箭造成了六千人丧生。只有上帝才知道,要不是丘吉尔,还会死多少人。谈及丘吉尔与道德选择的问题,不知是否是作者刻意在上述选段中模糊了这件事,或者是无独有偶地,我首先想到的是同样也是二战时期的考文垂事件。二战时期英国的情报机关曾费劲力气破译了德军的密码系统,得知德军将要在不久之后对英国城市考文垂进行毁灭性轰炸,然而若是在当时对考文垂进行防护,德军必定意识到自己的情报密码已被英军破解,从而更换新的密码,那么英军之前对密码的破译工作将全部付诸东流,并且有可能因为德军更换更难破译的密码而使战争持续更加

10、长久。因此,丘吉尔决定,不对考文垂做任何防护疏散措施,任由德军轰炸,以此来使德军相信自己的情报机密牢不可破。后来在德军的空袭中,考文垂遭受巨大打击,但是丘吉尔当时“弃车保帅”的行为,确实为之后截获德军情报并实施反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考文垂事件是一个真正的电车难题,火车意味着战争,火车行驶方向上的五个人就是考文垂几千名无辜市民,而丘吉尔是那个有能力扳动铁轨避免火车径直呼啸而过的人。但是,丘吉尔预见到了,如果他扳动火车铁轨,那战争的火车还将碾着更多无辜人民的生命继续开,所以说他选择了放任火车驶向考文垂,并让它将一个城市炸为废墟。事实上,类似的事件在历史进程中可谓是数不胜数。电车难题的另一个衍生版本

11、是否该把天桥上的胖子推下去以此阻止火车的行进?美军在1945年把“胖子”推了下去,直接地迫使日本无条件投降,为二战画上了句号。火车是日军,胖子是“胖子”,铁轨上的人是假使战争继续还将会收到迫害的千千万万的民众,所以美国人把胖子扔了下去,彻彻底底地阻止了疯狂的“火车”。 两害相权取其轻,为了大局观和未来的考虑而牺牲现有的一部分人的利益(甚至生命)是否可取?不管是考文垂事件还是广岛原子弹事件,都对被轰炸的城市造成了无法挽回打击,并且波及了许许多多无辜的民众。这两件事直至现在都是争论不休的,所有人都知道,战争是非正义的,阻止战争或加速战争结束是必要的,而且,从当时的情况看,牺牲是在所难免的,即使会背上骂名,也必须做出选择。两害相权,也只能取其轻者。【结论】电车难题是一个混杂了道德、法律、哲学、心理、伦理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扳动道岔是否有罪是法律的问题,而其正确与否是道德的问题。我们可以说她害死了一个人,她藐视了另一边轨道上的人的人权,所以她有罪,她是错误的;也可以说她拯救了五个人,只不过是为了救人而牺牲了一个人,所以她无罪,她是正确的。1教学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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